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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3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4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
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时间及发行期限
    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
场环境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单笔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
    3、发行利率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公司资信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
行。
    5、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政策要求的项目建设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
定。
    6、承销方式
    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组
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
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
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开户等手
续;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
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
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担保事项、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增信机制及保障措施等与本次中
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中介机构;
    4、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上市、还本付息等
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
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
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
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
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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