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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3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证券代码:00254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八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商晓波 商晓红 万胜平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任德慧 罗元清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新增 81,145,902 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9 月 1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81,145,902 股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 日(如遇
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22
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4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28
一、财务会计信息 .............................................................................................. 28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31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查 ................................................ 4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4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4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6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67
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67
二、保荐协议内容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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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80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81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86
一、备查文件 ...................................................................................................... 86
二、查询地点 ...................................................................................................... 86
三、查询时间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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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鸿路钢构 指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有限公司 指 有限公司,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前身
商晓波、邓烨芳、万胜平、商晓红、商晓飞、邓滨锋、
发起人 指
商伯勋、汪德泉、柴林、何的明等十名自然人
控股股东 指 商晓波
实际控制人 指 商晓波、邓烨芳夫妇
湖北鸿路 指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用型钢或钢板制成基本构件,根据使用要求,通过焊
钢结构 指
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按照一定规律组成的承重构件
钢结构建筑的外围墙体和屋面材料,包括彩钢板、
钢结构围护产品 指 FRP 采光板、PVC 塑钢、彩钢夹芯板、C 型钢檩条、
门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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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工业领域中的特种建筑、设备机架及支架、海
设备钢结构 指
洋平台、锅炉钢架、特种设备塔架等
10 层(含)或 24 米(含)以上采用全钢、钢框架-
建筑重钢结构 指
混凝土的建筑结构。
以彩钢板作为屋面和墙面,以薄壁型钢作为檩条和墙
梁,以焊接或热轧“H”型截面作为梁柱,现场用螺栓
建筑轻钢结构 指
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为主要结构的一种建筑,再配
以零件、扣件、门窗等形成比较完善的建筑体系
桥梁钢结构 指 应用于桥梁领域的钢结构。
能够形成较大的连续空间的结构体系,主要包括网
空间钢结构 指
架、网壳、桁架、索-膜结构及其组合、杂交结构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
绿色建筑 指 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
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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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Honglu Steel Construction(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26,8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开金伟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简称:鸿路钢构
公司代码:002541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31131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信箱:honglu@hong-lu.com
公司网址:www.hong-lu.com
经营范围: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新型建材生产、销售;起重机械的制
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建筑外窗生产、安装、销售;金属标准件、机械配
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焊接材料生产、销售;立
体车库生产、销售;钢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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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鸿路钢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 2015 年 11 月 25 日进行了公告。
2、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鸿路钢构依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进行了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鸿路钢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事项》、《修订<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2 月 18 日
进行了公告。
4、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3 月 4 日,鸿路钢构依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中部分事项》、《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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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5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并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6] 1366 号)。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 年 8 月 5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90 号”《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5 日 12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1585680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
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亿零壹佰叁拾肆万元整
(¥101,340,000.00)。
2016 年 8 月 11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92 号” 《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 16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1585680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
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含认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柒佰玖拾玖万
玖仟玖佰捌拾玖元贰分(¥1,217,999,989.02)。
2016 年 8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6〕
5-12 号”《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止,鸿路钢构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刘晖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1,145,90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7,999,989.0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082,5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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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87,917,391.26 元 。 其 中 ,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
81,145,90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06,771,489.26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81,145,90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1,145,902 股。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6年2月18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5.25元/
股)的90%(即13.7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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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16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3.66元/股。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
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P1=P0-D;送股或转增
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
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5.01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其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让。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总量及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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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1,217,999,989.0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87,917,391.26 元。
(七)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30,082,597.76 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审计验资
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获配价
序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格(元/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限(月)
股)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316,999,987.53 21,119,253 12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242,999,997.07 16,189,207 12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1 149,999,988.37 9,993,337 12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136,999,992.48 9,127,248 12
5 刘晖 15.01 121,999,989.14 8,127,914 12
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
6 15.01 121,799,995.90 8,114,590 12
海)有限公司
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1 121,799,995.90 8,114,590 12
8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01 5,400,042.63 359,763 12
合 计 1,217,999,989.02 81,145,902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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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97,000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
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
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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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环亚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刘晖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新村 59-103
6、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陆翔路 111 弄 2 号 804 室
法定代表人:王大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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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法定代表人: 葛伟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三)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发行对象中,总计 74 户,除个人投资者刘晖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
共 73 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产品名称 认购股数 限售月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睿
3,930,713
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招商银行-国海证券股份
2,664,890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998,668
博时基金 博时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
1,665,556
1 管理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博时基金-兴业银行-久隆财产保险
1,598,934
-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弘盈定
1,532,312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博时基金吉鑫 2
1,465,689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睿
1,332,445
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深圳瑞银金澳投
399,734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多
3,333,777
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62 号
66,622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25
666,22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富春甲秀应百利
63,957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浙江天堂硅谷资
3,997,335
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黑龙江龙商资本
财通基金 199,867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有限
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60 号
公司 199,867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创富定增 1 号资
199,86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睿信定增 4 号资
199,86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华辉定增 6 号资
199,86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8
199,86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1030 号
133,245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永安
99,933
向日葵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2 号资
333,111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5 号资
333,111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6 号资
199,86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22 号
193,205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4 号
146,569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26 号
173,218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3 号
213,191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679 号
106,59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1 号
166,55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智定增8号资
119,920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前海瀚熙资
106,596
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5 号
153,231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新睿定增2号资
99,933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东方点石投资管
99,933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06 号
99,933
资产管理计划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智定增 9 号资
219,853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07 号
133,245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57 号
119,92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05 号
139,907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定增驱动 6 号资
99,933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9 号
186,542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禧享 1
179,88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上海通晟资产管
133,245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金色木棉
199,867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13 号
79,947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26 号
186,542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27 号
226,51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55 号
146,569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101 号
666,222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源通定增 6
133,244
号资产管理计划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北京枫丹投资管
99,933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人和定增 1 号资
666,222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天道定增 1 号资
133,245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富春恒泰华盛定
1,665,556
增价值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富春恒泰华盛定
1,665,556
增价值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
266,489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
333,111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
199,867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
199,867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
333,111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粤乐定增 1 号资
199,867
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78 号资产
29,489
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 2 号-鑫龙
3 管理有限 214,678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 3 号-鑫龙
115,596
18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君禾股权
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4 投资基金 8,114,590
公司-君禾恒晟 1 号私募基金
管理(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海)有限公

诺德基金-招商证券-诺德千金 1 号
1,332,445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
诺德基金-招商证券-诺德千金 203
5 管理有限 199,86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诺德基金-民生银行-东方证券股份
7,594,936
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基
信达澳银 4,057,295
金-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基
4,057,295
金-定增优选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
7 证券股份 9,993,337
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核查了上述各认购对象的信息,确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最终拟
获配的 8 家投资者中,刘晖为个人投资者,无需履行备案程序;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
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证券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
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
案;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属于私募基金投资者,该公司及其
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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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上述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安徽鸿路
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
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
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五)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彼此不构成一致行
动人的说明
本次发行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购产品合计持有鸿路钢构 6.04%的
股份。
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投资组
合投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说明》,参
与本次定向增发项目的 55 支投资组合中,多策略升级混合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为姚思劼先生,持股比例为 0.95%;以彭伊雯女士为投资经理(主)
的投资组合共计 19 支,合计持股 0.94%;以甘甜女士为投资经理(主)的投资
组合共计 27 支,合计持股 1.69%;以杜璞女士为投资经理(主)的投资组合共
计 8 支,合计持股 2.46%。因此,不存在由同一投资经理管理的投资组合合计持
股超 5%的情况。
另外,参与本次定向增发项目的 55 支投资组合中,7 月 15 日前成立的一对
一通道业务数量为 7 支,有 8 支一对多聘请外部投资顾问,一对一通道业务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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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委托人直接下达投资指令,聘请投资顾问的一对多专户,由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根据投资顾问提供的投资建议形成投资决策,投资顾问对相关资产管理计划
的投资具有重大影响(资产管理人已就该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资产管理合同中
向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揭示)。其中,由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
资顾问的投资组合 2 支,合计持股 0.95%;由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通
道业务主体的投资组合共计 5 支,合计持股 0.38%;其余 8 支产品均分别聘请不
同的投资顾问或受控于不同的通道主体,且单一投资组合持股最高为 0.19%,均
不超过 5%。因此,不存在有投资顾问对该等组合一致行动关系构成实质影响的
情况。
综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各投资组合相互独立,彼此不
构成一致行动人。
(六)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
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也不存
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曲海娜、胡军
项目协办人: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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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詹先惠、王显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 1438 号 2401 室、2412 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陕西北路 1438 号财富时代大厦 2401 室
负责人:汪大联
经办律师:汪大联、姜利
电话:021-52830657
传真:021-52895562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章松、卢冠群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号:0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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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商晓波 129,280,000 48.24
2 邓烨芳 37,000,000 13.81
3 施建刚 5,525,700 2.06
4 邓滨锋 3,600,000 1.34
5 商晓飞 3,600,000 1.34
6 商晓红 3,600,000 1.34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30,200 1.28
8 万胜平 3,300,000 1.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9 2,894,847 1.08
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长盛创富
10 2,586,100 0.96
-盛鸿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的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
合并名册)》,截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统计)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商晓波 129,280,000 37.03
2 邓烨芳 37,000,000 10.60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
3 9,993,337 2.86
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刘晖 8,127,914 2.33
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5 8,114,590 2.32
公司-君禾恒晟 1 号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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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民生银行-东方证券股份
6 7,594,936 2.18
有限公司
7 施建刚 5,526,300 1.58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
8 4,057,295 1.16
基金-定增优选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信达澳银基金-招商银行-信达澳银
9 4,057,295 1.16
基金-定增优选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浙江天堂硅谷
10 3,997,335 1.14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68,000,000 股;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
总股本为 349,145,902 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商晓波、邓烨芳夫妇合计直接
持有公司 166,280,000 股,并通过“长盛创富——盛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间接持有公司 2,364,434 股,直接及间接加总持有公司 168,644,434 股,占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8.30%,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资本将得到进一步充实,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
相应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和盈利能
力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是以建筑轻钢结构、设备钢结构、建筑重钢结构、空间
钢结构、桥梁钢结构、智能车库为主的钢结构系列产品和钢结构围护系列产
品。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公司产品线将得到完善,产
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得到提升,各类产品生产销售的协同效应得到显著增强,
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得到提升,并能丰富优化
公司产品结构、适应市场新需求,大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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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公司股权
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
续、稳定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七)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81,145,902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349,145,902 股。以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
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净资
9.5340 9.4083 10.7206 10.6240
产(元)
每股收益
0.1258 0.6595 0.0952 0.5062
(元)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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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增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偿债能
力,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从而降低财务风险,公司
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需一定
时间才可以体现,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
能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
局逐步完善,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
用,使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于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度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公司的投资活
动现金流量将相应增加,偿还银行贷款将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随着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预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随着公司
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而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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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4]5-11 号、天健审[2015]5-14 号
和天健审[2016]5-2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7,137,238,248.91 7,083,028,566.39 7,394,352,980.86 6,621,938,609.82
流动资产 5,526,260,164.25 5,471,673,756.94 5,650,701,488.28 4,972,437,419.22
非流动资产 1,610,978,084.66 1,611,354,809.45 1,743,651,492.58 1,649,501,190.60
负债总额 4,582,065,033.44 4,561,562,841.72 5,030,862,500.79 4,377,651,522.47
流动负债 4,535,518,066.99 4,512,082,184.52 4,884,348,152.84 4,275,803,483.77
所有者权益 2,555,173,215.47 2,521,465,724.67 2,363,490,480.07 2,244,287,087.35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65,080,353.16 3,192,632,391.06 4,225,150,946.48 4,930,106,813.13
营业成本 543,317,195.58 2,612,498,081.53 3,494,256,562.28 4,312,975,305.83
营业利润 37,349,903.27 70,081,037.70 156,127,483.19 165,240,187.47
利润总额 44,243,990.06 210,976,401.59 170,729,149.50 209,541,236.65
净利润 33,707,490.80 176,735,244.60 137,963,392.72 165,519,345.91
(三)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1,710,722.11 41,280,515.48 -157,550,009.67
125,261,543.4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1,449,434.97 -216,088,124.11 -213,855,715.87
-32,916,699.38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55,768,762.24 71,502,630.60 233,014,101.34
-61,142,179.37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4,692,809.36 -281,350.78 -685,677.39
-284,788.18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1,337,240.02 -103,586,328.81 -139,077,301.59
30,917,876.50
净增加额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2 1.21 1.16 1.16
速动比率(倍) 0.64 0.64 0.61 0.57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0.73% 60.36% 63.75% 61.00%
每股净资产(元/股) 9.53 9.41 8.82 8.37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9 1.92 2.80 4.34
存货周转率(次/年) 0.83 0.99 1.34 2.02
利息保障倍数 3.33 3.36 2.72 3.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47 -0.12 0.15 -0.59
(元/股)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
项目 基本每 稀释每股
产收益率
股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3% 0.13 0.13
2016 年 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月 1.11% 0.10 0.10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25% 0.66 0.66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43% 0.22 0.2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00% 0.51 0.51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5.47% 0.47 0.47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5% 0.62 0.62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5.91% 0.48 0.48
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
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135, 624, 981.07 -512,367.55 -92,989.97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
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6,660,490.75 22, 243, 436.75 13,049,390.75 40,337,328.67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
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33,596.04 -4,286,315.41 2,064,643.11 4,056,710.48
支出
小 计 6,894,086.79 153, 582, 102.41 14,601,666.31 44,301,049.18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
数(所得税减少以 1,324,754.70 36, 020, 879.65 2,386,368.17 6,833,034.88
“-”表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5,569,332.09 117, 561, 222.76 12,215,298.14 37,468,014.30
净额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 552,626.02 77.43%
547,167.38 77.25% 565,070.15 76.42% 497,243.74 75.09%
产合计
非流动 161,097.81 22.57%
资产合 161,135.48 22.75% 174,365.15 23.58% 164,950.12 24.91%

资产总 713,723.82 100.00%
708,302.86 100.00% 739,435.30 100.00% 662,193.86 100.00%

2013-2015 年,公司资产规模先升后降,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达 713,723.8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52,626.02 万元,占比 77.43%,主要由货币
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 161,097.81 万元,占比 22.57%,主要
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 453,551.81 98.98% 451,208.22 98.92% 488,434.82 97.09% 427,580.35 97.67%
负债
非流 4,654.70 1.02% 4,948.07 1.08% 14,651.43 2.91% 10,184.80 2.33%
动负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负债 458,206.50 100.00% 456,156.28 100.00% 503,086.25 100.00% 437,765.15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基本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
和应付账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占比较小,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财 务 指 标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2 1.21 1.16 1.16
速动比率(倍) 0.64 0.64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73% 60.36% 63.75% 6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20% 64.40% 68.04% 66.11%
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3 3.36 2.72 3.65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分别为 1.16、1.16、1.21 和 1.22,以及 0.57、0.61、0.64 和 0.64,公司短期
偿债能力指标总体上保持稳定。
除了货币资金之外,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公司应收账
款客户主要为资金实力强和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使得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总体上
也较低。
由于公司期末存货规模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使得速动比率处于相对较
低的水平。公司存货主要由钢材等原材料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施
工资产构成,大部分情况下均有相应的销售合同对应;且钢材等原材料有着充分
有效的交易市场,本身的变现能力就相对较强;因此,公司存货规模较大、速动
比率较低不会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总体上,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简单,变现能力良好,对流动负债的偿还能
有很好的保障。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的指标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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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9 1.92 2.80 4.34
存货周转率(次/年) 0.83 0.99 1.34 2.0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指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营业
收入和营业成本由于受到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公司为控制经营风险而采取
相对稳健的经营策略等因素的影响,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按照产品品种,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建筑轻 17,841.8 26.83% 98,428.07 30.83 108,709.7 25.73 128,754. 26.12
钢结构钢
设备 10,684.27 16.06% 55,675.83 17.44% 72,149.729 17.08% 00
82,791.6 16.79%
结构筑 重
建 15,906.40 23.92% 80,638.21 25.26% 103,144.5 24.41% 117,228.3 23.78%

结 钢结构钢
桥梁 3,256.622 4.90% 10,072.62 3.15%% 22,619.738 5.35%% 63
32,100.6 6.51%%
构 结构间 钢
空 3,710.37 5.58% 18,828.40 5.90% 29,175.67 6.91% 39,760.27 8.06%
结构能 车
智 3,092.52 4.65% 8,963.71 2.81% 7,443.71 1.76% 4- -

小计 54,492.0 81.94 272,606.82 85.39 343,243.2 81.24 400,635. 81.26
围护产品 5,670.640 %
8.53% 19,178.67 %
6.01% 32,258.600 %
7.63% 14,342.3 %
2.91%
其他业务 6,345.41 9.53% 27,477.75 8.61% 47,013.29 11.13 78,033.13 15.83
合计 66,508.0 100.00 319,263.24 100.0 422,515.0 100%% 493,010.8 100%%
5 % 0% 9
钢结构产品营业收入包括建筑轻钢结构、设备钢结构、建筑重钢结构、桥梁
钢结构、空间钢结构等产品销售及安装收入,围护产品营业收入包括彩钢板、夹
芯板、PVC、采光板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主要指辅材、钢材及废料的销
售等。
从钢结构分产品收入来看,公司在立足于轻钢结构产品基础上,随着业务规
模扩大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逐步将产品范围拓展至技术含量和毛利率较
高的设备钢、建筑重钢、桥梁钢、空间钢等领域,产品业务结构比较完善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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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按照销售区域,公司产品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安徽 27,263.74 40.99% 69,811.79 21.87% 86,798.91 20.54% 109,165.8 22.14%
华东地
127,051.9 161,555.2
区(不含 17,361.92 26.11% 93,256.56 29.21% 30.07% 32.77%
内 2
安徽)

华中地 101,065.5
8,742.77 13.15% 62,126.60 19.46% 78,567.22 18.60% 20.50%

其他 11,195.85 16.83% 81,460.66 25.52% 114,404.1 27.08% 115,822.8 23.49%
国外 1,943.77 2.92% 12,607.62 3.95% 15,692.931 3.71% 5,401.265 1.10%
合计 66,508.05 100% 319,263.2 100% 422,515.0 100% 493,010.6 100%
4 9
安徽省属于地处泛长三角地区的中部省份,受益于“中部崛起战略”、“皖江
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等因素,安徽省经济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近年
来发展较快。2011 年,安徽省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5,300.65 亿元,
2015 年,安徽省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22,005.6 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10.96%;2011 年,安徽省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2,455.69 亿元,2015
年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3,965.6 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23.10%。安徽
东接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西临中部经济发展新兴地区,处于产业转移承接的重
要战略地位,地缘优势明显。因此,安徽钢结构市场容量较大,且市场容量扩展
较快,前景较好。
作为注册于合肥、起步于安徽省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精
心耕耘安徽市场的发展战略,自 2002 年设立后,立足于安徽市场,把握了我国
钢结构行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安徽市场成长较快的契机,取得较快发展。目前,公
司在安徽市场的品牌与成本优势突出、具备相当的竞争力;与当地知名专业建筑
设计机构、建筑总承包及施工机构等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或客户关系。报
告期内,公司钢结构生产规模、在安徽省内的市场份额均位居前列。
此外,受运输半径与售后服务等因素影响,多数业主倾向于就近采购,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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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制造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因此,公司在立足安徽市场的同时,积
极向安徽周边的华东地区开拓业务。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销售区域呈现一定程度的区域集中性特点,报告期内包
括安徽省在内的华东地区销售收入比例在 50%左右。
为了扩大经营区域,更好地拓展华东地区以外市场,公司于 2007 年 7 月成
立了异地子公司湖北鸿路,通过建设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等形式逐步向周边省份
扩张,在省外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随着湖北鸿路产能的进一步扩大,
公司业务区域涵盖的范围日渐扩大,大幅提升了公司的市场及品牌影响力和业务
承接能力。
2、毛利与毛利率
从公司毛利的构成情况来看,公司的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即钢结构
及相关围护产品的制造、销售与安装。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分产品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业务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建筑轻钢 2,333.32 19.16% 11,616.21 20.02% 11,415.69 15.62% 11,934.48 19.34%
结构备 钢 结
设 2,277.44 18.70% 11,948.03 20.60% 14,761.83 20.20% 14,215.32 23.03%
构筑重钢

钢 3,243.95 26.64% 18,514.49 31.91% 23,083.76 31.58% 17,900.81 29.01%
结构
结桥梁钢结 580.33 4.77% 1,827.45 3.15% 3,879.28 5.31% 3,893.81 6.31%
构 构空 间 钢 结 726.56 5.97% 3,573.55 6.16% 5,041.56 6.90% 4,135.07 6.70%

智能车库 794.04 6.52% 2,081.90 3.59% 1,804.78 2.47% - -
小计 9,955.65 81.76% 49,561.63 85.43% 59,986.89 82.07% 52,079.49 84.39
围护产品 1,243.39 10.21% 3,400.40 5.86% 5,909.69 8.09% 2,784.58 %
4.51%
其他业务 977.27 8.03% 5,051.40 8.71% 7,192.86 9.84% 6,849.07 11.10%
合计 12,176.32 100.00 58,013.43 100.00% 73,089.44 100% 61,713.15 100%
%
公司的毛利主要来自于建筑重钢、建筑轻钢及设备钢结构产品,桥梁钢、空
间钢结构产品作为有益补充,完善了公司产品的盈利来源和业务承接能力;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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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作为钢结构的配套产品,在报告期内毛利金额相对较低。此外,智能车库作
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领域,市场前景良好,报告期公司已经实现了一定规
模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年度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2,817.43 4.24% 10,425.20 3.27% 10,414.24 2.46% 8,836.22 1.79%
管理费用 3,098.22 4.66% 17,735.75 5.56% 16,549.09 3.92% 15,683.96 3.18%
财务费用 1,753.69 2.64% 13,701.22 4.29% 17,987.49 4.26% 11,053.56 2.24%
合计 7,669.34 11.53% 41,862.18 13.11% 44,950.82 10.64% 35,573.74 7.2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步上升,主要是因为销售费用
和管理费用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刚性,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而同期营业收入由于
宏观经济形势和钢材价格下跌的影响,未呈现同比增加。此外,公司随着债务融
资规模的增加,利息费用也呈较快上涨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7.22%、10.64%、13.11%和 11.53%,
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分析
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费和销售人员工资薪酬等构成,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业务
特性。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836.22 万元、10,414.24 万元、10,425.20
万元和 2,817.43 万元。2014 年、2015 年,由于安徽、湖北等公司生产基地地区
以外的业务量增加,导致产品运输半径扩大,使得运输装卸费用继续增加。
2、管理费用分析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税金、技术研发、折旧摊销费和业务招待费
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15,683.96 万元、16,549.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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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5.75 万元和 3,098.22 万元,报告期内各年,管理费用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3、财务费用分析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贴现息等。报告期各
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11,053.56 万元、17,987.49 万元、13,701.22 万元和
1,753.69 万元,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利息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26.15 -3,171.07 4,128.05 -15,75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1.67 1,144.94 -21,608.81 -21,385.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4.22 -15,576.88 7,150.26 23,301.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91.79 -17,133.72 -10,358.63 -13,907.7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526.15 -3,171.07 4,128.05 -15,755.00
净额
净利润 3,370.75 17,673.52 13,796.34 16,551.93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755.00 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有所增加,使得各期由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
施工存货大幅增加,占用了较多的流动资金;此外,由于工程施工业务的应收账
款结算周期较长,以及受到下游不利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
速度下降,应收账款规模大幅增加。
2012 年末、2013 年末,公司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金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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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35,114.60 万元和 90,038.92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的规模也增加明显,分别为
89,798.82 万元、137,375.08 万元。营运资金占用的大幅增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呈现净流出情况。
2014 年,公司在控制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同时,尽可能通过增加应付票据
等支付手段来缓解经营活动现金流,并尽可能控制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长幅度,
使得当期现金流情况有所好转。
2015 年,公司主动加快了应付账款的偿还速率,以获得供应商提供的优惠
价格,此变化导致经营性应付由之前两年的持续增长转变为有所下降,带动了经
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下降。
2016 年 1-3 月,公司采购所需支付的金额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相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别为-21,385.57 万元、-21,608.81 万
元、1,144.94 万元和-3,291.6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多,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支
出较大,而其他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动金额相对较小。2015 年,由于政府土地收
储,公司获得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 12,399.09 万元,
故当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值为正。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湖北鸿路 30 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年产重钢
结构 4 万吨、年产 5 万吨管型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年产 50 万 M2 聚
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在研发中心、职
工倒班房、宿舍食堂等生产经营配套设施方面的投入也在加大。因此,使得报
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日常经营需要以及公司账面现金状况,主
要通过银行借款筹措资金。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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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务规模扩张较快,资金需求量较大,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量
均较大。
2014 年之前,由于公司短期借款的规模不断增加,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为金额较大的正数;2015 年,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偿还了部分银
行借款,加之支付利息、分配股利等因素, 使得筹集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
15,576.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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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查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18,8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39,000 39,000
2 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 26,000 26,000
3 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20,300 20,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33,500 33,500
合 计 118,800 118,8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1、项目概况
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主要用于年产绿色建筑钢结构楼梯、阳台等一体化
部品部件 4 万吨,绿色建筑配套墙板、叠合板 30 万立方米的投资建设。项目实
施后,公司可形成年产 100 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的部品部件生产能力。本工程在
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实施,项目占地约 110 亩,包括生产车间、辅助用房、体验房
展示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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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39,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3,1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850
万元。
3、项目组织及实施
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具体情况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双凤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
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为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依法落实建设用地。
2016 年 2 月 5 日,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发布长国土告[2016]3 号《国有土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双凤开发区 2015 统征地块十二号地块国有土地
使用权;挂牌活动进行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土地面积
为 160.82 亩。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告要求申请竞买双凤开发区 2015 统征
地块十二号地块并已缴纳保证金。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与双凤开发区就 2015 统征地块十二号地块签署成
交确认书。
申请人已就上述两募投项目涉及用地的变更事宜前往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获得安徽省长丰县环境保护局长环建[2016]10 号《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及绿色建筑产业
现代化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6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与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340121 出让[2016]32 号)。
5、项目构成测算过程,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效益预测计算是否谨慎
(1)参数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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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
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
各种设备价格按各专业及厂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计算,设备价格中含设备运杂
费,设备安装费中含备品备件费、工器具购置费、工业管道费。
房屋、建(构)筑物费用参照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
合估价表》并结合工程使用性能按当地同类工程造价指标进行估算。
公用工程按建设内容参照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
价表》进行估算。
土地使用费按照国土资源部们公告的土地挂牌价格不低于每亩10.60万元计
算。
项目前期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招标委托费,按计价格
[2002]198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境影响咨询费,国家
计委、环保总局发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试车费按设备购置费用的 1%估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1.2%、工程监理费按建筑工程投资的1.4%计
算;
勘察设计费按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总定员每人1,000元计算;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按总定员的60%人数,每人3,000元计算。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5%计算。
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根据本项目原材料供应及产成品销售情况,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最低周转天数取 30 天,产成品为 30 天,在产品为
8 天。
(2)项目构成测算
该项目总投资 39,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3,1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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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为该项目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
资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14,097.50 10,018.00 971.50 25,087.00
主体工程 13,544.50 8,500.00 850.00 22,894.50
生产厂房 8,383.50 8,383.50
生产设备 8,500.00 850.00 9,350.00
墙板、叠合板生产线 7,200.00 720.00 7,920.00
楼梯、阳台等一体化
1,300.00 130.00 1,430.00
部品、部件生产线
高层钢结构建筑体验房 3,705.00 - 3,705.00
低层别墅体验房 456.00 456.00
销售体系建设 1,000.00 1,000.00
辅助生产工程 32.00 555.00 43.50 630.50
中央控制室(含设备) 8.00 80.00 16.00 104.00
质检设备 100.00 20.00 120.00
运输设备 150.00 150.00
应急设施 65.00 65.00
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12.00 60.00 - 72.00
事故池 12.00 12.00
相关投入 60.00 60.00
环保相关投入 12.00 100.00 7.50 119.50
污水处理池 12.00 50.00 62.00
环境监测仪器 50.00 7.50 57.50
公用工程 32.00 958.00 78.00 1,068.00
给排水 16.00 37.00 7.00 60.00
消防池 16.00 20.00 3.80 39.80
消防、给排水管网 17.00 3.20 20.20
供电及电讯 16.00 921.00 71.00 1,008.00
配电房 16.00 840.00 45.00 901.00
厂区外线及道路照明 75.00 20.00 95.00
电信 6.00 6.00 12.00
总图运输工程 489.00 5.00 - 494.00
门卫 4.00 5.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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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及大门 80.00 80.00
道路及货场 375.00 375.00
体验房周边道路景观 30.00 3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484.40 6,484.40
无形资产 5,155.00 5,155.00
土地使用权费 1,155.00 1,155.00
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投
4,000.00 4,000.00

递延资产 1,329.40 1,329.40
工程前期费 125.00 125.00
可研报告编制及评
30.00 30.00
审费
环评报告编制及评
20.00 20.00
审费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75.00 75.00
建设单位管理费 301.00 301.00
试运车费 120.20 120.20
勘察设计费 501.70 501.70
办公及生活家具
30.00 30.00
购置费
生产准备费 54.00 54.00
工程监理费 197.40 197.40
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
14,097.50 10,018.00 971.50 6,484.40 31,571.40
他费用合计
预备费 1,578.60 1,578.60
基本预备费 1,578.60 1,578.60
涨价预备费
建设投资合计 14,098.00 10,018.00 972.00 8,063.00 33,150.00
铺底流动资金 5,850.00 5,850.00
合计 14,098.00 10,018.00 972.00 13,913.00 39,000.00
上述投资项目中,占比较大的为工程费用,总金额为 25,087.00 万元,占总
投资的比例为 64.33%;其中,主体工程投资为 22,894.50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
为 58.7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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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合计 22,894.50
1、生产厂房 8,383.50
2、生产设备 9,350.00
其中:墙板、叠合板生产线 7,920.00
其中:楼梯、阳台等一体化部品、部件生产线 1,430.00
3、高层钢结构建筑体验房 3,705.00
4、低层别墅体验房 456.00
5、销售体系建设 1,000.00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5,850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15%,主要结合本项目
整体建设的市场行情、市场调研、公司现有资源、公司各项条件以及财务情况综
合测算得出。
6、效益测算过程及参数选取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 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的部品部件生产能力,
包括绿色建筑钢结构楼梯、阳台等一体化部品部件 4 万吨,绿色建筑配套墙板、
叠合板 30 万立方米。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不含税营业收入
118,800.00 万元,净利润 6,000 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入是根据投产产品目前市场参考价与建设产能
所能达到的合理销量估算:
产品类型 平均单价 销量(吨或 m3) 销售收入(万元)
绿色建筑配套墙板、
3,000(元/m3) 300,000 90,000
叠合板
钢结构楼梯、阳台等
7,200(元/吨) 40,000 28,800
一体化部品部件
年收入合计 - - 118,800
1)绿色建筑配套墙板、叠合板平均单价的取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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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配套墙板、叠合板平均单价取值为 3,000 元/立方米,参数取值过程
如下:
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案例
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公示,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第二公租房住
宅产业化项目、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项目每平方米造价分别为 2,415 元及 2,150
元。按照房屋造价组成比例,毛坯造价为 60%左右,每平方民用建筑的毛坯成本
大约 1300 元,每平方建筑折合混凝土方量大约 0.4 立方米。采用绿色装配式建
筑墙板、叠合板,预制率约为 50%,折合建筑单价约为 650 元每平方米,绿色配
套墙板、叠合板折合混凝土方量为 0.2 立方米,由此得出绿色配套墙板、叠合板
的每立方米价格为 650/0.2=3,250 元/每立方米。
②市场询价情况
目前,合肥市生产绿色建筑配套墙板、叠合板的企业约为 6 家左右,其中 4
家企业已经投产和销售。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合肥市绿色建筑配套墙板、叠合板
销售单价在 2800 元/平方米至 3500 元/平方米之间。
③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后,公司在进行收入测算时将绿色建
筑配套墙板、叠合板单价设定为 3000 元每立方米,该价格与市场价格较为接近,
具有合理性。
2)钢结构楼梯、阳台等一体化部品部件平均单价的取值情况
公司钢结构楼梯成本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1 钢材综合单价 元/吨 2,480.51
2 材料消耗折合单价 0.02 元/吨 49.61
3 表面处理 元/吨 1,800.00
综合加工费(一级焊缝约占%,二级焊缝约占%;有无
4 元/吨 1,500.00
端铣,有无特殊辅材;考虑人工费用元/吨)
5 打包费(散装占总工程%,需打包占总工程%)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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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运输费(以平均运输半径 200 公里计算) 元/吨 200.00
7 港杂费 元/吨 -
8 实验、检验费(公司或第三方) 元/吨 -
9 技术服务费(充分考虑详图深化难度) 元/吨 -
10 其他费用(适当说明) 元/吨 -
11 需外协加工部分(约占占总工程量%) 元/吨 -
12 备忘提示:有无栓钉、花蓝螺栓类;
合计 元/吨 6,030.12
如上表所示,公司钢结构楼梯每吨成本为 6,030.12 元。公司以单位成本
6,030.12 元/吨为基准,通过成本加成的方式估算钢结构楼梯、阳台等一体化部品
部件的销售价格约为 7200 元/吨,该价格是合理性。
(2)成本、费用测算
1)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包括钢材、钢筋、桁架、保温板、发泡混凝土等,原材料成本根据原
材料单位成本及合理消耗量确定。
2)人力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根据建设项目当地职工薪酬水平及合理用工量确定。
3)折旧、摊销成本
折旧、摊销费用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额及合理折旧、摊销年限确定,
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20 年,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为 50 年。
4)外购燃料动力费
外购燃料动力费根据建设项目当地燃料动力价格及合理消耗量确定。
5)其他费用
修理费、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根据合理消耗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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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达产后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达产期
一 营业收入 118,800
二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 总成本费用 110,436
- 其中:外购材料 97,190
-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 人力成本
- 折旧、摊销成本 3,051
- 其他费用 9,025
四 利润总额 8,000
五 所得税费用 2,000
六 净利润 6,000
(4)内含报酬率及投资回收期
测算依据: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是使得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
额相等、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项目税后回收期是使得项目税后净现金流量
为 0 的时点,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为税后静态回收期;项目达产第一年生产
能力按 80%负荷、第二年起 100%负荷计算。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118,8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6,000
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1 年)为 6.86(年),项目税后内含报酬率为 15.20%。
(二)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占地面积约 51 亩,总投资 26,000 万元,
主要用于高端车库结构件车间、精密制造及智能机器人制造车间及客户体验中心
的建设,请见下表:
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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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地面积 计容建筑面
名称 2 备注
号 (m ) 积(m2)
层高超 8
1 高端车库结构件车间 14,580 29,160

精密制造及智能机器人制造 层高超 8
2 7,290 14,580
车间 米
3 客户体验中心 2,000 2,000 -
- 合计 23,870 45,740 -
本项目设施后,公司可形成年产 5500 个充电桩一体化车位及 400 套智能搬
运机器人的生产能力。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每年可为实现营业收入 42,0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4,216
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请参见下表: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个)
(万元) (万元)
1 25 层垂直升降车位 车位 3,000 3.6 10,800
2 超高层垂直升降车位 车位 2,500 6.059 15,148
3 智能机器人 套 400 40.13 16,052
- 合计 - - - 42,000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26,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3,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3、项目组织及实施
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之“(一)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5、项目构成测算过程,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效益预测计算是否谨慎
(1)参数选取
本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 23,000 万元。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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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原材料供应及产成品销售情况,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燃料、现
金最低周转天数为 30 天,产成品为 55 天,在产品为 30 天,计算正常年流动资
金需要额为 9,999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除以上参数外,其余参
数选取请参见本题“(一)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之回复说明。
(2)项目构成测算
该项目总投资 26,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3,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为该项目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
资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 建筑工 设备购置 安装 其他费
序号 合计 占比
用名称 程费 费 工程费 用
1 工程费用 10,903.00 7,547.80 797.14 - 19,247.94 74.03%
1.1 主体工程 10,844.00 6,849.80 684.98 - 18,378.78 70.69%
高端车库
1.1.1 结构件车 2,916.00 2,295.50 229.55 - 5,441.05 20.93%

1.1.1.1 厂房 2,916.00 - - - 2,916.00 11.22%
1.1.1.2 设备购置 - 2,095.50 209.55 - 2,305.05 8.87%
1.1.1.3 工艺装备 - 200.00 20.00 - 220.00 0.85%
精密制造
及智能机
1.1.2 1,458.00 4,554.30 455.43 - 6,467.73 24.88%
器人制造
车间
1.1.2.1 厂房 1,458.00 - 1,458.00 5.61%
1.1.2.2 设备购置 - 4,454.30 445.43 - 4,899.73 18.85%
1.1.2.3 工艺装备 - 100.00 10.00 - 110.00 0.42%
客户体验
1.1.3 6,470.00 - - - 6,470.00 24.88%
中心
配套基础
1.1.3.1 600.00 - - - 600.00 2.31%
设施
35 层垂直
1.1.3.2 升降示范 4,000.00 - - - 4,000.00 15.38%

25 层垂直
1.1.3.3 升降示范 1,000.00 - - - 1,000.00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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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层平面
1.1.3.4 移动示范 320.00 - - - 320.00 1.23%

巷道堆垛
1.1.3.5 200.00 - - - 200.00 0.77%
示范库
智能机器
1.1.3.6 170.00 - - - 170.00 0.65%

充电桩配
1.1.3.7 套新型车 180.00 - - - 180.00 0.69%

辅助生产
1.2 16.00 456.00 39.16 - 511.16 1.97%
工程
中央控制
1.2.1 室(含设 4.00 80.00 16.00 - 100.00 0.38%
备)
1.2.2 质检设备 - 92.00 18.40 - 110.40 0.42%
1.2.3 运输设备 - 100.00 - - 100.00 0.38%
1.2.4 应急设施 - 50.00 - - 50.00 0.19%
劳动安全及
1.2.5 8.00 50.00 - - 58.00 0.22%
工业卫生
1.2.5.1 事故池 8.00 - - - 8.00 0.03%
1.2.5.2 相关投入 - 50.00 - - 50.00 0.19%
环保相关投
1.2.6 4.00 84.00 4.76 - 92.76 0.36%

1.2.6.1 污水处理池 4.00 50.00 - 54.00 0.21%
环境监测仪
1.2.6.2 34.00 4.76 - 38.76 0.15%

1.3 公用工程 21.00 240.00 73.00 - 334.00 1.28%
1.3.1 给排水 5.00 110.00 22.00 - 137.00 0.53%
1.3.1.1 消防池 5.00 80.00 16.00 - 101.00 0.39%
消防、给排
1.3.1.2 30.00 6.00 - 36.00 0.14%
水管网
供电及电
1.3.2 16.00 130.00 51.00 - 197.00 0.76%

1.3.2.1 配电房 16.00 100.00 20.00 - 136.00 0.52%
厂区外线
1.3.2.2 及道路照 20.00 25.00 - 45.00 0.17%

1.3.2.3 电信 - 10.00 6.00 - 16.00 0.06%
1.4 总图运输 22.00 2.00 - - 24.00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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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1.4.1 门卫 4.00 2.00 - - 6.00 0.02%
围墙及大
1.4.2 12.00 - - - 12.00 0.05%

道路及停
1.4.3 3.00 - - - 3.00 0.01%
车场
1.4.4 绿化 3.00 - - - 3.00 0.01%
工程建设
2 - - - 2,656.86 2,656.86 10.22%
其他费用
2.1 无形资产 - - - 1,535.50 1,535.50 5.91%
土地使用
2.1.1 - - - 535.50 535.50 2.06%
权费
技术研发
2.1.2 - - - 1,000.00 1,000.00 3.85%
投入
2.2 递延资产 - - - 1121.36 1121.36 0.47%
工程前期
2.2.1 - - - 93.00 93.00 0.36%

可研报告
2.2.1.1 编制及评 - - - 28.00 28.00 0.11%
审费
环评报告
2.2.1.2 编制及评 - - - 15.00 15.00 0.06%
审费
工程招标
2.2.1.3 代理服务 - - - 50.00 50.00 0.19%

建设单位
2.2.2 - - - 231.00 231.00 0.89%
管理费
2.2.3 试运车费 - - - 75.50 75.50 0.29%
勘察设计
2.2.4 - - - 577.40 577.40 2.22%

办公及生
2.2.5 活家具购 - - - 23.00 23.00 0.09%
置费
生产准备
2.2.6 - - - 41.46 41.46 0.16%

工程监理
2.2.7 - - - 80.00 80.00 0.31%

工程费用
10,903.00 7,547.80 797.14 2,656.86 21,904.80 84.25%
及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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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其他费
用合计
3 预备费 - - - 1,095.20 1,095.20 4.21%
基本预备
3.1 - - - 1,095.20 1,095.20 4.21%

涨价预备
3.2 - - - - - 0.00%

建设投资
4 10,903.00 7,547.80 797.14 3,752.06 23,000.00 88.46%
合计
铺底流动
5 - - - 3,000.00 3,000.00 11.54%
资金
6 合计 10,903.00 7,547.80 797.14 6,752.06 26,000.00 100.00%
上表中,投资项目中占比较大的明细为工程费用,总金额为 19,247.94 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74.03%;其中,主体工程投资为 18,378.78 万元,占总投资的
比例为 70.69%,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工程 18,378.78
1、高端车库结构件车间 5,441.05
其中:厂房 2,916.00
其中:设备购置 2,305.05
其中:工艺装备 220.00
2、精密制造及智能机器人制造车间 6,467.73
其中:厂房 1,458.00
其中:设备购置 4,899.73
其中:工艺装备 110.00
3、客户体验中心 6,470.00
其中:配套基础设施 600.00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11.54%,主要结合本项
目整体建设的市场行情、市场调研、公司现有资源、公司各项条件以及财务情况
综合测算得出。
6、效益测算过程及参数选取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5,500 个充电桩一体化车位及 400 套智能搬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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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人的生产能力,预计每年可为实现营业收入 42,0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4,216
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入是根据规划产品目前市场参考价与建设产能
所能达到的合理销量估算:
产品类型 平均价格 销量(件) 销售收入(万元)
25 层垂直升降塔库 3.6 万元/车位 3,000 10,800
超高层垂直升降塔
6.059 万元/车位 2,500 15,148

智能机器人 40.13 万元/套 400 16,052
合计 - - 42,000
1)25 层垂直升降塔库平均单价的取值情况
①公开案例
根据目前市场上公开的案例,垂直升降类车库立体停车设备的每个车位价格
通常在 4 万以上,具体情况为:
序 中标价 单价(万
采购单位 停车设备类型 采购数量 中标单位
号 (万元) 元/车位)
西安市灞桥区城 垂直升降类车
100 个车 杭州友佳精密
1 镇建设开发有限 库立体停车设 578 5.78
位 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备
新型垂直升降 深圳怡丰自动
厦门海关机关服 168 个车
2 式机械停车设 化科技有限公 898 5.34
务中心 位
备 司
新型垂直升降 深圳怡丰自动
100 个车
3 宁波海关 式机械停车设 化科技有限公 570 5.70

备 司
②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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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公司 25 层垂直升降塔库每个车位的生产成本约为 3.04 万元,详见
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用量 单位 单价(元) 成本(元)
钢结构 钢框架 50 吨 4,700.00 235,000.00
部分 紧固件 1 批 5,000.00 5,000.00
升降叉 钢爬梯 21 吨 4,700.00 98,700.00
导轨及
紧固件 1 批 800.00 800.00
爬梯
配重导 导轨、压板 60 米 280.00 16,800.00
轨 紧固件 1 批 1,000.00 1,000.00
钢配重件 4.5 吨 4,700.00 21,150.00
紧固件 1 批 1,500.00 1,500.00
配重
轴承 4 个 6.00 24.00
链轮 2 个 80.00 160.00
钢框架 3 吨 4,700.00 14,100.00
电机 1 台 65,800.00 65,800.00
联轴器 2 组 1,600.00 3,200.00
升降传
轴承 12 个 75.00 900.00
动部分
链轮 10 个 180.00 1,800.00
链条 8 条 1,780.00 14,240.00
紧固件 1 批 4,800.00 4,800.00
升降平 钢结构平台 1.5 吨 4,700.00 7,050.00
台 紧固件 1 批 400.00 400.00
钢框架 38 吨 4,700.00 178,600.00
轴承 1540 个 7.80 12,012.00
横移滚
链轮 810 个 55.00 44,550.00

链条 310 条 185.00 57,350.00
紧固件 1 批 3,600.00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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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框架 2 吨 4,700.00 9,400.00
电机 100 台 1,800.00 180,000.00
回转装 轴承 17 个 75.00 1,275.00
置 链轮 12 个 180.00 2,160.00
链条 2 条 26.00 52.00
紧固件 1 批 2,600.00 2,600.00
钢框架 2 吨 4,700.00 9,400.00
升降叉 轴承 16 个 40.00 640.00
紧固件 1 批 1,400.00 1,400.00
钢框架 25 吨 4,700.00 117,500.00
载车架
紧固件 1 批 1,200.00 1,200.00
电控柜 1 组 15,000.00 15,000.00
PLC 控制器 1 套 21,000.00 21,000.00
触摸屏 1 台 9,500.00 9,500.00
继电器 1 组 8,000.00 8,000.00
主变频器 1 组 45,000.00 45,000.00
电气部 光电传感器 1 组 8,000.00 8,000.00
分 行程开关 1 组 5,000.00 5,000.00
电线电缆 1 组 42,000.00 42,000.00
热继电器 1 组 4,000.00 4,000.00
接触器 1 组 25,000.00 25,000.00
辅材 1 组 4,500.00 4,500.00
户外显示 1 组 1,500.00 1,500.00
机加工件 1.5 吨 9,800.00 14,700.00
缓冲器 4 个 400.00 1,600.00
其它
安装费 50 车位 3,600.00 180,000.00
运输费 50 车位 2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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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费 50 车位 250.00 12,500.00
成本总额- 1,521,463.00
车位总数(个)
车位单价(元/个) 30,429.26
注:以上测算价格不含基础、消防、外部围护系统等附属设施成本。
③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后,出于谨慎性考虑,将 25 层垂直
升降塔库每个车位的平均单价设定为 3.60 万元。
2)35 层超高层垂直升降塔库平均单价的取值情况
与 25 层垂直升降塔库相比,公司 35 层超高层垂直升降塔库技术难度大、生
产成本高显著提高,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钢结构部分:35 层塔库属于超高塔库,根据设备自重、载重、自然
力的作用及安全系数,中下层钢结构需大幅度增加支撑强度;
第二,提升系统方面:35 层塔库属于超高塔库,若要提高运行速度需增加
动力;每层设 6 车位,自重、旋转装置及载车重量合计超过 10 吨,需增加额外
的动力及提升系统强度。
第三,电气部分:35 层塔库电气、电控复杂系数高、电器元器件配置高、
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更高;
第四,安装调试部分:35 层塔库超高安装难度大,施工机械费、辅材费、
人工费、管理费等均需增加。
公司 35 层环形塔库综合成本每个车位的生产成本约为 5.09 万元,详见下表:
35 层环形塔库综合成本
序号 项 目 名称 单位用量 单位 单价(元) 成本(元)
钢结 钢材 759 吨 5,300.00 4,022,700.00
构部
紧固件 1 批 20,000.00 20,000.00

升降 导轨、压板 528 米 280.00 147,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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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 紧固件 1 批 3,000.00 3,000.00
钢材 21 吨 5,300.00 111,300.00
配重
轴承 24 个 6.00 144.00
部分
紧固件 1 批 4,000.00 4,000.00
钢材 10 吨 5,300.00 53,000.00
电机 2 台 65,800.00 131,600.00
升降
联轴器 1 组 1,600.00 1,600.00
传动
轴承 4 个 75.00 300.00
部分
钢丝绳 1200 米 15.00 18,000.00
紧固件 1 批 19,000.00 19,000.00
钢材 3 吨 5,300.00 15,900.00
升降 轴承 68 个 6.00 408.00
平台 缓冲器 2 个 400.00 800.00
紧固件 1 批 1,800.00 1,800.00
钢材 13 吨 5,300.00 68,900.00
轴承 17 个 8.00 136.00
摆渡
电机 3 台 4,900.00 14,700.00

联轴器 2 组 1,400.00 2,800.00
紧固件 1 批 4,000.00 4,000.00
钢材 2 吨 5,300.00 10,600.00
电机 2 台 1,800.00 3,600.00
回转 轴承 16 个 75.00 1,200.00
盘 链轮 12 个 180.00 2,160.00
链条 2 条 26.00 52.00
紧固件 1 批 1,400.00 1,400.00
搬运
设备 1 套 520,000.00 520,000.00
系统
载车 钢材 270 吨 5,300.00 1,431,000.00
架 紧固件 1 批 1,200.00 1,200.00
电控柜 1 组 15,000.00 15,000.00
电气 PLC 控制器 1 套 21,000.00 21,000.00
部分 触摸屏 1 台 9,500.00 9,500.00
继电器 1 组 8,000.00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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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频器 1 组 38,000.00 38,000.00
光电传感器 1 组 22,000.00 22,000.00
行程开关 1 组 500.00 500.00
电线电缆 1 组 42,000.00 42,000.00
热继电器 1 组 500.00 500.00
接触器 1 组 3,000.00 3,000.00
伺服电机 1 组 45,000.00 45,000.00
辅材 1 组 4,500.00 4,500.00
户外显示 1 组 1,500.00 1,500.00
机加工件 40 吨 9,800.00 392,000.00
安装费 207 车位 15,600.00 3,229,200.00
其它
运输费 207 车位 200.00 41,400.00
验收费 207 车位 250.00 51,750.00
成本总额 10,537,990.00
车位总数(个)
车位单价(元/个) 50,908.16
注:以上测算价格均为裸体设备价,不含基础、消防、外部围护系统等附
属设施。
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后,出于谨慎性考虑,将 35 层超高层
垂直升降塔库每个车位的平均单价设定为 6.059 万元。
3)智能机器人平均单价的取值情况
经测算,智能机器人单位成本为 32.39 万元/台,具体明细如下:
产品类型 单价(元/台)
电控系统 98,800.00
主体钢结构件 20,467.00
抱夹车台板 66,466.00
搬运小车 57,821.00
对中装置 80,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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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3,940.00
公司以单位成本为基准,通过成本加成的方式估算销售价格约为 40.13 万元
/套。
(2)成本、费用测算
1)原材料成本
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电机、链条等,原材料成本根
据原材料单位成本及合理消耗量确定。
2)人力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根据建设项目当地职工薪酬水平及合理用工量确定。
3)折旧、摊销成本
折旧、摊销费用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额及合理折旧、摊销年限确定,
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20 年,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为 50 年。
4)外购燃料动力费
外购燃料动力费根据建设项目当地燃料动力价格及合理消耗量确定。
5)其他费用
修理费、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根据合理消耗量
确定。
(3)项目运营期间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营业收入 42,000
二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 总成本费用 3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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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外购材料 26,714
-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 人力成本
- 折旧、摊销成本 2,123
- 其他费用 6,254
四 利润总额 5,621
五 所得税费用 1,405
六 净利润 4,216
(4)项目达产后内含报酬率及投资回收期
测算依据: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是使得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
额相等、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项目税后回收期是使得项目税后净现金流量
为 0 的时点,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为税后静态回收期;项目达产第一年生产
能力按 80%负荷计算、第二年起按 100%负荷计算。
经计算,公司高端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42,0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4,216 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1 年)经计算=6.34
(年),项目税后内含报酬率经计算=17.13%。
(三)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是对现有生产线关键部位技术改造,以实现公
司智能化生产的目标。该项目总投资 20,300 万元,主要用于材料配送中心建设、
轻钢生产线智能技改、重钢生产线智能技改及智能设备研发及组装车间建设等方
面,祥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材料配送中心项目
1.1 主料配送平台
1.1.1 智能下料系统 包括直条、开平线、等离子切割
1.1.4 辅联系统 主要为辊道、搬运机器人
1.1.5 智能配送系统 包括喷码、堆垛、配送
1.2 零件配送平台
1.2.1 智能下料系统 包括零件库、余料库和等离子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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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装配系统 零件板的装配
1.2.3 辅联系统 主要为辊道、搬运机器人
1.2.4 智能配送系统 包括喷码、堆垛、配送
2 轻钢生产线智能技改项目
2.1 辅联系统
2.1.1 辊道
2.1.2 搬运机器人
2.2 智能组立焊接系统
2.2.1 焊接机械臂
2.2.2 液压翻转架
2.2.3 传感器
2.3 智能涂装系统
2.3.1 涂装机械臂
2.3.2 液压翻转架
2.3.3 传感器
3 重钢生产线智能技改项目
3.1 辅联系统
3.1.1 辊道
3.1.2 搬运机器人
3.2 智能组立焊接系统
3.2.1 焊接机械臂
3.2.2 液压翻转架
3.2.3 传感器
3.3 智能涂装系统
3.3.1 涂装机械臂
3.3.2 液压翻转架
3.3.3 传感器
4 智能设备研发及组装车间
本项目设施后,公司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约营业成本 5,4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4,590 万元,具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20,3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2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20
万元。
3、项目组织及实施
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鸿路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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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鸿路原有生产车间。
5、项目构成测算过程,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效益预测计算是否谨慎
1)参数选取
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进行编制。
各种设备价格按各专业及厂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计算。设备价格中含设备运杂
费,设备安装费中含备品备件费、工器具购置费、工业管道费。
房屋、建(构)筑物参照 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
估价表》,结合工程使用性能按当地同类工程造价指标进行估算。
公用工程及总图运输工程,按建设内容参照 2000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进行估算。
项目前期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 号
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招标委托费,按计价格
[2002]198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境影响咨询费,国家
计委、环保总局发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 1.2%。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的精
神计算。
勘察设计费按工程设计内容,参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计价格
[2002]10 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列计。其中包括了工程预算、决算
编制费。
试运车费按设备投资的 1.2%估算。
2)项目构成测算
该项目总投资 20,3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2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20
万元。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为该项目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
资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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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建筑工 安装工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程 程
第一部分工程费 15,477.6
一 2,706.00 11,725.60 1,046.00

1.1 材料配送中心 2,700.00 - - 2,700.00
轻钢生产线智能技
1.2 - 5,280.00 480.00 5,760.00

重钢生产线智能技
1.3 6,440.00 560.00 7,000.00

1.4 公用工程 6.00 5.60 6.00 17.60
1.4.1 供电线路完善 6.00 6.00
1.4.2 给排水管网完善 5.60 5.60
1.4.3 道路、绿化完善 6.00 6.00
第二部分工程费
二 1,931.90 1,931.90

2.1 工程前期费 68.00 68.00
可研报告编制及评
2.1.1 28.00 28.00
审费
环评报告编制及评
2.1.2 15.00 15.00
审费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1.3 25.00 25.00

2.2 建设单位管理费 185.70 185.70
2.3 勘察设计费 154.80 154.80
2.4 试车费 63.40 63.40
2.5 办公及生活家具
2.6 培训费 90.00 90.00
2.7 技改研发费用 1,370.00 1,370.00
第一、二部分工程费 17,409.5
2,706.00 11,725.60 1,046.00 1,931.90
用合计
三 基本预备费 870.50 870.50
18,280.0
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2,706.00 11,725.60 1,046.00 2,802.40
四 建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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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0.0
建设投资合计 2,706.00 11,725.60 1,046.00 2,802.4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2,020.00 2,020.00
20,300.0
总投资 2,706.00 11,725.60 1,046.00 4,822.40
6、效益测算
1)财务评价依据及说明
本项目财务评价方法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
参数(第三版)》及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编制。
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财务评价行业基准收益率
为 12%,本项目以此为对照指标。
本项目拟定建设期为 1 年,投产第一年生产能力为 80%,投产第二年达到设
计能力,达产计算期取 10 年,项目总计算期为 12 年。
2)项目达产后内含报酬率及投资回收期
项目达产后,每年减少营业成本 5,400 万元(已考虑折旧、摊销因素的影响),
增加净利润 4,590 万元。其中,折旧、摊销费用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额
及合理折旧、摊销年限确定,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20 年,设备折旧年限
为 5-10 年。
该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1 年)经计算=5.24(年),项目税后内含报酬
率经计算=18.89%。
(四)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 33,500 万元银行贷款。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1,053.56 万元、17,987.49 万元、
13,701.22 万元和 1,753.69 万元,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75%、
105.36%、64.94%和 39.64%,公司近年来财务费用较高,面临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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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也受到较大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费用下降,增强了
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完善公司生产基
地的全国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财务结构更加趋
向合理与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营
业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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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
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拟获配的 8 家投资者中,刘晖为个人投资者,无需履行备案程序;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进行了备案;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
关产品已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属于私募
基金投资者,该公司及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上述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
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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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本次发行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已得到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人董事会已取得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具体事宜的授权;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
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
记备案;
(四)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
间接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五)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及
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保荐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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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签订承销暨保荐协议,保荐协议中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主要条款如下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
极、认真、全面配合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5.1.2 乙方在对甲方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
行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的过程中,甲方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并且甲方应
当督促及确保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积极予以支持和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的信息、文件和资
料。
5.1.3 甲方应做好协调与督促工作,以使为其提供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积极、认真
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
5.1.4 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
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工作计划安排与合理请求,及时给予全面支持和配合。
5.1.5 甲方应当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以及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甲方应当建立
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
5.1.6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制度,并认真落实与执行,规范、妥善地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
在甲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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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5.1.7 甲方应当严格遵守并且敦促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严格恪守其所作出的各项声明、保证与承诺,严格
遵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及其他相关义务;并采取必
要的行动和措施,积极、认真、全面地配合、支持乙方及乙方所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和项目协办人履行保荐职责、开展与本次发行上市保荐工作相关的各项工
作。
5.1.8 甲方应当督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有关股票限售的规定。
5.1.9 甲方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
事项等时,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乙方,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的文件、资料送
交乙方审阅;对于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按照乙方的建议和要求,及
时予以更正或补充。
5.1.10 甲方知道或者理应知道公共传媒刊登有关甲方的报道或市场传闻
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核查等各项相关工作。
5.1.11 在证券核准发行至上市期间,甲方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甲方股票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甲
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5.2.2 乙方应当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甲方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乙方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分工协作。乙方
可以指定一名项目协办人。
5.2.3 在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证明和数据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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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及时的前提下,乙方应当保证所出具的与本次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5.2.4 乙方在对甲方申请文件、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
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时,如果乙方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
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则乙方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复核,
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2.5 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时,如果乙方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存在严重质疑的,则乙方有权对相关事项进行
专项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
费用由甲方承担。
5.2.6 乙方应当为甲方本次发行上市项目建立独立的保荐工作底稿,并建
立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作为保荐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存档备查。保荐工作档案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整个保荐工作的全过程,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5.2.7 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记录于保荐
工作档案,并可依照《保荐办法》、《保荐指引》和《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公开
发表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报告。
5.2.8 本次发行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应当发表保留
意见,并在发行保荐书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应当不予保荐,已保荐的应
当撤销保荐。
5.2.9 本次发行后,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其他不当行为的,应当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5.2.10 乙方应当组织协调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
相关工作。乙方有充分理由认为甲方为本次发行上市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
可以向甲方建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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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乙方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
当主动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甲方对
此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5.2.12 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
的,应当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5.2.13 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甲方行使下列权利:
5.2.13.1 要求甲方按照《保荐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或者本协议约
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并及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说明;甲方应及时
提供乙方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确保乙方及时发表意见;
5.2.13.2 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甲方(含控股子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资料,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甲方
材料;
5.2.13.3 列席甲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2.13.4 对甲方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5.2.13.5 对有关部门关注的甲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
5.2.13.6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
定,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5.2.13.7 与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相关的其他必要而合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对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查阅甲方有关文件资料;与甲方高管人员及相关员
工面谈;直接要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回答相关问题,并提供
有关文件资料;
5.2.13.8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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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 在持续督导期间,乙方每年应当至少对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甲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
训。甲方应敦促上述人员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
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十个交易日内对甲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甲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进行专
门培训:
5.2.14.1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5.2.14.2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处
分的;
5.2.14.3 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为 D 的;
5.2.14.4 证券交易所要求培训或者乙方认为应该培训的其他情形。
5.2.15 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如有)应当按照《保荐指
引》的规定,至少每年对甲方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
的除外。在甲方出现《保荐指引》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应对甲方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
5.2.16 乙方应当在甲方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按照《保荐指
引》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持续督导期开始之
日至该年度结束不满三个月的除外。。
5.2.17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当在甲方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5.2.18 乙方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
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
直接或者间接为乙方、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3 持续督导期间,甲方的义务、保证与承诺事项
5.3.1 甲方将严格按照《保荐办法》、《保荐指引》、《上市规则》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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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切实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甲方应
根据有关的规定及乙方的督导,有效执行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以及程序与规则。
5.3.2 甲方承诺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积极支持并全面配合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持续督导工作所需的信息、文件和
资料。
5.3.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或者提前书面通知或者书面咨询
乙方,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书面文件资料送交乙方,同时保证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3.3.1 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5.3.3.2 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3.3.3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应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
项;
5.3.3.4 甲方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或者被证券交易所予以纪律处分、出具监
管关注函;
5.3.3.5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或其他对甲方
规范运作、持续经营、履行承诺和义务具有影响的重大事项;
5.3.3.6 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并且乙方认为甲方有必要书面通知或书面
咨询、与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相关的其他事项;
5.3.3.7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5.3.4 在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过程中,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下述
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变化,并且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书面的文
件、资料送交乙方,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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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 甲方的经营环境和业务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发展前景、
国家产业政策或法规的变化、经营模式的转型、主营业务的变更、产品或服务
品种结构的变化等;
5.3.4.2 甲方的股权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本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更、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等;
5.3.4.3 甲方的管理层的重大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要管理人员的变
化、管理结构的变化等;
5.3.4.4 甲方的采购和销售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发情况、销售
和采购渠道、销售和采购模式、市场占有率、主要原材料或主导产品价格、重
大客户和重要资产的变化等;
5.3.4.5 甲方的核心技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的变
化、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
5.3.4.6 甲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
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3.4.7 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甲方应按照督导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5.3.5 在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过程中,甲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立即或者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书面
文件资料送交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或相关的信息披露工
作:
5.3.5.1 股票上市后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的;
5.3.5.2 股票上市后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下滑的;
5.3.5.3 股票上市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5.3.5.4 本次发行上市后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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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5 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仅限于作了盈利预测的情形);
5.3.5.6 发生关联交易的;
5.3.5.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源的;
5.3.5.8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5.3.5.9 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的;
5.3.5.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的;
5.3.5.11 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形的;
5.3.5.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
追究刑事责任的;
5.3.5.13 与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相关的其他情形;
5.3.5.14 乙方认为有必要书面通知的其他情形;
5.3.5.15 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3.6 对于乙方依据《保荐指引》规定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如下事项,甲方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事项的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出具独立
意见:
5.3.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3.6.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5.3.6.3 关联交易;
5.3.6.4 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5.3.6.5 委托理财;
5.3.6.6 提供财务资助(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5.3.6.7 风险投资、套期保值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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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8 证券交易所或乙方认为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其他事项。
5.3.7 甲方应积极、充分、全面配合乙方就如下事项所开展的定期现场检
查工作,并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的持续督导
工作:
5.3.7.1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5.3.7.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5.3.7.3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5.3.7.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3.7.5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5.3.7.6 信息披露情况;
5.3.7.7 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5.3.7.8 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5.3.7.9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5.3.7.10 现金分红制度的执行情况;
5.3.7.11 乙方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5.3.8 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持续
督导专员(如有),积极、充分、全面配合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如有)
就相关事项进行的专项现场检查,并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5.3.8.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甲方资金;
5.3.8.2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5.3.8.3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5.3.8.4 违规进行风险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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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5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3.8.6 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5.3.9 甲方应积极支持并配合乙方采取以下现场检查手段,并及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5.3.9.1 对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5.3.9.2 察看甲方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5.3.9.3 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5.3.9.4 走访或函证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5.3.9.5 走访或函证甲方重要的供应商或客户;
5.3.9.6 检查或者走访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5.3.9.7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
务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3.9.8 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认为的其他必要手段。
5.3.10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甲方应就保荐代表人重点关注的情况及其是否
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风险做出如实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应
的文件资料;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应按规定予以充分披露。
5.3.11 甲方应当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关于其本身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并在合理的期
限内如实书面通报乙方或者如实回复乙方就有关事项提出的问询。如果经核查
甲方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甲方应当及时如实披露
或者澄清。
5.3.12 甲方应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实情况,如实书面通报乙方或者如实回复乙方就有关事项提出的问询,甲方应
当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3.13 甲方应持续关注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及时
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如实书面通报乙方或者如实回复乙方就有关事项提
出的问询,保证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充分了解违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违规事项持续状况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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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81,145,90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日为 2016 年 9
月 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 年 9 月 1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刘晖认
购的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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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汪彬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海娜 胡军
法定代表人(签名):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汪大联 姜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
汪大联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2016年 8 月31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 ___
马章松 卢冠群
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
陈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8 月 31 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发行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律师工作报告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联系人:汪国胜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31131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信箱:honglu@hong-lu.com
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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