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向国栋先生、独立董事胡正良先生、董事朱勇先生,其中,向国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运用自身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的财务审计知识监督指导公司的年度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各项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19年度审计情况、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补充汇报、审计委员会问询及布置后续工作。
2、2020年10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诉相关事项并布置后续工作。
3、2020年12月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置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4、2020年12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0年度审计计划、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补充汇报、审计委员会问询及布置后续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和评估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安排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主要针对相关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需要关注的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相关审计拟发表的审计意见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沟通。报告期内,未发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关系、关联关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国际性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监督环境。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2、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有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我们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及时有效推进相应审计工作。
3、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了解和沟通,并在审核相关董事会会议资料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置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予以核查认可。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外部、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提升公司质量发挥作用。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