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