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8,233,974,996.22 | 17,352,869,127.10 | 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56,871,298.01 | 6,331,014,108.94 | 1.9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319,135.93 | 433,223,001.19 | 14.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5,142,682,384.23 | 5,719,988,677.51 | -10.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286,300.01 | 148,433,940.29 | 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765,158.68 | 101,219,108.81 | -57.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 | 2.36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70549 | 0.0742331 | 3.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70549 | 0.0742331 | 3.8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0.79 | 79,697,063.87 | 主要为股权处置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04,042.68 | 15,133,935.3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5,862,842.99 | 57,799,033.2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98,400.00 | -7,225,6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453.40 | -581,891.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7.59 | -17,764.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387,374.98 | -33,283,635.35 | |
合计 | 43,161,527.29 | 111,521,141.33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95,583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2,110,546 | 19.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78,001 | 15.39 | 0 | 质押 | 308,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300,343,725 | 15.00 | 0 | 质押 | 300,343,72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40,160,405 | 7.00 | 0 | 质押 | 140,160,40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8,170,000 | 5.9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1,442,095 | 5.07 | 0 | 无 | 0 | 国家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299,990 | 0.51 | 0 | 无 | 0 | 其他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23,288 | 0.44 | 0 | 无 | 0 | 其他 | |||
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36,000 | 0.2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364,900 | 0.2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2,110,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10,546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178,001 |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300,343,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343,725 |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40,160,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160,405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70,000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1,442,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42,095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2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9,99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23,2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3,288 | ||||||
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6,00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36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64,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七名、第八名分别为本公司第二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集体账户,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及其他符合认购条件的公司员工,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九名、第十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说明 |
货币资金 | 935,390,140.64 | 543,840,482.78 | 72.00 | 主要为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共同影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6,531,099.51 | -81.15 | 短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
预付款项 | 469,202,759.17 | 275,077,626.35 | 70.57 | 主要为预付贸易款尚未到期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230,199,369.52 | 120,581,500.84 | 920.22 | 主要为出售宝来化工股权款,在预计一年以内的会计期间收回的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
存货 | 224,079,104.27 | 7,835,833.37 | 2,759.67 | 主要为贸易库存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90,435.25 | 88,496,537.98 | -31.76 | 主要为预缴税款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
长期应收款 | 990,000,000.00 | 100.00 | 主要为出售宝来化工股权款,在预计超过一年的会计期间收回的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84,719,858.17 | 5,050,178,871.71 | -38.92 | 主要为转让宝来化工股权所致。 |
应付票据 | 654,720,000.00 | 309,450,000.00 | 111.58 | 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工程等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44,385,423.61 | 691,741,851.63 | -35.76 | 主要为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100,091,813.14 | -100.00 |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 |
合同负债 | 189,521,510.41 | 100.00 |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8,601,628.34 | 789,175,081.52 | -68.50 | 主要为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偿付所致。 |
应付债券 | 1,050,529,957.78 | 100.00 | 主要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32,830,626.68 | -22,772,284.11 | 不适用 | 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资产变动所致。 |
专项储备 | 51,279,513.51 | 36,249,019.55 | 41.46 | 本期已计提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变动幅度% | 说明 |
其他收益 | 16,462,250.19 | 10,227,997.42 | 60.95 | 本期取得政府补助增加。 |
投资收益 | 100,380,873.98 | 31,064,215.06 | 223.14 | 本期转让宝来化工股权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225,600.00 | 18,568,200.00 | -138.91 | 主要为境外股权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信用减值损失 | -21,907,544.81 | 76,380.00 | -28,782.31 | 主要为对出售宝来化工股权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44,329.26 | 1,438,692.93 | -103.08 | 上期主要为以前年度未实现的内部资产处置收益转回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32,878.38 | 2,222,905.12 | -76.03 | 主要为没收押金、质保金等收入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114,769.69 | 126,949.37 | 778.12 | 本期为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赠支出。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58,342.57 | 23,399.00 | -43,086.2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性工具投资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变动幅度% | 说明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81,722.90 | -445,711,816.73 | 不适用 | 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大于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额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8,412,989.81 | -133,279,882.87 | 不适用 | 主要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减少全资子公司——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腾锐”)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锦州腾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截至本报告报出日,锦州腾锐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毕。
(2)延长接受财务资助期限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接受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国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两年,可提前归还,无抵押或担保,资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个BP。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公司拟将接受锦港国贸财务资助有效期延长24个月至2022年11月19日,接受财务资助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延长接受财务资助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拆借资金发生额16,000万元,偿还拆借资金16,000万元,支付拆借资金利息138,208.33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健 |
日期 |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