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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1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大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待公告复牌后,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
易涨跌幅限制为 10%。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
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
内容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长航凤凰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37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
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恢复上市。
四、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日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
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 2.53 元/股。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为“长
航凤凰”。因大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待公告复牌后,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
跌幅限制为 10%。
五、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办理完毕,天
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
司历年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内容。公司信息披露指定
网址 为:http://www.cninfo.com.cn/。
六、公司重整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航运市场竞争及运价波动风险
航运业务是同国际贸易和国内区域贸易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航运的需求取
决于全球和地区的经济状况、汇率变化、贸易发展和运输模式转变等多方面因素;
而行业整体的供给能力即运力由全球集装箱船队的船舶数量及载货量、航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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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新船交付和旧船废弃数量或转为其它用途的状况决定。由于行业需求的变化
难以准确预测,而船舶建造需要一定的周期,使行业运力的调整滞后于需求的变
化,导致航运业短期供需状况有时处于不均衡的状态。目前,行业现有的运力过
剩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行业运价波动(通常参考 BDI 指数)将对航运公司
的盈利状况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二)燃油价格波动风险
燃油费支出是航运公司最主要的成本项目之一,船用燃油价格的波动会对公
司的燃油费支出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船用燃油价格
同国际原油价格密切相关,国际原油价格取决于政治和经济因素。
(三)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而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大部分
业务及经营使用外币结算,因此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汇率变动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
成影响。
(四)安全风险
航运业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公司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发生搁浅、
火灾、碰撞、沉船、漏油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如该等事故造成船舶以及船载
货物、运营损失或引致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而公司的所投保的相关保险又不足
以弥补该等损失的情况下,则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船舶航行风险
公司的船舶在海上运行时,受到多种海上特殊风险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包括
台风、海啸、海盗、恐怖事件、战争和罢工等,这些风险可能对航运业务运营造
成影响,并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民事纠纷引起的扣押船舶风险
海上运输船舶可能因合同纠纷,包括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引起
民事索赔方申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可能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
(七)资产注入风险
2015 年 8 月 6 日,原控股股东长航集团协议转让的股份已全部过户,天津
航海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但资产注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仔细阅读本公告书中“主要风险因素
分析”章节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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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与提示......................................................1

第一节 相关各方简介................................................4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4

二、保荐机构 ......................................................4

三、法律顾问 ......................................................4

四、审计机构 ......................................................4

第二节 恢复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5

第三节 深交所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说明........................... 7

一、实施破产重整,减轻公司债务负担 ............................... 7

二、应对诉讼纠纷,化解公司债务风险 ............................... 7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8

四、减员分流,降低成本和公司负担 ................................. 9

五、改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 9

六、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 10

第五节 主要风险因素分析.......................................... 11

第六节 继续停牌的特别提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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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相关各方简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股票代码:000520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 39 号汇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涛
董事会秘书:李嘉华
注册资本:101,208.35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9099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7767908-X
经营范围:船舶租赁、销售、维修及技术开发;引航、国内船舶代理、货运
代理业务;劳务服务及水路运输相关业务;综合物流;对交通环保产业、交通科
技产业的投资;高新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及应用(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
后方可经营)。国内沿海、内河普通货船及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
舶普通货物运输。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传真:027-82766669-3929
二、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晖、张静
电话:021-58330312
传真:021-51055671
三、法律顾问
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熊壮、唐凡
电话:027-86792886
传真:027-86777385
四、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海涛、提汝明
电话:021-61643939-339
传真:021-616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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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恢复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经本公司申请及深交所审核,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日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
1、恢复上市股票种类:A 股股票
2、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3、证券代码:000520
因大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
公告复牌后,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
制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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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深交所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370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恢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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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说明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积极为恢复上
市开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使公司在 2014 年实现盈利。
一、实施破产重整,减轻公司债务负担
2013 年 11 月 26 日,武汉中院根据公司债权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
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航凤凰重整一案。同日,武汉中院以(2013)
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1-2 号决定书,指定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
人。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
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进行了清偿。2014 年 9 月 24 日,公
司向武汉中院提交了《提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报告了公司
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并申请武汉中院裁定确认长航凤凰《重整计划》执
行完毕。
2014 年 9 月 28 日,长航凤凰收到武汉中院(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1-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长航凤凰不再承担清偿
责任。
二、应对诉讼纠纷,化解公司债务风险
受行业低迷、债务负担沉重影响,公司已有多笔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根据信
永中和出具的 2013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3SHA101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负债 总 额 588,248.90 万 元 , 归属 于 母 公司 所 有 者权 益 为
-516,836.89 万元。公司涉及债务诉讼案件共 44 件,涉案金额达 39.4 亿元。2013
年 11 月 26 日,武汉中院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1-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4 年 9 月 28 日,武汉中院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1-17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一、确认《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长航凤凰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三、按照《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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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的债务,自《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长航凤凰股
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完成对《重整计划》中确定的应清偿的
各项债务的清偿工作。本次重整执行完毕后,上市公司的巨额债务及其引致的诉
讼风险及破产清算的风险得以消除。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停滞,在公司管理层的带动下,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公司内部机构和组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在内部机构和组织管理方变革面,公司提出“三精四严六化”方针。三精:
做人精心、做事精细、结果精品;四严:严明纪律、严肃考核,严密督办、严格
要求;六化:市场化、快捷化、精细化、数据化、表格化、信息化。
(二)对低效资产进行剥离处置
剥离低效资产,通过变现处置等方式,将现有资产中部分与主营业务关联性
较低、盈利能力较弱或长期闲置的低效资产进行剥离,改善现有资产结构和状况。
(三)进一步规范经营运作,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和策略
公司紧跟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市场分析能力和市
场驾驭能力,公司依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整合资源,组合市场,
组装产品。围绕产品找市场,围绕市场做产品,以自有船队为依托控制更多社会
资源,轻资产经营,做强做大江河专业航运物流。一手抓货源、一手抓船东,中
间抓好港口、代理、资金、信息、仓储、转运等各个环节,整合矿、路、港、航、
厂等资源,少拥有多经营,整合社会资源,打造行业精品。
(四)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重整完成后,公司以提升管理效率为核心,理顺各项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
度,建立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着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力度,
清除管理盲区和死角,降低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制度建设与完善岗位责任制
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实现内控管理指标落实到责任人,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全面加强风险管控能力。
(五)创新管理体制,调动员工积极性
借鉴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在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
地推进用人制度、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分配能多能少的管理体制,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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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人力资源活力。优化整合内部机构,压缩管理层次,推进扁平化管理,降低管
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
2014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稳步进行,没有因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破产重
整等因素受到影响。
四、减员分流,降低成本和公司负担
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十分严峻,债务缠身,随着诉讼不断,公司资产不
断被处置,随着而来的是产生大量的冗余人员,为了降低成本,减轻公司负担,
公司制定了人员分流计划并积极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司的人员分流方案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主渠道,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实施
减员,最大限度减少富余人员,精干员工队伍,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优化人力资
源结构,提升企业活力。
减员分流措施主要包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解除违纪违约人员劳动合
同、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等。
在减员分流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提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将公
司真实情况告诉员工,公司由于连续巨亏,已经不堪重负,取得了相关员工对公
司的支持和理解。公司各级有关工作人员,与相关员工讲清政策,讲明程序,将
减员对象、补偿标准、奖励变化、生活费发放等情况宣传到每一个员工,回答员
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公司减员分流措施得当,减员分流实施过程中没
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纠纷事件,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稳定,为公司降低成本
并恢复盈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改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内控制度建设,持续规范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不断改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一)修订完善公司制度,满足监管要求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要求,对《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指引》中说明了现金分红政策,健全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
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完善了股东
投票机制,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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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信息披露,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
长航凤凰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建立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提高公司运作的
透明度。
长航凤凰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
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并持续通过股东大会、接待来访、答复质
询等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接受投资
者的监督,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确保投资者
及时、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编制和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及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
3、保持公司网络和对外咨询电话的畅通,及时更新公司网站信息,做好“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回复和信息收集。
4、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报道的
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及时求证、核实并作出澄清。
5、加强投资者接待、采访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在接受采访、调研
过程中,注意尚未公开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六、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14SHA10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33,905.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430,733.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46.56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12,692.52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12,407.32 万元。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营业务盈利
能力显著增强。
鉴于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因素已经消除,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
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并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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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重整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航运市场竞争及运价波动风险
航运业务是同国际贸易和国内区域贸易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航运的需求取
决于全球和地区的经济状况、汇率变化、贸易发展和运输模式转变等多方面因素;
而行业整体的供给能力即运力由全球集装箱船队的船舶数量及载货量、航线调
配、新船交付和旧船废弃数量或转为其它用途的状况决定。由于行业需求的变化
难以准确预测,而船舶建造需要一定的周期,使行业运力的调整滞后于需求的变
化,导致航运业短期供需状况有时处于不均衡的状态。目前,行业现有的运力过
剩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行业运价波动(通常参考 BDI 指数)将对航运公司
的盈利状况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二)燃油价格波动风险
燃油费支出是航运公司最主要的成本项目之一,船用燃油价格的波动会对公
司的燃油费支出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船用燃油价格
同国际原油价格密切相关,国际原油价格取决于政治和经济因素。
(三)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而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大部分
业务及经营使用外币结算,因此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汇率变动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
成影响。
(四)安全风险
航运业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公司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发生搁浅、
火灾、碰撞、沉船、漏油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如该等事故造成船舶以及船载
货物、运营损失或引致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而公司的所投保的相关保险又不足
以弥补该等损失的情况下,则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船舶航行风险
公司的船舶在海上运行时,受到多种海上特殊风险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包括
台风、海啸、海盗、恐怖事件、战争和罢工等,这些风险可能对航运业务运营造
成影响,并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民事纠纷引起的扣押船舶风险
海上运输船舶可能因合同纠纷,包括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引起
民事索赔方申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可能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七)资产注入风险
2015 年 8 月 6 日,原控股股东长航集团协议转让的股份已全部过户,天津
航海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但资产注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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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继续停牌的特别提示

因大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
公告复牌后,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
制为 10%。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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