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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 438号 1号底层,邮政编码:201906。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917号1幢一楼,邮政编码:201906。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438号1号底层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917号1幢一楼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需要经过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产业项 目准入评估会审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现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增加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针对前述变化,公司拟修订《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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