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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9年12月

会议议题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华电能源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热公司”)拟与3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哈热公司因长期融资占比较低,为防范短期偿债风险,需及时优化融资结构。融资租赁业务还款期限较长、融资规模较大,适合公司及哈热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并可进一步增加授信储备,提升资金供给安全水平。

二、租赁公司介绍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试点企业之一,招商银行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施顺华,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2楼,注册资本为60亿人民币,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截至2018年12月末,总资产1,712.96亿元,净资产179.44亿元,净利润22.15亿元。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国良,注册资本40.76亿人民币,其中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25%。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508-10,主营业务包括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等。截至2018年12月末,国网租赁公司总资产215.82亿元,净资产38.60亿元,净利润692.57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方蔚豪,注册资本46亿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截至2018年12月末,平安租赁总资产2,347.41亿元,净资产292.40亿元,净利润

32.92亿元。

三、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一)公司有关融资方案

1、招银租赁公司融资方案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招银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根据招银租赁公司的要求,本次拟将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8#、9#机组(2×30万千瓦)在形式上出售给招银租赁公司,然后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1元价格进行回购。

a.出租人:招银租赁公司。

b.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c.方式:信用。

d.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e.租赁期限:3年。f.综合融资成本:4.525%,比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下浮

4.74%。

2、国网租赁公司融资方案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国网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根据国网租赁公司的要求,本次拟将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1#、2#机组(2×30万千瓦)在形式上出售给国网租赁公司,然后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100元价格进行回购。

a.出租人:国网租赁公司。

b.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c.方式:信用。

d.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e.租赁期限:6年。

f.综合融资成本:4.94%,比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1%。

3、平安租赁公司融资方案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平安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根据平安租赁公司的要求,本次拟将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机组(1×20万千瓦)部分固定资产在形式上出售给平安租赁公司,然后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100元价格进行回购。

a.出租人:平安租赁公司。

b.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c.方式:信用。

d.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e.租赁期限:3年。

f.综合融资成本:4.92%,比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

3.58%。

(二)哈热公司有关融资租赁方案

哈热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国网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根据国网租赁公司的要求,本次拟将哈热公司7#机组(1×30万千瓦)在形式上出售给国网租赁公司,然后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100元价格进行回购。

a.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b.承租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c.方式:质押。以哈热公司#7、#8供热发电机组全部电费的

53.51%提供质押担保。

d.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e.租赁期限:6年。

f.综合融资成本:5%,比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2%。

若执行全部上述方案,公司及哈热公司可分别获得融资租赁资金23亿元和3亿元,所获资金将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流动资金借款及补充经营资金缺口。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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