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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32B股900903 大众B股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大众大厦21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监事长袁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蒋贇先生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

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监事袁丽敏、蒋贇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同意: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监事袁丽敏、蒋贇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同意: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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