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3-142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