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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1-06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及配股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宁波宜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宜科科技”)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宜科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 , 请 投 资 者 查 阅 2014 年 10 月 16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6 号文核准。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宜科科技本次配股共计配售 58,532,956 股人民币普通股将



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14 年 11 月 7 日

股票简称: 宜科科技

股票代码: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 202,248,900 股

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 58,532,956 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260,781,856 股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YAK Technology Industrial CO.,LTD.

股票简称: 宜科科技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 888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 888 号

注册资本: 202,248,900 元(配股前);260,781,856 元(配股后)

法定代表人: 张国君

董事会秘书: 穆泓

证券事务代表: 朱佩红

联系电话: 0574-88251123 转 8219




传真: 0574-88253567

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http://www.yakgroup.com

经营范围: 麻类等生物基纤维、纱线及其纤维制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

售;服装鞋帽面辅料、服饰纺织品、针织品、家装纺织、橱柜厨

房用具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麻类植物种植技术的研究、

开发;汉麻综合开发、利用;服饰、服装辅料技术咨询及检测服

务;纺织、服装原辅材料、化工料(除化学危险品外)的批发、

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网上针纺织品、服装鞋

帽批发、零售;汉麻萃取物提取(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后

姓名 职务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国君 董事长、总经理 3,523,960 1.74% 4,581,148 1.76%
副董事长、副总 0 0 0
钟雷鸣
经理
张飞猛 董事 0 0 0

王青 董事 0 0 0

包新民 独立董事 0 0 0

孙建江 独立董事 0 0 0

李彤 独立董事 0 0 0

王梦玮 监事 0 0 0

王明伟 监事 0 0 0

张杏菊 监事 0 0 0

王宗臻 副总经理 1,064,874 0.53% 1,384,336 0.53%
董事会秘书、副 445,338 0.22% 578,940 0.22%
穆 泓
总经理



郑俊英 财务负责人 0 0 0

合计 5,034,172 2.49% 6,544,424 2.51%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如成先生。截
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8,454,576 股股票,
占总股本的 30.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配股中,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了其可配股份,但由于存在
其他股东弃配的情况,导致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了
30%。根据宜科科技 2013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免于发
出要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如成;成立日期:1993 年 6 月 8
日;注册资本:2,226,611,695 元;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
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进出口业务、电力电量及热量的销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雅戈尔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总资产 483.46 亿元,
净资产 139.31 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1.67 亿元,净利润 13.60 亿元。

目前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本公司股票未被质押,也不存在股权争
议。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
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1 60,349,674 29.84% 78,454,576 30.08%

2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 4,610,165 2.28% 5,993,215 2.30%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后

股东名称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
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
3 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4,018,742 1.99% 5,224,365 2.00%
资基金
4 张国君 3,523,960 1.74% 4,581,148 1.76%

5 陈威海 2,167,817 1.07% 2,818,162 1.08%

6 尤鹃 1,729,297 0.86% 2,248,086 0.8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 1,666,862 0.82% 2,166,921 0.83%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8 公司-华宝兴业新兴产 1,387,084 0.69% 1,803,209 0.69%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王宗臻 1,064,874 0.53% 1,384,336 0.53%

10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0,099 0.49% 1,300,129 0.50%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股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
4,331,045 2.14% 1,299,313 5,630,358 2.16%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97,917,855 97.86% 57,233,643 255,151,498 97.84%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202,248,900 100.00% 58,532,956 260,781,856 100.00%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 58,532,956 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
57,233,643 股;

2、发行价格:5.00 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10 月 21 日(R 日),配
股缴款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2 日(R+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R+5 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2,664,780 元;

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5,418,476.35 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及保荐费
11,779,943.40 元、审计验资费 350,000 元、律师费 600,000 元、环保核查费 780,000
元、信息披露费 1,850,000 元、登记费用 58,532.95 元。每股发行费用为 0.26 元
(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277,246,303.65 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34 元/股(按照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06 元/股(按照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 2014 年 10 月 30 日的新
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480 号验证
报告:截至 2014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532,956 股,
每股发行价格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2,664,780.00 元,扣除承销费(包
括保荐费)人民币 11,779,943.4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638,532.95 元,实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77,246,303.65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8,532,956.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218,713,347.65 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已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



12、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 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

五、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
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399 号 3 楼

联系电话: 021-61680346

传真: 021-61680336

保荐代表人: 史金鹏、施斌

项目协办人: 吴一丁


上市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宜科科技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
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条件。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 O 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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