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对 DAP AG 实施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对上工欧洲实施整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工
欧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工欧洲”,现已更名“DAP Industrial AG”,简
称“DAP AG”)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整合的方案,其中包括 DAP AG 合并其控股公司杜
克普爱华股份公司(简称“DA 公司”),对持有 DA 公司约 5.99%股份的少数股东(以
下简称“少数股东”)强制性排除。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和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 2017-029 号和 2018-003 号公告,披露了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DA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对外公告,该事项已经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DA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每股 35.81 欧元的合理现金补偿金,使小股东转让其股
份给 DAP AG。
本事项相关合并协议生效后,DA 公司将不再存在,并将停止在德国法兰克福、杜
塞尔多夫和柏林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本事项尚有不确定性,存在少数股东对补偿价格等
因素不满而根据当地法律上诉至法院,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