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全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035号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新三板挂牌相关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启动股份制改制并择机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