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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董事杨国平、倪建达、卓福民对《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20-050)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