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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3-12-1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MEI SHAN TOURISM COMPANY LIMITED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
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发行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
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8,268,551 股,将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为现金认购,且获配投资者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获配投资者除承
诺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外,无其他任何
承诺。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3 年 12 月 19 日(即上市日),
发行人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
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
指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指 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010 万股
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国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君安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MEI SHAN TOURISM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马元祝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峨眉山 A

股票代码:000888

注册资本:235,188,000 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41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41 号

邮政编码:614200

联系电话:0833-5528888

传真号码:0833-5526666

电子邮箱:000888@ems517.com

互联网网址:www.ems517.com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61064

税务登记证号:511181201884316

组织机构代码:20188431-6

经营范围:提供旅游,索道运输,旅店,中餐、西餐、酒水、茶座、游艺室、
音乐厅、公共浴室、美容、理发;中药材,生活饮用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茶叶的生产及销售;含茶制品(其他类)生产;综合文艺表演(限分支机构经营);
林木种子的经营及生产(以上经营项目与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且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
品批发与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居民服务业;茶
的种植;商务服务业;进出口业。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事项 时间
董事会表决的时间 2012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1 月 5 日、2013 年 8 月 25 日
股东大会表决的时间 2013 年 1 月 23 日、2013 年 9 月 11 日
发审会表决的时间 2013 年 10 月 12 日
取得核准批文的时间 2013 年 11 月 7 日
取得核准文件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1406 号
本次发行时间 2013 年 11 月 29 日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3 年 12 月 5 日
募集资金验资时间 2013 年 12 月 5 日
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2013 年 12 月 10 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事项 时间
发行证券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数量 28,268,551 股
证券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 16.9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95.98 元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
12,480,000.00 元
用、审计师费用等)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14.78 元)相比
114.88%
的溢价比率
发行价格与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92.89%
的交易均价相比的比率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专用账户 2 个,账
户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四川省乐山分行 6650000010120100000849
招商银行四川省乐山分行峨眉山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以上账户仅限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转入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在深交所规定的时
间内与保荐机构及有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8,268,551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3,010 万股;发行对象为 5 名,不超过 10 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占发行后
序 配售股数 锁定期
发行对象 配售金额(元) 公司总股
号 (股) (月)
份的比重
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75,217 109,949,184.66 2.46% 12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18,963 173,517,991.74 3.88% 12
上海珑骐投资中心(有限合
3 3,035,335 51,539,988.30 1.15% 12
伙)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4 2,836,607 48,165,586.86 1.08% 12

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02,429 96,827,244.42 2.16% 12
合计 28,268,551 479,999,995.98 10.73% -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
法定代表人 兰荣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经营范围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认购数量 6,475,217 股
限售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认购数量 10,218,963 股
限售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上海珑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海珑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家浜路 37 弄 4-5 号 347 室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涛)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
经营范围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认购数量 3,035,335 股
限售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1-32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五亿元
法定代表人 霍联宏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认购数量 2,836,607 股
限售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
融产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
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 5,702,429 股
限售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询价、定价、发行对象选择及股票配售等)合规,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发行人
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
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28,268,551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为“峨眉山 A”,证券代码为“000888”,上市地点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日为 2013 年 12 月 1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3
年 12 月 19 日(即上市日),发行人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全部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股份数量(股)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 国有法人
1 93,173,625 39.62% 17,413,706
游集团总公司 股
国有法人
2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18,462,375 7.85% 1,675,744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
3 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9,077,653 3.86%
基金
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6,908,888 2.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
5 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3,959,179 1.68%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
6 其他 3,848,581 1.64%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其他 3,336,251 1.42%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
8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2,833,061 1.20%

兴业证券-兴业-兴业证
9 券金麒麟2 号集合资产管 其他 2,590,463 1.10%
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 其他 2,508,804 1.07%
证券投资基金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性质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 国有法人
1 93,173,625 35.37% 17,413,706
游集团总公司 股



国有法人
2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18,462,375 7.01% 1,675,744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
3 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7,923,701 3.01%
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
4 -兴全定增 28 号分级特定 其他 6,475,217 2.46% 6,475,217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6,118,963 2.32% 6,118,963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5,819,662 2.21% 4,000,000
7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5,753,278 2.18%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
8 定增精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其他 5,702,429 2.16% 5,702,429
计划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
9 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4,099,179 1.56%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 其他 4,088,758 1.55%
证券投资基金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马元祝、周栋良及古树超直接持有发行人 0.0268%的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总计持股比例
(股)
马元祝 董事长 21,004 0.0089% - 0.0089%
周栋良 副董事长 21,004 0.0089% - 0.0089%
古树超 董事、副总经理 21,004 0.0089% - 0.0089%
合 计 63,012 0.0268% - 0.026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马元祝、周栋良及
古树超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28,268,551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36,709 8.14% 28,268,551 47,405,260 17.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051,291 91.86% - 216,051,291 82.01%

股份总额 235,188,000 100.00% 28,268,551 263,456,551 100.00%


2、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
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公
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本次发行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
资产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加额 增长率(%)
资产总额(万元) 134,838.90 181,590.90 46,752.00 3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112,411.05 159,163.05 46,752.00 41.5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16.30 12.10 -4.20 -25.77

3、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 28,268,551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
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 发行后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收益
0.47 0.80 0.42 0.72
(元/股)
每股净资产
4.78 4.49 4.27 4.01
(元/股)
注: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游山服务、索道经营、酒店住宿及餐饮、茶叶生产销
售、旅游其他相关服务业。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用于峨眉山旅游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峨眉雪芽茶叶


生产综合投资项目以及成都峨眉山国际大酒店改建项目,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8,268,55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旅游集团总公司持有发行人 35.37%的股
份,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峨眉山-乐山大佛管委会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实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持公
司治理效率,保护股东、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暂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
而发生变化。

7、本次发行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发
生变化,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会因本次
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负债比例和财务
成本将处于较合理水平。




五、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 XYZH/2010CDA6047 和 XYZH/2011CDA4058-1、
XYZH/2012CDA3077-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 1 至 9 月
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60,793,384.17 287,265,264.21 306,326,350.89 248,553,437.22
总资产 1,348,389,047.41 1,301,633,231.28 1,215,467,717.36 1,179,813,491.92
流动负债 212,654,202.97 187,361,332.83 269,670,097.01 345,308,823.65
总负债 219,745,419.06 239,452,548.92 306,761,313.10 387,400,039.74
所有者权益 1,128,643,628.35 1,062,180,682.36 908,706,404.26 792,413,452.1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28,247,302.18 951,106,988.10 907,654,787.97 735,733,062.40
营业总成本 500,027,830.43 724,660,676.78 734,441,707.80 602,657,168.96
营业利润 128,750,097.00 225,872,730.64 173,245,266.96 132,921,899.60
利润总额 129,627,761.49 222,851,579.13 171,062,823.98 129,832,119.60
净利润 109,871,512.29 188,752,478.10 144,755,512.08 109,747,207.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57,364,856.64 245,793,156.50 279,046,757.64 215,958,748.15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49,743,798.66 -178,813,532.93 -73,604,732.45 -36,356,595.57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30,895,754.65 -104,809,667.57 -151,343,800.82 -58,446,670.00
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200,397,815.86 223,672,512.53 261,502,556.53 207,404,332.16
等价物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3.9.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比率 1.23 1.53 1.14 0.72
速动比率 1.06 1.37 1.04 0.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6.00 18.35 25.26 32.8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30 18.40 25.24 3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4.78 4.49 3.84 3.34
股净资产(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31.99 30.69 18.55 10.32
总资产收益率(%) 8.35 15.00 12.12 9.6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48 66.37 97.80 85.72
存货周转率(次) 10.44 18.11 22.02 21.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67 1.05 1.19 0.92
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0 -0.16 0.23 0.5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06 0.8029 0.6170 0.468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706 0.8029 0.6170 0.4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4674 0.8142 0.6258 0.4799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
0.4674 0.8142 0.6258 0.4799
释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8 19.29 17.19 1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0.11 19.56 17.44 15.31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
利息支出
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总资产期初余
额+总资产期末余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存货平均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2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问答第 1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扣除。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95.98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 3 个项目: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批准文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
号 资金(万元)
峨眉山旅游文化
1 20,000 峨发改投资[2013]19 号 川环审批[2013]22 号
中心建设项目
峨眉雪芽茶叶生 川投资备
2 19,000 川环审批[2012]751 号
产综合投资项目 [51142312090301]0030 号
成都峨眉山国际 川投资备
3 9,000 川环审批[2013]65 号
大酒店改建项目 [51010512110901]0007 号
合计 48,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0 楼层



保荐代表人:张宁、陈亮

项目协办人:支洁

项目参与人员:黄敏、朱方文、鲁佳斐、潘琴、王珊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传真:021-68876330


(二)律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签字律师:樊斌、文泽雄、杨威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联系传真:010-65681022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叶韶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罗建平、谢宇春、贺军、陈芳芳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联系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叶韶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罗建平、谢宇春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联系传真:010-65547190



八、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3 年 4 月 17 日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指派保荐代表人张宁、陈亮。

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期间为自保荐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推荐文件之日起至此次发行新股上市之日止。

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九、备查文件


1、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0、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验资报告;

1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2、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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