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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科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任命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命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胡羽象女士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意见: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胡羽象女士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胡羽象女士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胡羽象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从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胡羽象女士符合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资格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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