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股票代码:00273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6 年 8 月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华农 洪常兵 徐可蓉
罗贤旭 陈宏 王志军
史鹏飞 魏天慧 王忠年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44,113,207股
(二)发行价格:21.20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935,199,988.40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916,630,070.2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4,113,207股,将于2016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 3
释义 ...............................................................................................................................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9
四、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4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6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9
二、财务状况分析...................................................................................................... 2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2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及推荐意见 ......................................... 25
一、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5
二、上市推荐意见...................................................................................................... 26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7
第八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2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雄韬
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董事会 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轻机控股 指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雄才投资 指 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盈科律师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勤万信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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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ENTER POWER TECH.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雄韬股份、002733
法定代表人 张华农
成立时间 1994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 30,600万元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
注册地址
8#厂房及9#厂房南栋1至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邮政编码
电话 0755-66851118
传真 0755-66850678
互联网网址 www.senry-batt.com
一般经营项目: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测设备及零配件,
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
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
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
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与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
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
统和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
UPS(不间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风力发电机
组及电动车、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其他
限制项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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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
序:
1、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1、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
2、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号),核准了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16年8月5日,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
开认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8月5日12:00时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
账户已收到配售对象缴纳的网下申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35,199,988.40元。
2、2016年8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
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的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35,199,988.4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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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18,569,9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16,630,070.28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44,113,207元,余额人民币872,516,863.28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6年8月5日止,雄韬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113,207元,累计实收
股本为350,113,207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之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帐,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的 12 个月。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通过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44,113,207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年10月23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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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36元/股。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590.00万元,201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底价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1元/股。
本次实际发行价格为21.20元/股,为发行底价13.21元/股的160.48%;为申购
报价截止日(2016年8月2日)收盘价(25.34元/股)的83.66%;为申购报价截止
日(2016年8月2日)收盘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9.06元/股的72.95%。
5、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35,199,988.40元,承
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计18,569,9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16,630,070.28元。
6、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共有19家投资者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商
证券,3家投资者现场送达。22家投资者都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了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3.88元/股~25.3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时 缴纳保证
申购对象名称 有效
号 (元) (万元) 间 金(万元)
申购
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 9,500 9:08:00 不适用 是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
2 20.99 20,000 9:25:00 1,900.00 是
团有限公司
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11 9,500 10:28:00 不适用 是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22 17,000 10:30:00 1,900.00 是
5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 9,500 10:32:00 1,900.00 是
6 林汉顺 15.00 9,500 10:58:00 1,900.00 是
7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 19,700 11:04:00 不适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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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6 9,500 11:05:00 1,900.00 是
9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6 9,500 11:09:00 不适用 是
1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 9,500 11:17:00 不适用 是
11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95 9,500 11:17:00 1,900.00 是
1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88 9,500 11:24:00 不适用 是
1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85 14,000 11:32:00 不适用 是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57 20,000 11:32:00 不适用 是
上海博责投资合伙企业(有
15 20.11 10,000 11:34:00 1,900.00 是
限合伙)
1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2 17,200 11:38:00 不适用 是
1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30 19,000 11:41:00 不适用 是
18 翁仁源 20.20 10,000 11:42:00 不适用 是
19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40 9,600 11:45:00 1,900.00 是
2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6 17,500 11:48:00 不适用 是
21 彭斌 21.20 9,500 11:55:00 1,900.00 是
22 申万菱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 11,000 11:58:00 1,900.00 是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产品、获售股数、认购金额及限售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配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申购对象名称 获配产品名称
号 (股) (元) (月)
北信瑞丰基金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
1 8,962,264 189,999,996.80 12
管理有限公司 信托-银安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陕西省国际
信托-陕国投财富尊享 15 号定向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申万菱信基金-
光大银行-陕西省国际信托-陕国投兴
申万菱信基金 荣 3 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8,113,207 171,999,988.40 12
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陕西省国际
信托-陕国投创增 1 号定向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申万菱信基金-工商
银行-方正定向增发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宝盈基金-浦发银行-平安信托-平安
宝盈基金管理
3 财富*创赢行健定增一号集合资金信 6,603,773 139,999,987.60 12
有限公司
托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源通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
财通基金管理 行-富春定增增利 13 号资产管理计
4 9,433,962 199,999,994.40 12
有限公司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29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黑龙江龙商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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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宝利 25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工商银行-北京枫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人和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
行-财通基金-锦绣定增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金
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光大银行-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宁波银行-西藏源乐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富春定增 1028 号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00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富春定增 1030 号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86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富春定增 98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创新择时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
春定增享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150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宁
波银行-富春定增 916 号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华辉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
行-华辉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60 号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睿
信定增 4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平安银行-天润资本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天润资
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光大银行-财通基金-桂诚 3 号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宝利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3 号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
春定增宝利 9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9 号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上海银行-
富春定增 797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富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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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工商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外
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
5 8,018,867 169,999,980.40 12
股份有限公司 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 彭斌 - 2,981,134 63,200,040.80 12
合计 44,113,207.00 935,199,988.4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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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 1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按《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的规定办理)。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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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18,9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
6、彭斌
身份证号:420106196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
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四、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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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
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
案一致;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
点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
记备案范围内、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的发行对象均已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
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
联方与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交易,也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发行对象的选择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要求;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承
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结
果公平、公正;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
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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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6,938,745 41.48% 境内非国有法人
2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31,261,572 10.22% 境内非国有法人
3 张华农 29,611,237 9.68% 境内自然人
4 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 14,168,871 4.63% 境内非国有法人
5 孙友元 11,475,000 3.75% 境内自然人
6 新余市星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7,632 3.31% 境内非国有法人
7 张华军 2,180,250 0.71% 境内自然人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2,000 0.36% 国有法人
9 徐可蓉 885,641 0.29% 境内自然人
10 谢关明 405,200 0.13% 境内自然人
合计 228,146,148 74.56%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在册股
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6,938,745 36.26% 境内非国有法人
2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31,261,572 8.93% 境内非国有法人
3 张华农 29,611,237 8.46% 境内自然人
4 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 14,168,871 4.05% 境内非国有法人
5 孙友元 11,475,000 3.28% 境内自然人
6 新余市星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7,632 2.89% 境内非国有法人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33,962 2.6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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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62,264 2.56% 其他
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13,207 2.32% 其他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18,867 2.29% 其他
合计 258,111,357 73.72% -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比例由55.79%下降到48.76%,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及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变动 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983,477 66.66% 44,113,207 248,096,684 70.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016,523 33.34% - 102,016,523 29.14%
股本总额 306,000,000 100.00% 44,113,207 350,113,207 100.00%
注: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公司股权情况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
情况模拟计算为准。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加。以2016年3月31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
315,215.74万元,增加比率为41.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到214,820.31
万元,增加比率为74.43%,合并资产负债率从44.16%下降到31.32%。公司的资
金实力将迅速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
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通讯锂电池、
储能锂电池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并进一步将产业链延伸至下游领域,营业
收入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提高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
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投资者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
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
生影响。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合计和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基准,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
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95 6.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5 年度 0.43 0.38
注: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合计加上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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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勤信审字[2014]第11369号、勤信审字[2015]第1340
号、勤信审字[2016]第15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1-3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60,055.50 163,777.89 160,683.92 94,973.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497.23 60,678.13 29,244.21 25,968.36
资产总额 223,552.74 224,456.02 189,928.13 120,941.95
流动负债合计 92,623.42 95,740.11 74,191.96 53,659.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01.02 6,187.00 4,359.96 3,768.23
负债总额 98,724.44 101,927.12 78,551.91 57,427.82
所有者权益 124,828.30 122,528.91 111,376.21 63,514.1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3,157.30 120,974.86 109,960.16 62,228.8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54,274.29 241,773.49 197,540.45 165,039.13
营业利润 2,563.09 14,557.19 11,209.36 9,544.48
利润总额 2,667.82 15,635.21 11,482.23 9,995.97
净利润 2,245.20 13,336.87 9,963.57 8,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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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128.24 13,244.97 9,832.81 8,395.07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988.89 11,420.39 9,503.00 7,990.47
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7.92 1,055.13 9,589.26 4,306.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4.43 -25,385.06 -11,411.76 -1,851.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5.55 9,155.37 39,658.06 -6,200.2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5.46 1,418.49 67.15 -1,937.70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22.44 -13,756.08 37,902.72 -5,682.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522.27 37,394.66 51,150.74 13,248.0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03.31/ 2015.12.31/20 2014.12.31/ 2013.12.31/2
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 15 年度 2014 年度 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3 1.71 2.17 1.77
速动比率(倍) 1.26 1.35 1.57 1.21
资产负债率 44.16% 45.41% 41.36% 47.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01% 49.78% 37.96% 52.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4.02 3.95 8.09 6.10
资产(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1 3.45 4.61 5.26
存货周转率(次) 1.19 6.05 3.79 4.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9 0.03 0.71 0.42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1 -0.45 2.79 -0.56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0,941.95 万元、189,928.13 万元、
224,456.02 万元和 223,552.74 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78.53%、84.60%、72.97%和 71.60%。
(二)偿债能力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48%、41.36%、45.41%和
44.16%,财务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7、2.17、
1.71 和 1.73,速动比率分别为 1.21、1.57、1.35 和 1.26,具有相对较好的短期偿
债能力。综上,通过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的分析可
知,发行人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盈利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65,039.13 万元、197,540.45 万元、
241,773.49 万元和 54,274.29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较上年
同期增长率分别为 19.69%、22.39%和 12.7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铅酸蓄电
池业务、极板和锂离子电池业务等,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公司销售客户主要
集中在通信行业、UPS 电源、新能源电池类(电动车动力电池、太阳能、风能电
池),且多为海外客户,随着欧美经济复苏及印度市场需求强劲增长,及国内移
动 4G 基站加速建设的影响,带动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快速增长。本次募投项目顺
利投产后,将有助于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通讯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领域和能源互
联网领域获取竞争优势,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15.88%、15.66%、14.37%和 14.68%,
毛利率保持稳定,而上述期间的费用率分别为 9.48%、9.42%、7.83%和 9.44%,
基本保持稳定,体现了发行人较高的费用控制能力。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持续为正数;因公司大规模购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为负;同时,公司通过银行借
款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融资方式筹集经营和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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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35,199,988.4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569,918.1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6,630,070.28 元,将投资以下两个项
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82,548.09 79,663.01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
2 12,943.78 12,000.00
目
合计 95,491.87 91,663.01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
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雄韬科技园
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 82,548.09 万元,其中第一年投资 46,228.35
万元,第二年投资 36,319.73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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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年 第2年 合计
1 建设投资 1,176.00 2,024.00 3,200.00
2 设备投资 32,239.90 32,239.90 64,479.80
3 预备费 2,004.95 2,055.83 4,060.79
4 铺底流动资金 10,807.50 - 10,807.50
总投资金额 46,228.35 36,319.73 82,548.09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项目计划建成年产 10 亿瓦时的锂电池生产线,其中
动力锂电池产能达 7 亿瓦时,通讯锂电池产能达 2 亿瓦时,储能锂电池产能达 1
亿瓦时。
项目建设期:2 年。
2、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93,964.51 万元,年均净利润 25,034.45
万元,项目税前投资收益率 29.61,税后投资收益率 24.03,税前投资回收期(含
建设期)4.74 年,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43 年。
(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雄韬科技园
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 12,943.78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场地投资 1,200.00
2 设备投资 7,322.44
3 预备费用 511.35
4 研发费用 3,910.00
总投资金额 12,943.78
项目建设期: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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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
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
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
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
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的品牌及市场优势,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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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及推荐意见
一、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王昭,吴茂林
项目协办人:邓永辉
经办人员:邓永辉、段念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001
传真: 0755-8294312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姜敏
经办律师:黄劲业、张晓晴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B座03层
联系电话:0755-36866701
传真:0755-36866661
(三)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柏和
经办注册会计师:潘忠民、龙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683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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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8360123-3000
(四)验资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柏和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逸、龙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3000
二、上市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
愿意推荐雄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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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公司已于2016年8月10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之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帐,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4,113,207股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6年8月26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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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邓永辉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昭
吴茂林
法定代表人(签名):
宫少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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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黄劲业
张晓晴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姜敏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忠民
龙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柏和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肖 逸
龙 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柏和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
传真:0755-6685067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001
传真:0755-82943121
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