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二月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孙洁晓 曹友强 郑海艳
荣志坚 周中胜 方军雄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6,078,994 股
2、发行价格:9.6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20,162,292.1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81,798,292.1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16,078,994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2 月 17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16,078,994 股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18 年 2 月 19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7 年 2 月 17 日(即
上市日)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从 2017 年 2 月 17 日(即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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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概况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6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9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 1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0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23
一、 财务会计信息 ............................................................................................ 23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24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9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1
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2
三、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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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3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7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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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 称 特 定 含 义
发行人/公司/春兴精工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指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
11,766 万股 A 股股票(含 11,766 万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股东大会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长江保荐/本保荐人/保荐人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会计师/审计机构/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发行方案》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认购邀请书》
股票认购邀请书》
指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
缴款通知书》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指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等,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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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 Zhou Chun Xing Precision Mechanic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
股票简称及代码:春兴精工 002547
上市时间:2011 年 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孙洁晓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 2 号
注册资本:101,197.8174 万元(本次发行前)
办公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 号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0512-62625328
传真:0512-626253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832592061P
互联网网址:www.chunxing-group.com
电子信箱:cxjg@chunxing-group.com
经营范围: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
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 芯片销售、LED 技术开
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
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
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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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
超过 1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9.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016.23
万元,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发行人本次发
行有关的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由不超过 157,016.23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17,016.23 万元,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拟不超过 16,500 万股调整为拟不超过 12,300 万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11,978,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9.52 元/股。
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由不超过 117,016.23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12,016.23 万元,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拟不超过 12,300 万股调整为拟不超过 11,800 万股。
5、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拟不超过 11,800 万股调整为拟不超过 11,766 万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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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117,660,000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2017
年 1 月 2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6 个最终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会验
字[2017]0485 号”《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
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验证情况如下:
经验证,截止 2017 年 1 月 25 日止,长江保荐指定的银行账户(招商银行上
海 分 行 中 山 支 行 , 账 号 121907384510536 ) 已 收 到 认 购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120,162,292.10 元(拾壹亿贰仟零壹拾陆万贰仟贰佰玖拾贰元壹角)。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4 日出具了“会验
字[2017]0489 号”《验资报告》,验资情况如下:
经审验,截止 2017 年 1 月 26 日止,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078,99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20,162,292.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8,364,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36,207,169.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798,292.1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6,078,99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
民币 967,876,128.29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17年2月10日,公司本次发行的116,078,994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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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6,078,994 股。
(四)发行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20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9.54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11,978,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
分红: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
于 9.5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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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9.65 元/股,本次发行通过投资者竞价,共有 7 家机构
投资者提交申购报价单。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及时间优先的原则,6 家机构
投资者获得配售,并确定最后的发行价为 9.65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
价 9.52 元/股的 101.37%;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7 年 1 月 23 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9.76 元/股的 98.87%。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20,162,292.1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38,364,000.00元(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1,081,798,292.10元。
(七)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情况
1、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7 年 1 月 23 日 9:00-12:00 为接受报价时间,经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共收到 7 份《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报价单。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
公司以外,发行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需缴纳保证金。在申购截止时间前,需缴
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中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是否有
序号 认购人 认购金额(万元)
(元/股) 效申购
1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86 11,700 是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8 22,400 是
12.00 22,300 是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0 22,460 是
9.52 22,470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5 15,1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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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15,400 是
9.52 15,400 是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 20,000 是
11.80 12,000 是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8 33,000 是
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3 11,200 是
2、最终发行对象的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程序和规则,发行人与长江
保荐对有效认购人的《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
以获配对象不超过 10 名,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1,766 万股为限,找出使有效
认购资金总额达到或首次超过 112,016.23 万元时所对应的申报价格(未达到
112,016.23 万元的,为最接近 112,016.23 万元时所对应的申报价格),并以此价
格作为发行价格。根据有效申购的簿记建档情况以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65 元/股。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
售规则,依次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对申报价格等于或高于
9.65 元/股的 6 名有效认购人进行配售。因此,根据上述步骤,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金额(元) 配售数量(股)
1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6,999,996.80 12,124,352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3,999,997.75 23,212,435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599,996.15 23,274,611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62,309.05 2,545,317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99,994.20 20,725,388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9,999,998.15 34,196,891
合计 1,120,162,292.10 116,078,994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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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方案》以及《认购邀请书》确定的配售规则,公司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最终确定了6名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对象的股份认购情况具
体如下:
认购股
认购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对象 数限售
(股)
期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 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7 号专项资产
1 12,124,352
理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2 北信瑞丰-微弘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3,212,435
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民生加银-华鑫信托 175 号资产管理
3 23,274,611
有限公司 计划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011,384
金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674,256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增利 12 自本 次
438,2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 结
财通基金-锦绣定增分级 11 号资产管 束之 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67,426
4 理计划 起 12 个
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67,426 月内
财通基金-弘尚资产定增精选 1 号资
50,569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186 号资产管理
117,995
计划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231 号资产管理
117,995
计划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5 金鹰穗通定增 340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725,388
公司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6 前海开源泉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4,196,891
有限公司
最终拟获配的6家投资者获配产品中,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募基金产品;光大保德
信耀财富富增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北信瑞丰-微弘1号资产管理计划、民生加
银-华鑫信托175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增利12号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锦绣定增分级11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8号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弘尚资产定增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富春定增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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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富春定增1231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穗通定增340号
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泉源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包爱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
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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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6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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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 6 家机构投资者,上述 6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
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
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住 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 层
保荐代表人:田蓉、古元峰
协办人:刘锐
项目组成员:张俊青、林伟祺、刘盛伟、龚阳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 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鲍金桥
经办律师:司慧、张亘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551-65609815
传 真:0551-65608051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温涛
经办律师:温涛、赵亮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大街 424 号
联系电话:0512-68553155
传 真:0512-68553156
(四)审计、验资机构
名 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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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全心、褚诗炜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 20 层
联系电话:0551-63475878、0551-63475902
传 真:0551-6265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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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号 股份数量(股)
1 孙洁晓 434,700,000 42.96 326,025,000
2 袁静 48,300,000 4.77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24,146,585 2.39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
4 16,100,000 1.59
丰盈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1 号 10,284,498 1.02
中欧盛世资产-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市融
6 9,277,857 0.92
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瑞京资产-浦发银行-东海瑞京-浦发
7 8,764,104 0.87
银行-瑞盈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高资本 39 号
8 6,000,000 0.59
单一资金信托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海通期货中盛创富 1
9 5,562,500 0.55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洪鑫 1 号集合
10 4,200,100 0.42
资金信托计划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
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号 股份数量(股)
1 孙洁晓 434,700,000 38.540 326,025,000
2 袁静 48,300,000 4.280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西藏信托
3 34,196,891 3.030 34,196,891
-瑞新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4 民生加银基金-广州农商银行-华鑫 23,274,611 2.060 23,2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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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托-华鑫信托175 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
5 -华润信托博荟 46 号集合资金信托 23,212,435 2.060 23,212,435
计划
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21,773,285 1.93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万向信托-浙
7 20,725,388 1.840 20,725,388
源 1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北信瑞丰
8 16,100,000 1.430
基金丰盈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 1007 号
9 13,004,107 1.150
单一资金信托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云南国
10 际信托-云信智兴 2016-2007 号单一 12,124,352 1.070 12,124,352
资金信托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发生变化
如下:
序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孙洁晓 董事长、总经理 443,464,104 43.82% 443,464,104 39.31%
2 郑海艳 董事 1,200,000 0.12% 1,200,000 0.11%
3 曹友强 董事 0 0.00% 0 0.00%
4 荣志坚 董事 0 0.00% 0 0.00%
5 周中胜 独立董事 0 0.00% 0 0.00%
6 方军雄 独立董事 0 0.00% 0 0.00%
7 赵中武 监事会主席 0 0.00% 0 0.00%
8 吴永忠 监事 0 0.00% 0 0.00%
9 张 勇 职工监事 0 0.00% 0 0.00%
10 单兴洲 副总经理 600,000 0.06% 600,000 0.05%
副总经理、董事
11 徐苏云 0 0.00% 0 0.00%
会秘书
12 王书强 副总经理 225,000 0.02% 225,000 0.02%
13 陈礼辉 副总经理 0 0.00% 0 0.00%
14 钱奕兵 财务总监 0 0.00% 0 0.0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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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非 公开 发 行 股份 数 为 116,078,994 股 , 发 行 完成 后 公 司股 本 规 模 从
1,011,978,174股增加到1,128,057,168股,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3.83%
降至39.3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27,543,750 32.37% 443,622,744 39.3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84,434,424 67.63% 684,434,424 60.67%
三、股份总数 1,011,978,174 100% 1,128,057,168 1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
的前提下,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081,798,292.10 元静态测算,并以公司公
告的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2016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987,255,262.98 元,公司资产总额为 4,661,593,855.31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069,053,555.08 元,增加幅
度为 54.44%,资产总额为 5,743,392,147.41 元,增加幅度为 23.21%;资产负债
率(合并报表)将从 54.63%下降至 44.34%。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偿债
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司业务布局展开。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移动
通信射频器件、消费电子轻金属结构件等产业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业
结构,扩大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提高了机构
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
进一步完善和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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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不存在变化,管理
关系不存在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七)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年9月30日 1.96 2.72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年12月31日 1.85 2.62
2016年1-9月 0.1329 0.1192
每股收益(元/股)
2015年度 0.1790 0.1606
注: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
后每股净资产按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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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 财务会计信息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466,159.39 351,213.17 326,107.59 180,320.54
流动资产 242,031.98 210,101.41 214,391.83 96,844.06
非流动资产 224,127.41 141,111.76 111,715.76 83,476.48
负债总额 254,670.00 162,907.33 154,615.98 101,324.93
流动负债 254,515.46 162,745.69 139,611.87 86,324.93
非流动负债 154.54 161.64 15,004.11 15,000.00
所有者权益 211,489.39 188,305.84 171,491.60 78,995.6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198,725.53 187,241.07 170,637.43 78,995.61
股东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79,776.51 211,774.92 222,016.49 124,474.77
营业成本 140,353.62 159,587.37 175,569.45 102,368.06
营业利润 15,673.92 22,372.07 12,387.85 3,398.30
利润总额 16,555.28 22,165.79 12,317.05 3,639.63
净利润 13,687.17 18,309.18 10,521.06 3,145.79
其中:归属于母公
13,449.22 18,116.63 10,421.39 3,145.79
司股东的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13,746.36 18,482.82 10,416.49 3,110.17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3,508.41 18,290.27 10,316.82 3,110.17
益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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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531.27 15,621.35 31,399.26 -2,129.4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64,310.90 -73,997.60 -29,534.55 -17,742.44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0,588.16 8,371.82 69,257.59 25,164.04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29.83 -49,914.91 71,042.54 4,580.39
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指标 月/2016 年 9 /2015 年 12 /2014 年 12 /2013 年 12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5 1.29 1.54 1.12
速动比率(倍) 0.74 0.96 1.22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42% 40.69% 45.24% 63.18%
存货周转率(次) 3.47 3.27 4.73 4.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1 3.20 4.19 3.21
每股净资产(元) 1.96 1.85 5.06 2.7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9 0.15 0.93 -0.0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49 2.11 0.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29 0.1790 0.1204 0.03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29 0.1790 0.1204 0.0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213 0.1675 0.1207 0.0346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3% 10.13% 11.45% 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35% 9.48% 11.48% 3.8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2016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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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产 242,031.98 51.92 210,101.41 59.82 214,391.83 65.74 96,844.06 53.71
非流动资产 224,127.41 48.08 141,111.76 40.18 111,715.76 34.26 83,476.48 46.29
资产总计 466,159.39 100.00 351,213.17 100.00 326,107.59 100.00 180,320.54 100.00
上表显示,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提高,
主要因为公司订单充足,销售收入大幅提高,应收账款与存货余额都同比增加。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5
年度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导致非流
动资产增加幅度超过总资产增加幅度。2016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
增加 114,946.22 万元,增幅 32.73%,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下降,主要
原因系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公司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增加。
从资产结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3.71%、65.74%、59.82%和 51.9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6.29%、
34.26%、40.18%和 48.08%,资产构成比例总体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负债 254,515.46 99.94 162,745.69 99.90 139,611.87 90.30 86,324.93 85.20
非流动负债 154.54 0.06 161.64 0.10 15,004.11 9.70 15,000.00 14.80
负债合计 254,670.00 100.00 162,907.33 100.00 154,615.98 100.00 101,324.9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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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分别为 101,324.93 万元、154,615.98 万元、
162,907.33 万元和 254,670.00 万元,其中,2013 年末、2014 年末的非流动负债
为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参与发行江苏省苏州市新兴产业 2013 年度第一期区
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发行 1.5 亿元,期限三年,2015 年末已划分至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6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产销
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且公司较多采用票据结算采购货款,2016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增加。
从负债结构上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
占比分别为 85.20%、90.30%、99.90%和 99.94%。
3、偿债能力分析
项 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42% 40.69% 45.24% 63.18%
流动比率 0.95 1.29 1.54 1.12
速动比率 0.74 0.96 1.22 0.78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维持在比较合理、稳定的水平。
4、营运能力分析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9 0.63 0.88 0.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1 3.20 4.19 3.21
存货周转率(次) 3.47 3.27 4.73 4.20
注:2016 年 1~9 月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从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状况合理且基本保持平稳,资产运
营能力较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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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79,776.51 211,774.92 222,016.49 124,474.77
营业利润 15,673.92 22,372.07 12,387.85 3,398.30
利润总额 16,555.28 22,165.79 12,317.05 3,639.63
净利润 13,687.17 18,309.18 10,521.06 3,14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3,449.22 18,116.63 10,421.39 3,145.79
的净利润
随着公司主要产品移动射频器件及消费电子结构件的稳步增长、盈利能力稳
步提高,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持了稳定、较好的盈利水平。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数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31.27 15,621.35 31,399.26 -2,12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10.90 -73,997.60 -29,534.55 -17,74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88.16 8,371.82 69,257.59 25,164.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29.83 -49,914.91 71,042.54 4,580.39
1、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9.44 万元、31,399.26 万元、15,621.35 万元和 19,531.27
万元。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9.44 万元,主要影
响因素为公司存货增加 10,926.79 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全球 4G 通信技术的推
广,通信行业景气程度提高,客户需求旺盛,仅全资子公司迈特通信设备(苏州)
有限公司收到的华为 2014 年天馈基站滤波双工器招标项目订单约为 2.1 亿元,
为了满足客户及时交货的要求,同时考虑春节对生产的影响,2013 年末公司根
据和客户签订的订单,积极备货,增加了年末存货。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399.26 万元,主要是由于生产规模与销售规模大幅增
长,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40,075.30 万元、存货增加 16,167.02 万元,但部分被经
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62,577.47 万元所抵消。其中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主要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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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采购原材料结算时增加了票据的使用。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15,621.35 万元,主要影响因素为公司存货增加 9,237.94 万元。
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5,095.06 万元。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4 年度下降 50.25%主要系:(i)公司 2014 年第四季度采购金额较 2013 年同期
大幅增长,而公司采购款项的账期为 90 天,故 2015 年度集中支付采购款,导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5,386.46 万元;(ii)由于员工人工成本增加,
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5,928.42 万元;(iii)支付的各项税费增
加 6,928.53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均为净现金流出,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742.44 万
元、-29,534.55 万元、-73,997.60 万元和-64,310.9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原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扩大产能,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所以报告期内有大量新增投资。
3、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164.04 万元、69,257.59 万元、8,371.82 万元和 40,588.16
万元。2013 年度,公司通过发行票据增加了 1.5 亿元长期借款,期末短期借款余
额增加,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2014 年度,公司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1,325.01 万元,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
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主要系举借新借款与归还到期借款,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主要系借款的增加形成。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0,162,292.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364,000.00 元(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1,798,292.10 元,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需要数量 募集资金拟投入数量
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
1 59,826.86 58,786.86
生产项目
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2 28,832.22 28,229.37
470 万件生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3,659.08 112,016.23
注: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和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
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土地购置费用。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募集资金总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
保荐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保
荐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募集资金专项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
号 主体 账户金额(元)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新建年产智能互联
春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1 75010122000997079 282,293,700.00 设备精密结构件470
精工 公司苏州分行
万件生产项目
新建年产移动通信
春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 89040154500000147 556,618,592.10 射频器件115万套生
精工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产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春兴
3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488469721724 2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精工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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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春兴精工本次非公开发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
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有关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包括上述机构或人员参与的
结构化等资产管理产品。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见证律师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
2、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
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询价及申购报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均
真实、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询价及申购报价程序、方式及结果均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和《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
程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4、发行人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
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承销管理办法》和《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
定,合法、有效。
5、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认购的情形。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江保荐签署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之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
书》,委托长江保荐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
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工作。
长江保荐已指派田蓉女士、古元峰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保荐
愿意保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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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16,078,994 股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2 月 1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7 年 2 月 17 日不除
权。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十二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9 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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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
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刘 锐
保荐代表人:
田 蓉
古元峰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经办律师:
司 慧 张 亘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鲍金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温 涛 赵 亮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温 涛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全心 褚诗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全心 褚诗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2 月 15 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见证律师
为本次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保荐机构的办公地址查询。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之发行人盖章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