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证券日报》签订了《信息披露认刊书》,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将增加《证券日报》。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自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