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五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应发表决票5张,实发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公司战略发展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