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度)》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5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156,920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名调整为264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70,680份。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6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度为上海上工申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3亿元的担保额度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14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二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6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