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股份”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公司关联方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轩创”)、公司关联方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生态科技”)同为被告。
? 涉诉金额:依据公司为海航科技集团提供担保所签署的《保证担保协议》,涉及担保款项为3亿元及其利息等费用,共计约3.16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核算数据为准。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96民初29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原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原告”)与公司、海航科技集团、海航集团、上海轩创、海航生态科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96民初29号应诉通知书,依据公司为海航科技集团提供担保所签署的《保证担保协议》,原告要求海航科技集团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各项费用,其他被告对海航科技集团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09)。
二、诉讼裁定情况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96民初29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以海航集团、海航科技集团、上海轩创、海航生态科技的相关破产重整案件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其将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为由,申请撤回对各被告的起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三、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涉诉本息合计约21.5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0-005)、《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0-03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0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37)。
据悉,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千元)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关联关系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166,906 | 2018-10-10 | 2018-10-10 | 2023-11-17 | 连带责任担保 | 间接控股股东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8-3-22 | 2018-3-22 | 2022-1-11 | 连带责任担保 | 间接控股股东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11,178 | 2019-01-04 | 2019-01-04 | 2020-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间接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