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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10点30分。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00—2024年5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73726卓兆点胶2024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次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律师、洪赵骏律师。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二)

应尽的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詹晔)》(公告编号:2024-03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颖)》(公告编号:2024-033)。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三)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詹晔)》(公告编号:2024-03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颖)》(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023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2023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七)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5,321,836.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311,084.75元。本公司2023年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077,246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5,812,527.28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八)案》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5,321,836.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311,084.75元。本公司2023年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077,246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5,812,527.28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审议《关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十)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40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0)。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10:30

(三)登记地点: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凌志;联系电话:0512-62916880;联系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9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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