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执行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
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