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神州高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2-0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
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 259,405,882 股,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4,94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81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6,135,997.00 元。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神州高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259,405,882 股,2016 年 1 月 22 日,
神州高铁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
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对象由于神州高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
取得的神州高铁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神州高铁仍具备《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
指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神州高铁
交大微联 指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九鼎 指 嘉兴欣瑞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利德 指 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新联铁 指 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暨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 指 神州高铁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 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3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
释 义........................................................................................................ 4
目 录........................................................................................................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7
三、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四、 本次发行概况 ................................................................................. 9
五、 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六、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的相关情况 ........................................................... 14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14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1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19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0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0
二、法律顾问意见 ...................................................................................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 ............................................................................................ 21
二、备查地点 ............................................................................................ 2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 神州高铁
4、股票代码: 000008
5、法定代表人: 王志全
6、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6 室
7、注册资本: 240,943.2927 万元
8、成立时间: 1989 年 10 月 11 日
9、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6 室
10、邮政编码: 100044
11、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神州高铁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大微联90%股
权、武汉利德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纯政等3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
有的武汉利德10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武汉利德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83,500.00万元,其中,交易对价的59.35%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40.65%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58元/股,向交
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8,870,470股。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兴九鼎持有的交大微联90%股权,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交大微联9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36,995.485万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220,495.00万元,不超过购买资产交易总价的100%。其中,170,935.365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49,559.635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费
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三、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6月5日,本次交易对方深圳市天图兴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必
要的内部程序,同意参与本次交易;2015年6月9日,本次交易对方北京南车华盛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同意参与本次交易;2015年6
月11日,本次交易对方嘉兴欣瑞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必要的内部
程序,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2、2015年6月12日,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利徳100%股权事
宜,神州高铁与武汉利徳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5年6月25日,神州高铁与武汉利德全体股东根据深交所审核意见修订并重新
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5年7月16日,神州高铁与武汉利
德全体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年6月12日,就本次支付现金购买交大微联90%股权事宜,神州高铁与
嘉兴九鼎、王文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6月25日,神州高铁与嘉兴九鼎、
王文辉根据深交所审核意见修订并重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7月16日,
神州高铁与嘉兴九鼎、王文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2015年6月11日,交大微联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年6月6日,武汉利德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4、2015年6月12日,神州高铁第十一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2015年7月21日,神州高铁第十一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6、2015年8月7日,神州高铁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 91 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通过。
2、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王纯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887 号)。
(三)募集配套资金验资及股权登记情况
2016年1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6]第210010号),验证:截至2016年1月11日止,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6家认购对象缴纳认购神州高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2,204,949,997.00元。
2016 年 1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11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止,神州高铁
已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2,204,949,997.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8,814,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66,135,997.00 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 259,405,88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906,730,115.00 元。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四、 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面值:1 元。
3、发行数量:259,405,882 股。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神州高铁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
终发行价格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因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每 10 股转增 4.5 股)已于本次交易停牌后实施完毕,对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应除权调整后,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 19.35 元/股。
上市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已实施完毕,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价格由原来不低于 19.3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6.45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暨申购报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71.19%,为发行底价的 131.78%,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百分之九十。
5、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4,949,997.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38,81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6,135,997.00 元。
五、 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向神州高铁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发行
启动开始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4 名投资者、截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
前 20 名股东以及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1 家证券投
资基金公司、10 家证券公司、6 家保险机构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方式共发送
111 份认购邀请书。
2015 年 12 月 30 日(T+3 日),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14 家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其中 8 家证券投资基
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另 6 家投资者均按时缴纳了保证金,另有 1 家投资者缴
纳了保证金但未按时提交《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
查确认本次有效报价 14 家,14 家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报
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发行有效申购报价区间为 6.45 元至 10.5 元,总的有效认
购金额为 524,000 万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程序、原
则和簿记建档的情况,确定了本次发行的配售结果。
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下:
发行对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占发行后总
序号 发行对象
象类别 (月) (元/股) (万元) (股) 股本的比例
8.7 39,000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2 8 66,000 45,882,352 1.72%
7.5 76,000
北京国润致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2 其他 12 9.3 27,000 31,764,705 1.19%
伙)
3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2 10.1 26,000 30,588,235 1.15%
9.6 26,000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2 54,117,647 2.03%
8.6 46,000
10.5 28,000
5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2 9.5 33,000 42,352,941 1.59%
9 36,000
9.2 29,000
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2 54,700,002 2.05%
8.5 64,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阮琪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国润致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89 楼 1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国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王鹏威为代表)
认缴出资额 2761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68 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 卢民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权投
资及资本运营、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
经营范围
关监督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住所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
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上述机构和人员亦未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
六、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9 层
电 话:010-85127999
传 真:010-85127749
联 系 人:申佰强、吴晓光
(二)联合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六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10-5683 9300
传真:010-5683 9500
联系人:李威、贾春浩、袁新熠
(三)联合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卫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电 话:021-20328000
传 真:021-58883554
联 系 人:宋锦山、张俊超
(四)法律顾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十层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签字律师:周世君、王韶华
(五)审计及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68238100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家河、丛存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的相关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其中限售股数量(股)
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 28.22 679,884,225 -
王志全 9.57 230,579,739 230,384,739
文炳荣 3.45 83,076,135 -
广州中值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15 75,960,417 75,960,417
王新宇 3.14 75,681,033 75,681,033
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稳赢 2 号集合资
2.73 65,832,360 65,832,360
产管理计划
李颀 2.73 65,748,222 65,748,222
北京瑞联京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2 60,768,336 60,768,336
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0 50,640,276 50,640,276
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0 50,640,276 50,640,276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其中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
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 25.47% 679,884,225 -
王志全 8.64% 230,579,739 230,384,739
文炳荣 3.11% 83,076,135 -
广州中值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85% 75,960,417 75,960,417
王新宇 2.84% 75,681,033 75,681,033
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稳赢 2 号集
2.47% 65,832,360 65,832,360
合资产管理计划
李颀 2.46% 65,748,222 65,748,222
北京瑞联京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8% 60,768,336 60,768,336
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0% 50,640,276 50,640,276
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0% 50,640,276 50,640,276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神州高铁总股本为 2,409,432,927 股,
本次发行普通股 259,405,882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2,668,838,809 股。本次发行前
后神州高铁的股份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8,825,076 45.19% 1,348,230,958 50.52%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3,011,013 0.12% 33,599,248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0,607,851 54.81% 1,320,607,851 49.48%
三、股份总数 2,409,432,927 100.00% 2,668,838,809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得到有效降低,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偿债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中 170,935.365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交大微联和武汉利德的现金
对价,49,559.635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金。
本次发行和收购后,交大微联、武汉利德与上市公司现有轨道交通业务将相
互补充和协调,形成跨平台协同的核心竞争能力,上市公司初步实现产业集群协
调能力,业务涵盖机车、车辆、供电、线路、信号等轨道交通主流子行业;流动
资金的增加将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
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
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
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
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更多的
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并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有利于公司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 本次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对象中不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六)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将不会因此而发生改
变。
(七)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业务和管理依然完全分开、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及新的关联交易。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和 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本次发行
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5 年 1-9 月 0.04 0.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4 年 0.01 0.00
2015.09.30 1.17 1.87
每股净资产(元)
2014.12.31 1.88 4.79
注 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公式:分子为基准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与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之和,分母为相应基准日的股本(重新列报后)与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之和;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分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母为相应基准日的股本(重新列报后)与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之和。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分别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最
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金额:万元):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335,976.17 67,402.80 62,662.60 61,382.96
负债合计 54,270.81 7,567.73 6,304.16 7,300.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1,705.35 57,135.21 56,358.44 54,082.64
(二)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总收入 76,310.92 30,718.13 30,444.82 33,148.08
营业利润 11,082.12 1,829.07 3,027.79 4,902.54
利润总额 12,806.32 1,887.60 3,012.11 4,919.30
净利润 10,271.08 776.64 2,275.80 3,912.90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7 1.88 1.86 3.56
资产负债率 16.15% 11.23% 10.06% 11.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1 0.02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8% 1.37% 4.12% 7.35%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数据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
列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部分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为 2,204,949,997.00 元,其中,170,935.365 万元用
于支付收购交大微联和武汉利德的现金对价,49,559.635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相关的中介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16 年 1 月 12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11 号)验证,神州高铁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59,405,88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4,949,997.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2,166,135,997.00 元。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地安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地安 0200022319068114576 2,176,949,997.00
有限公司
门支行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神州高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与独立财
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认为:神州高铁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
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神州高铁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神州高铁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核查意见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发行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6 室
电话:010-56500505
传真: 010-56500565
(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联系电话:010-85127725
传真:010-85127940
(此页无正文,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
盖章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