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5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8月14日
?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60,200份
? 授予登记人数:50人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以下简称“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留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核<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2日至3月12日在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公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为实施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了本阶段所需获取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0年3月18日;
2. 授予数量:660,200份;
3. 授予人数:50人;
4. 行权价格:8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计算。预留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适用的境内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四、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上工申贝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542、0000000543、0000000544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0年8月14日
4.本次预留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授予期权数量(份) | 占本次预留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其他业务和管理岗位关键人员(50人) | 660,200 | 100% | 0.12% | |
合计 | 660,200 | 100% | 0.12% |
五、本次预留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18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合计为78.56万元,2020年-2023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财务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期权年度摊销成本 | 40.15 | 26.36 | 10.37 | 1.68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