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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3-07
股票简称:瑞尔特 股票代码:00279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明路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01-4316 房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
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罗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荣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罗
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荣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罗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
荣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 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
的相关情形, 如有锁定延长期, 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张爱华、庞愿、王伊娜、罗金辉、邓佳、谢桂琴、方秀凤、罗
文辉、吴宾疆、傅文明、沈志明均承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稳定股价承诺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发行人将通过回购公司
股票或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增持
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方案,请参见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五、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方案”。
三、股份回购承诺
发行人及共同实际控制人罗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荣承诺:若《厦门
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四、赔偿承诺与声明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罗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荣及发行人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
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保荐机构承诺: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声明: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
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 对重大事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对可
能导致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法定发行条件的事实存在重大
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本所将在该等违法事实经有管辖
权的司法机关认定后, 依据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本所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向投资者
赔偿损失。有证据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情形除外。
五、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 年 9 月 30 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
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
的重大事项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现有订单数量及业务开拓情况等,公司预计 2016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
入区间为 16,000 万-18,000 万元,同比变动为-5%至 5%,净利润(扣非后)区
间为 2,600-2,900 万元,同比变动为-5%至 5%。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
投资者提供有关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发行人”或“瑞尔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配
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4,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其
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发行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10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瑞尔特”,股票代码“002790”。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4,000万股股票将于2016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 述
内容。。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6年3月8日
(三)股票简称:瑞尔特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四)股票代码:00279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6,000万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
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000万股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
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
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
明与提示”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R&T Plumbing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9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2 年 5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明路 18 号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卫生洁具、家用电器、模具、塑胶制
品、橡胶制品、五金配套件;批发零售水暖器材、建筑装饰材料;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加
工贸易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
可经营。)
公司自 1999 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节约全球水资源的卫浴配件产品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的卫浴配件产品包括:节水型
冲水组件、静音缓降盖板、隐藏式水箱、挂式水箱、智能盖板等,其中节水型冲
水组件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节水型冲水组件主要由进水阀、排水阀构成,应用在便器冲水水箱内部,作
为便器的水源开关,具有开启冲水、补水、自动关闭的功能。冲水组件就如同手
表中的机芯,它决定便器的冲洗质量、安全性、节水效果和使用寿命等,是便器
最核心的配套部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现阶段,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节水型冲水组件制造企业,为众多国际、
国内知名卫浴品牌商提供产品配套服务。
所属行业:由于公司主营产品主要由工程塑料制造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最
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 C29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电话:0592-6059559
传真:0592-6539868
互联网地址: www. rtplumbing.com
电子邮箱:rtplumbing @ rtplumbing.com
董事会秘书:戴火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董事长
罗远良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2,040
总经理
张剑波 董事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2,040
董事
王 兵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2,040
副总经理
董事
邓光荣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2,040
副总经理
罗红贞 董事、内审部经理 女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王小英 董事 女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肖 伟 独立董事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潘 越 独立董事 女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 -
陈培堃 独立董事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
崔静红 女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表监事
卢瑞娟 监事 女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吴玉莲 监事 女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陈绍明 财务总监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戴火轮 董事会秘书 男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罗远良、张剑波、王兵、邓光荣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罗远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7%,现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7%,现任公
司董事。
王 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7%,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光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7%,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罗远良先生、张剑波先生、王兵先生、邓光荣先生之详细简历请参见招股说
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剑
波持有厦门菠萝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60%的股权。除此之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共同实际控制人未单独或共同控制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
厦门菠萝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菠萝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4GW3X5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
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H
法定代表人:王希之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东构成:张剑波持股 60%;王希之持股 40%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
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
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摄影扩印服务;专业化设计服
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文化、
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他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
主营业务:旅游咨询。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罗远良 2,040 17.00% 2,040 12.75%
张剑波 2,040 17.00% 2,040 12.75%
邓光荣 2,040 17.00% 2,040 12.75%
王 兵 2,040 17.00% 2,040 12.75%
傅文明 480 4.00% 480 3.00%
张爱华 480 4.00% 480 3.00%
庞 愿 480 4.00% 480 3.00%
王伊娜 480 4.00% 480 3.00%
罗金辉 420 3.50% 420 2.625%
邓 佳 360 3.00% 360 2.25%
谢桂琴 360 3.00% 360 2.25%
方秀凤 240 2.00% 240 1.50%
沈志明 240 2.00% 240 1.50%
罗文辉 180 1.50% 180 1.12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吴宾疆 120 1.00% 120 0.75%
社会公众股 — — 4,000 25.00%
合 计 12,000 100.00% 16,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户数为66,327户,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比
1 罗远良 2,040 12.75%
2 张剑波 2,040 12.75%
3 邓光荣 2,040 12.75%
4 王 兵 2,040 12.75%
5 傅文明 480 3.00%
6 张爱华 480 3.00%
7 庞 愿 480 3.00%
8 王伊娜 480 3.00%
9 罗金辉 420 2.63%
10 邓 佳 360 2.25%
11 谢桂琴 360 2.25%
合 计 11,220 70.1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开发行新股 4,0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8 元/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400 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 3,600 万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6,320.00 万元。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22 号验资报告》。
(三)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4,770.31 ]万元
1、承销保荐费用:[ 3,949.50 ]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 283.02 ]万元
3、律师费用:[ 155.00 ]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 36.45 ]万元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290.57 ]万元
6、材料印刷费:[ 25.00 ]万元
7、印花税:[ 30.77 ] 万元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19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
发行股数计算)。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1,549.69万元。
(五)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70元(按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市盈率:19.78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
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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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已披露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
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
年1-9月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13号),
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申报会计师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第四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5 年第四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6]第 311025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
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47,790.91 38,220.34 25.04
非流动资产 39,941.36 36,508.97 9.4
资产合计 87,732.26 74,729.30 17.4
流动负债 19,990.53 16,916.59 18.17
非流动负债 6,258.94 9,474.86 -33.94
负债合计 26,249.48 26,391.44 -0.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482.79 48,337.86 27.19
说明:非流动负债下降 33.94%原因系“长期借款”中包括“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3,349.96 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列示。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第四季度 2014 年第四季度 同比变动幅度(%)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营业收入 21,414.63 20,852.99 2.69
营业成本 13,514.57 13,840.24 -2.35
营业利润 5,157.24 4,166.11 23.79
利润总额 5,350.33 4,613.67 15.97
净利润 4,624.89 3,989.49 15.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624.89 3,989.49 15.93
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1,513.52 76,429.85 6.65
营业成本 53,039.96 50,734.43 4.54
营业利润 17,516.69 15,521.86 12.85
利润总额 18,026.54 16,182.28 11.4
净利润 15,544.92 13,954.73 1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544.92 13,954.73 11.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213.31 13,413.29 13.42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08.16 10,921.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6.63 -13,958.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2.90 2,427.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70.52 110.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39.15 -500.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60.63 6,921.49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32.03 61.1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521.00 571.79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117.90 -19.46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0.88 27.51

所得税影响额 -60.34 -99.52
以上合计:
331.61 541.4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期间,公司
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的生产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
商构成、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现有订单数量及业务开拓情况等,公司预计2016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
区间为16,000万-18,000万元,同比变动为-5%至5%,净利润(扣非后)区间为
2,600-2,900万元,同比变动为-5%至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板的有关规则,在公
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6年3月1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郑允新、陈 青
项目协办人:杨 光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
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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