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