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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11-2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9,347,181股,将
于2015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没有限售期,于2015年12
月1日上市流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12月1日(即上市日),公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10.11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njiang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
本次发行前:395,472,000元
股本
本次发行后:454,819,181元
法定代表人: 谭荣生
董事会秘书: 孙汉武
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电话: 0511-88988598
传真: 0511-88988060
邮政编码:
网址: www.dongfang-heater.com
电子信箱: dfzqb@dongfang-heater.com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方
电热”)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15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8,000 万股新股,有效期 6 个月。
(四)本次发行的过程
时间 发行内容
T-6 日 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10 月 29 日(周四) 方案》等一系列启动材料
T-4 日 与证监会就发行方案进行沟通,收集反馈并报送修改过的启动发行材料及
11 月 2 日(周一) 相关承诺
收盘后向证监会报送确定发行底价的相关发行材料,证监会审阅无异议;
T-3 日
发行人向交易所申请下一交易日停牌;
11 月 3 日(周二)
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T-2 日 发行人披露《停牌公告》,开始停牌;
11 月 4 日(周三) 接受投资者咨询
T-1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11 月 5 日(周四)
T日 在律师见证下接收认购对象报价并缴纳认购保证金(9:00-12:00);
11 月 6 日(周五) 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T+1 日
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11 月 9 日(周一)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将
T+2 日
初步发行结果向证监会报备;
11 月 10 日(周二)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T+3 日
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11 月 11 日(周三)
T+4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15:00 截止);
11 月 12 日(周四) 网下验资
T+5 日
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11 月 13 日(周五)
T+6 日 《验资报告》正式出具后,向证监会报送发行备案文件,审核无异议;
11 月 16 日(周一)
发行人向登记公司报送全套非公开发行证券登记申请材料,开始办理新增
T+7 日
股份注册登记手续;
11 月 17 日(周二)
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复牌申请文件,申请股票复牌
T+8 日 披露《复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股票复牌;
11 月 18 日(周三) 发行人缴纳注册登记费;
T+14 日
披露上市保荐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11 月 26 日(周四)
T+17 日
新增股份上市
12 月 1 日(周二)
(五)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发行数量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9,347,181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七)发行价格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
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1 月 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为: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83 元/股)的 90%,即发行底
价为 8.85 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 10.11 元/股,与发
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83 元/股)的比率为 102.85%,高于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9.97 元/股。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新增股份没有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99,999,999.91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709,347.18 元(包括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等)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87,290,652.73 元。
(九)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止,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599,999,999.91
元缴付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保
荐机构”)指定的账户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苏公 W[2015]B180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11 月 1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10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
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止,东方电热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99,999,999.9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709,347.18 元,东方电
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290,652.7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9,347,18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27,943,471.73 元。
东方电热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454,819,181.0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上市流通。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认购资金 锁定期
投资者全称
号 (元/股) (股) (元)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1 18,793,273 189,999,990.03 无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11 15,825,914 159,999,990.54
3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1 21,760,633 219,999,999.63 无
4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11 2,967,361 30,000,019.71 无
总计 59,347,181 599,999,999.91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层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赵生章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进行,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
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
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
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
收、《缴款通知书》的发出,以及发行价格、认购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事宜,
均由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认购的情形;本
次发行询价及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发行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59,347,181 股,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方电热;证券代码为:300217;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上市流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 年 12 月 1 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946,636 45.50% 179,946,636 39.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525,364 54.50% 274,872,545 60.44%
三、合计 395,472,000 100% 454,819,181 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谭荣生 66,748,388 16.88
2 谭伟 55,298,800 13.98
3 谭克 55,298,800 13.98
4 兴全睿众资产-工商银行-兴全睿众东方电热
9,380,000 2.37
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紫峰稳健结构化证
6,492,300 1.64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09,100 1.60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76,153 1.41
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7 号集合
3,589,984 0.91
资金信托计划
9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久真一期证券投 3,410,176 0.86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双动力混
1,899,914 0.4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11 月 18 日收盘)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谭荣生 66,748,388 14.68
2 谭伟 55,298,800 12.16
3 谭克 55,298,800 12.16
4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华富基金稳健
21,760,633 4.78
成长 111 号定向增发资产管理计划
5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
18,793,273 4.13
鸿辰定向增发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68 号资
15,825,914 3.48
产管理计划
7 兴全睿众资产-工商银行-兴全睿众东
9,380,000 2.06
方电热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紫峰稳健结
6,492,300 1.43
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45,553 1.40
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09,100 1.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认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其所持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相
应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谭荣生 董事长 66,748,388 16.88% 66,748,388 14.68%
谭克 副董事长 55,298,800 13.98% 55,298,800 12.16%
谭伟 总经理 55,298,800 13.98% 55,298,800 12.16%
赵海林 监事会主席 30,000 0.0076% 30,000 0.0066%
解钟 副总经理 1,489,000 0.38% 1,489,000 0.33%
解娟 副总经理 1,267,818 0.32% 1,267,818 0.28%
韦秀萍 副总经理 241,312 0.0610% 241,312 0.0531%
冷泉芳 副总经理 168,662 0.0426% 168,662 0.037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计算基准,本
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变化情况如下:
指标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5 年 9 月 30 日 3.05 3.94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93 3.84
2015 年 1-9 月 0.1680 0.1461
每股收益(元/股)
2014 年度 0.2596 0.2257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177,361.04 167,048.43 157,633.54 138,864.83
负债合计 51,693.67 46,072.45 44,214.65 31,813.70
股东权益 125,667.38 120,975.98 108,610.50 101,519.20
少数股东权益 5,098.49 5,070.42 4,808.39 5,531.9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0,886.57 101,900.54 82,747.33 66,094.21
营业总成本 63,254.47 89,432.89 61,876.34 48,559.03
营业利润 7,632.09 12,467.65 10,812.79 10,434.95
利润总额 7,829.32 12 ,556.41 10,687.59 11,659.79
净利润 6,644.87 10,566.80 9,143.17 9,880.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23.59 6,872.47 -3,665.45 7,477.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6.26 -15,591.70 -10,016.69 -5,192.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2.12 -4,161.17 -3,492.29 -3,563.64
4、主要财务指标(年度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2.73 2.65 2.83 3.62
速动比率 2.07 2.00 2.23 3.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6.35 25.46 28.00 23.51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6.57 27.58 28.05 22.9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4 3.49 3.20 3.72
存货周转率(次) 1.88 2.81 2.82 2.68
每股净资产(元) 2.85 2.93 5.49 5.1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3 0.17 -0.19 0.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33 -0.87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 0.17 0.26 0.46 0.48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17 0.26 0.46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5.60 9.15 8.63 9.78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60 9.15 8.63 9.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 本 0.16 0.26 0.46 0.43
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16 0.26 0.46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5.30 9.06 8.73 8.73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30 9.06 8.73 8.73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多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的生产经营保
持了良好的稳定性,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持续的稳步增长,每年的净利润稳中有
增,带动了公司总资产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股东权益也实现了逐年的稳定增长。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多来,无论是合并报表还是母公司报表,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保持
了相对的稳定,总体变化不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
入持续增长,流动资金相对充足,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保持稳定,
应收账款能够按时回笼,保证了公司流动资金的高效利用,不需要增加债务性融
资。
3、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为 3.72、3.20、3.49 和 2.3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68、2.82、2.81 和 1.88,
总体上体现出公司三年多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的周转保持了很好的稳定性,但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有缓慢
下降的趋势。
4、盈利能力分析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53%、
25.22%、12.24%和 24.07%,总体保持稳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综合
毛利率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
从净利润情况看,尽管 2013 年度净利润同比 2012 年度有下降,但合并报表
的每年净利润总体上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净资产收益率保持稳中有增,体现
出公司的资产盈利能力较好。
5、偿债能力分析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22.91%、28.05%、27.58%和 26.57%,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3.51%、
28%、25.46%和 26.35%,资产负债率相对不高且总体上保持稳定。公司负债主要
为应付账款和银行短期流动贷款,公司资金周转状况良好,资金量充足,偿债能
力较强,不存在债务违约风险。
6、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方面,2013 年度公司受光伏行业陷入低谷及主要
空调企业去库存化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主要
是应收票据同比增加较多,鉴于流动资金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没有提前
贴现回收资金,而是到期回收。除此之外,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保持了良好的稳定
性,体现出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
最近三年多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都是负数且金额较大,主
要是公司一直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投资金额较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年多来总体稳定,2012 年-2014 年主要
是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和归还银行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015 年 1-9 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32.12 万元,主要是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李强、文毅荣
项目协办人:章龙平
项目组成员:阮金阳、张勰旻、陈辛慈、沈菡萏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 话: 0512-62938568
传 真: 0512-62938500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凡
签字律师:杨亮,胡罗曼
办公地址:南京中山东路 532-2 号 D 栋 5 楼
电 话: 025-83301572
传 真: 025-83329335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颖庆、陈春晖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2 号光明大厦 10 楼
电 话: 021-63238536
传 真: 021-6323850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4 年 9 月,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聘请东吴证券
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已指派李强先生、文毅荣先
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李强,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与参与康力电梯(002367)IPO
项目、西藏旅游(600749)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曾任吴通通讯(300292)
IPO 项目协办人。
文毅荣,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与参与康力电梯(002367)IPO
项目、吴通通讯(300292)IPO 项目、苏州高新(600736)定向增发项目等,曾
任西藏旅游(600749)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电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
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同意保荐东方电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
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八、其它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及联系人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电话:0511-88988598
传真:0511-88988060
联系人:孙汉武
(本页无正文,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
公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发行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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