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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30
上市公告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公司”或“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5,038,63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5.88 元,
将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
定,2016 年 9 月 1 日(即上市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设置。
本次发行中,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杜宣共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1,999,977.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65,999.82 元(含进项税 909,396.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5,933,977.50 元。
上市公告书

一、 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ast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
设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22 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50,09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思模
董事会秘书: 赵久红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网址: www.eastups.com
联系电话: 0769-22897777
电子信箱: zhaojh@eastups.com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研发、制造与销售:不间断电源、应急电源、通信电源、高压
直流电源系统、稳压电源、电力一体化电源系统、工业节能及
电能质量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数据中心
产品与系统、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柜、控
制器等装置、嵌入式软件、动力环境监控、阀控式密封铅酸蓄
经营范围: 电池、锂电池、复合储能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
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点建设及运营;智能微电网、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的建设、
运营和维护;数据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
二、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000 万股 (若
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
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
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逐项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
项。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2,000 万股。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1 号)的许可,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2016 年 8 月 4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向 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 家证
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和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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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8 名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
邮件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其已收到《认购邀请书》。
2、投资者认购情况
2016 年 8 月 9 日,共有 9 家认购对象在 8:30-11:30 反馈了《申购报价单》,并
在 13:00 前提供了附件清单。其余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视同放弃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若投资者以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公司资管产
品、基金子公司产品等间接认购(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分级产品、定向资管产品
等),需分产品缴纳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划款凭证应于 2016 年 8 月 9
日(T+2 日)13:00 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保证履约保证金在 2016 年
8 月 9 日 (T+2 日)12:00 前全额汇至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 9 家认
购对象中,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报价,但未按《认购邀请书》
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因此其报价视为无效申购。除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外,其余 8 家《申购报价单》有效,包括 5 家基金公司、1 家证券公司、1 名自然人、
1 家一般法人。
保荐人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本次发行冻结
履约保证金共计 31,200 万元。
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股、元
应缴履约保 实缴履约保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证金 证金
26.73 400,000,000
1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94 400,000,000 78,000,000 78,000,000
25.14 400,000,000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2 390,000,000 0
上市公告书

29.63 390,000,000
26.91 390,000,000
25.14 660,000,000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24.87 660,000,000
4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2 390,000,000 0
26.74 500,000,000
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94 600,000,000 78,000,000 78,000,000
25.04 650,000,000
29.61 400,000,000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01 400,000,000 0
24.87 400,000,000
24.77 390,000,000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2 498,000,000 0
24.07 498,000,000
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73 390,000,000 78,000,000 78,000,000
9 杜宣 25.88 400,000,000 78,000,000 78,000,000
注 1:《认购邀请书》约定:若投资者以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子公
司产品等间接认购(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分级产品、定向资管产品等),需分产品缴纳保证金。
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
注 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到账,视为无效申购。
3、确定发行价格、认购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5.88 元/
股,发行数量为 75,038,6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1,999,977.32 元,扣除本次发行
费用 16,065,999.82 元(含进项税 909,396.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5,933,977.50
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后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锁定期
总股本比例
1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455,950 2.68%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455,950 2.68%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069,551 2.62%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88 23,183,925 4.03%
5 杜宣 25.88 5,873,263 1.02%
合 计 75,038,639 13.03% -
4、缴款与验资
2016 年 8 月 10 日,海通证券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通
知其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 16:00 前将认购款划至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帐户。
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16:00,获配投资者向海通证券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购款
项。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6)392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海通证券为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内已收到易事特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获配的
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1,707,999,977.32 元,连同之前已收
到的有效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34,000,000.00 元,总计收到获配投资者的申购款人民
币 1,941,999,977.32 元。
2016 年 8 月 16 日,海通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6 年 8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
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9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易事
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38,639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8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41,999,977.32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065,999.82 元 ( 含 进 项 税 909,396.22 元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市公告书

1,925,933,977.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38,639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51,804,734.72 元,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396.22 元。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股) 75,038,639
发行价格(元) 25.88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 107.52%
发行价格与申购日前 1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96.78%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是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确定发行底价为发
行期首日(即 2016 年 8 月 5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或者发行期首日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熟低),即 24.07 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
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
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5.88 元/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1,999,977.32 元。
(六)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16,065,999.82 元(含进项税 909,396.22 元),
包含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等。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5,933,977.50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 年 8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
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9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易事
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38,639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8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41,999,977.32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上市公告书

16,065,999.82 元 ( 含 进 项 税 909,396.22 元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25,933,977.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38,639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51,804,734.72 元,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396.22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华兴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寮
步支行、中国银行大朗支行、东莞农商行松山湖支行、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平安银行东莞分行、民生银行东莞分行、建设银行松山湖支行、兴业银行寮步支
行、工商银行大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取得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 5 家,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5.88 元/股,发行数量为 75,038,6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1,999,977.32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065,999.82 元 ( 含 进 项 税
909,396.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5,933,977.50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
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锁定期
总股本比例
1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455,950 2.68%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455,950 2.68%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8 15,069,551 2.62%
上市公告书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88 23,183,925 4.03% 12
5 杜宣 25.88 5,873,263 1.02% 12
合 计 75,038,639 13.03%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
合办公楼 A 座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钦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9 日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
-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3 日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467446.3539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9 月 7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公开募集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1 月 19 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杜宣
身份证号码:51010219631016****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中街 1 号纯水岸(二)11 号别墅整栋
(三)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1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宝盈嘉宸定增优选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招商银行-鼎鑫华兴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方正东亚鑫牛定向增发 6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股票宝 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定增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定增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定增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杜宣 -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了认购对象的股权状况、认购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及其
最终认购方信息,确认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各认购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在规定时间
上市公告书

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未何思模先生。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698.4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
的 65.28%,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56.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何思模先生持有东方集团 90%的股份,为易事特的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书
具日,何思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32,706.40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65.29%,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56.79%。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状况也未发生
变化。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
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公司 2015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告书

五、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
情况;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各发
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东大会决议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经备案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
通知》、《认购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 5 名发行对象股
份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发行人注册资本变动、修改章程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受理确认书》。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易事特;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代码:300376;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铁宝
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杜宣共 5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
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75,038,639 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东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596,200 74.98% 75,038,639 450,634,839 78.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323,800 25.02% - 125,323,800 21.76%
股份总额 500,920,000 100.00% 75,038,639 575,958,639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26,984,000 65.28%
2 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3,176,000 8.62%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
3 4,360,694 0.87%
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4 1,101,146 0.22%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朱满棠 778,100 0.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
6 601,200 0.12%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徐海波 560,000 0.11%
8 朱铁光 484,720 0.10%
上市公告书

9 陈永华 476,000 0.10%
10 于玮 476,000 0.10%
合 计 378,997,860 75.66%
(三)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截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26,984,000 56.77%
2 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3,176,000 7.50%
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 21
3 22,704,257 3.9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投资控
4 15,455,950 2.68%
股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华兴银
5 15,455,950 2.68%
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方正东亚信
6 15,069,551 2.62%
托有限责任公司
7 杜宣 5,873,263 1.02%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
8 4,360,694 0.76%
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9 2,171,504 0.38%
易担保证券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10 1,277,374 0.22%
保证券账户
合 计 452,528,543 78.57%
上市公告书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和 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
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 年 1-6 月 2.88 2.51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 年度 2.70 2.35
2016 年 1-6 月 0.31 0.27
每股收益(元/股)
2015 年度 0.56 0.48
八、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 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526,472.50 443,715.38 252,196.92 169,154.87
负债总额 382,144.34 308,422.64 143,257.17 92,616.69
所有者权益 144,328.16 135,292.74 108,939.75 76,53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2,070.56 133,233.84 108,395.09 76,375.94
2、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上市公告书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29,073.32 368,238.51 196,908.54 134,786.55
营业利润 15,785.32 28,007.87 17,973.93 16,443.78
利润总额 18,135.98 31,643.80 19,631.68 18,197.88
净利润 15,490.03 27,866.91 17,298.02 15,806.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386.37 27,908.30 17,353.63 15,843.79
3、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38.75 22,101.75 5,321.84 6,010.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70.98 -37,236.01 -13,419.45 -8,22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49.85 4,176.59 10,851.74 8,474.1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8.59 423.62 53.90 -20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96.22 -10,534.05 2,808.03 6,053.05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72.59% 69.51% 56.80% 54.75%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71.80% 67.26% 56.00% 58.82%
流动比率 1.08 1.1 1.76 1.54
速动比率 0.96 0.94 1.5 1.19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14.64% 17.45% 24.08% 29.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6 0.35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6 0.35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6 0.48 0.30 0.27
上市公告书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26 0.48 0.30 0.2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8% 23.11% 17.38% 23.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9.50% 20.10% 14.89% 19.8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周转率 0.47 1.06 0.93 0.99
存货周转率 4.31 7.41 4.71 4.0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3 2.7 2.42 2.8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62 0.88 0.3 0.7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1 -0.42 0.3 0.77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1,795.46 15.54% 52,351.78 11.80% 44,565.60 17.67% 36,714.08 21.70%
应收票据 2,083.90 0.40% 9,296.85 2.10% 605.14 0.24% 867.19 0.51%
应收账款 198,501.15 37.70% 174,360.14 39.30% 98,719.10 39.14% 63,830.43 37.73%
预付款项 13,531.20 2.57% 29,790.24 6.71% 14,180.50 5.62% 861.45 0.51%
其他应收款 5,525.39 1.05% 6,647.84 1.50% 1,597.37 0.63% 1,924.10 1.14%
存货 40,893.02 7.77% 49,797.58 11.22% 32,203.11 12.77% 31,305.00 18.51%
划分为持有待 - - - - 22,078.56 8.75% - -

上市公告书

售的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051.24 2.29% 3,943.79 0.89% 313.21 0.12% 2,174.59 1.29%
流动资产合计 354,381.37 67.31% 326,188.21 73.51% 214,262.60 84.96% 137,676.84 81.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84.17 0.21%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757.87 2.42% 11,787.03 2.66% 3,500.00 1.39% - 0.00%
固定资产 103,224.79 19.61% 40,623.84 9.16% 26,381.51 10.46% 16,980.12 10.04%
在建工程 42,458.44 8.06% 47,841.82 10.78% 61.54 0.02% 6,669.04 3.94%
工程物资 0 0.00% 7,779.93 1.75% - - - -
无形资产 5,453.35 1.04% 5,560.30 1.25% 5,631.61 2.23% 6,624.58 3.92%
开发支出 155.27 0.03% 155.27 0.03%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20.96 0.10% 265.45 0.06% 133.30 0.05% 141.87 0.08%
递延所得税资
1,653.56 0.31% 1,655.97 0.37% 1,415.11 0.56% 790.09 0.47%

其他非流动资
4,782.72 0.91% 1,857.56 0.42% 811.26 0.32% 272.33 0.16%

非流动资产合
172,091.12 32.69% 117,527.16 26.49% 37,934.33 15.04% 31,478.03 18.61%

资产总计 526,472.50 100.00% 443,715.38 100.00% 252,196.92 100.00% 169,154.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69,154.87 万元、252,196.92 万元、
443,715.38 万元和 526,472.50 万元,逐年稳步上升。从资产结构来看,最近一期
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为 67.31%,非流动资产占比为 32.69%,因固定资产增加较
快,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和存货等组成。伴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款项和存货呈现上升趋势,与营业收
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上市公告书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组
成,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一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
发行人购置满足生产需要的设备;二是为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发行人新建房屋
及建筑物;三是发行人为拓展业务范围,上市前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从事 UPS 等
功率电子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 UPS,自 2014 年 1 月上市
后,发行人结合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优势,形成了 IDC 数据中心(含 UPS 智能电
源)、智能光伏发电站(含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含充电桩)三大业务领域,
而智能光伏发电站、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开拓,均需要较大的资本性投资。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00.00 6.28% 3,000.00 0.97% - - - -
应付票据 193,725.48 50.69% 171,062.90 55.46% 64,866.68 45.28% 43,476.41 46.94%
应付账款 68,804.05 18.00% 78,707.88 25.52% 27,956.20 19.51% 21,201.86 22.89%
预收款项 4,929.59 1.29% 5,801.35 1.88% 6,687.35 4.67% 3,571.48 3.86%
应付职工薪
954.02 0.25% 1,548.72 0.50% 1,588.83 1.11% 1,006.74 1.09%

应交税费 6,197.11 1.62% 2,755.76 0.89% 2,163.87 1.51% 1,294.20 1.40%
应付利息 301.11 0.08% 31.72 0.01% - - - -
其他应付款 9,502.01 2.49% 13,398.38 4.34% 9,711.27 6.78% 4,830.00 5.22%
划分为持有
- - - - 7,762.30 5.42% - -
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 18,000.00 4.71% 18,000.00 5.84% - - 13,000.00 14.04%

上市公告书

的非流动负

其他流动负
605.08 0.16% 987.94 0.32% 987.94 0.69% 765.71 0.83%

流动负债合
327,018.44 85.57% 295,294.64 95.74% 121,724.45 84.97% 89,146.40 96.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 1.57% - - 18,000.00 12.56% - -
长期应付款 16,629.46 4.35% 10,500.00 3.40% - - - -
预计负债 50.40 0.01% 50.40 0.02% - - - -
递延收益 444.44 0.12% 555.56 0.18% 1,543.49 1.08% 1,531.43 1.65%
递延所得税
2,001.59 0.52% 2,022.05 0.66% 1,989.23 1.39% 1,938.86 2.09%
负债
其他非流动
30,000.00 7.85% - - - - - -
负债
非流动负债
55,125.89 14.43% 13,128.00 4.26% 21,532.72 15.03% 3,470.29 3.75%
合计
负债合计 382,144.34 100.00% 308,422.64 100.00% 143,257.17 100.00% 92,616.69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长期负债金额较
小。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
酬和其他应付款。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29,073.32 368,238.51 196,908.54 134,786.55

上市公告书

营业利润 15,785.32 28,007.87 17,973.93 16,443.78
利润总额 18,135.98 31,643.80 19,631.68 18,197.88
净利润 15,490.03 27,866.91 17,298.02 15,806.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386.37 27,908.30 17,353.63 15,843.79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从 2013 年度的 134,786.55 万元上升到 2015 年度的
368,238.51 万元,上升了 173.20%,增长显著,主要为自 2014 年上市以来,在原先
UPS 的基础上,公司发挥协同优势,拓展了智能光伏发电站和新能源汽车的领域。
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2013 年的 15,843.79 万元增
加至 2015 年度的 27,908.30 万元,上升了 76.15%。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72.59% 69.51% 56.80% 54.75%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71.80% 67.26% 56.00% 58.82%
流动比率 1.08 1.10 1.76 1.54
速动比率 0.96 0.94 1.50 1.19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逐
年上升,主要系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借款规模、应付账款和应付票
据增长显著导致。
5、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周转率 0.47 1.06 0.93 0.99
存货周转率 4.31 7.41 4.71 4.0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3 2.70 2.42 2.81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较稳定。
上市公告书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38.75 22,101.75 5,321.84 6,010.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70.98 -37,236.01 -13,419.45 -8,22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49.85 4,176.59 10,851.74 8,474.1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8.59 423.62 53.90 -20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96.22 -10,534.05 2,808.03 6,053.05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整体较稳定,2015 年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上升显著,主要是当年回款情况较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快导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其原因系公司在智
能光伏发电站和新能源汽车的领域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
施,运用大部分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其次,公司在 2015 年审议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召开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陆续实施,形成了较大的
资本性投入,使得公司 2015 年末的在建工程由 2014 年的 61.54 万元增加至 47,841.82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性现金流主要是为筹措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而进行的
资金借入和债务偿还,以及为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九、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电话:0755-25869000
上市公告书

传真:0755-25869800
保荐代表人:钱丽燕、刘昊
项目协办人:贾文静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经办律师:刘震国、韩雪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云鹤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4-10 层
电话:020-37600380
传真:020-37606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雯宇、李剑平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云鹤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4-10 层
电话:020-37600380
传真:020-37606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雯宇、李剑平
十、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5 年 11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
上市公告书

构)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保荐机构)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已指派钱丽燕女士、刘昊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钱丽燕 女士: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
总裁,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备律师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通过 CFA LEVEL 1
级。先后主持或参与金利华电、和佳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西南药业、格力地
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凌钢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与技能,特别在企业法律事务、财务分析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刘昊 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总监、
管理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10 年。曾担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A 股配股项目保荐代表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
公司 IPO 项目协办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配股项目协办人;曾参
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定向增发、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0 年定向增发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易事特的发行条
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易事特与
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易事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无。
上市公告书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承销及保荐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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