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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面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其他方案内容不作调整。

本议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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