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