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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2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6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香港”)计划自2017年6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
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 截止2017年11月3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市北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人民币普通股)4,374,968股,增持金额
为29,533,487.96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0.2335%;市北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4,561,875股,增持金额为
8,659,541.17美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773%;市北集团及市北香港合计增持股份
数为18,936,84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109%。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
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国内资
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市北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市北香港计划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市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7-032)。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通知,市北集团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完成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市北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市北香港;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市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A 股 840,090,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454%;市北香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B 股 683,67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5%;市北集团及市北香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40,774,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81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
心,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及 B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不高于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本次增持情况: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市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A 股(人
民币普通股)4,374,968 股,增持金额为 29,533,487.96 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335%;市北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B 股(境内上
市外资股)14,561,875 股,增持金额为 8,659,541.17 美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73%;
市北集团及市北香港合计增持股份数为 18,936,84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109%。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
量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后,市北集团持有公司 A 股(人民币普通股)844,465,51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789%;市北香港持有公司 B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5,245,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38%;市北集团及市北香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59,711,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8927%。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市北集团及市北香港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
格,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的可以免于向
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市北高新及增持人已就本次增持
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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