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9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