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2948号),公司通过向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2,72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4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ZB1149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61,333.35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金额人民币20,173,938.2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60,035,271.55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1号),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注:期末尚未转出的已置换发行费用指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1月13日以自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211,583.50元;2023年末,公司尚未转出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
(一)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于2023年10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于2023年10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状态 | 资金用途 | 账户余额(元)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32250110346100003536 | 偿还贷款专户 | 已注销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 37090188000294023 | 补流专户 | 存续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6,364.82 |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325605000013001276363 | 点胶机产线建设专户 | 存续 |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3,721,890.2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050020020120100118329 | 补流专户 | 存续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973,368.7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8112001012100763245 | 研发项目专户 | 存续 | 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2,965,956.32 |
合计
合计 | 13,967,580.15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
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11,583.50元,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11,583.50元,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无
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319 | 3,000.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5/2.75 |
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大额存单 | 8,500.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5月27日 | 固定收益 | 1.90 |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915期 | 8,000.00 | 2023年11月30日 | 2024年2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5-2.70 |
注: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率取决于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与行权价格的对比情况,分
为低档收益率、中档收益率、高档收益率,因此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9,500.00万元,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对卓兆点胶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八、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卓兆点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卓兆点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苏州卓兆点胶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卓兆点胶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81,665,963.6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485,717.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485,717.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88,700,700.00 | 0 | 0 | 0% | 2024年10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点胶设 | 否 | 82,821,300.00 | 0 | 0 | 0% | 2025年10 | 不适用 | 否 |
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月10日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0,000,000.00 | 50,004,722.22 | 50,004,722.2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143,963.68 | 27,480,994.96 | 27,480,994.96 | 45.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81,665,963.68 | 77,485,717.18 | 77,485,717.18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11,583.50元,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9,500.00万元,不存 |
在质押理财产品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无 |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注3: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该募集资金账户结息。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59,999,94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73,938.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035,271.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9,999,940.00 | 20,173,938.20 | 60,035,271.55 | 100.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9,999,940.00 | - |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无 |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