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0))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