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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股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3-16
思美 传 媒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行 股份 及支 付 现 金购 买资 产 并 募集 配
套资 金暨 关联 交易
实施 情况 暨新 股上 市公 告书 ( 摘 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三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其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三、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1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15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仍符合上市条件 ................................................................ 15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6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9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9
七、后续事项........................................................................................................................ 21
八、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 22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思美传媒、本公司、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首创投资 指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掌维科技 指 杭州掌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掌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鼎维投资 指 杭州鼎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萌皓投资 指 杭州萌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睿文华 指 诸暨华睿文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睿新锐 指 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哲永晖 指 宁波高新区上哲永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观达影视 指 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青春旋风 指 舟山青春旋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鹿捷咨询 指 上海鹿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骅伟投资 指 上海骅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芒果投资 指 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翼传播 指 上海科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掌维科技、观达影视、科翼传播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掌维科技 100%股权、观达影视 100%股权、科翼传播 20%股权
标的股权
掌维科技、观达影视的全体股东,科翼传播的股东陆慧斐、邓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掌维科技之股东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观达
补偿义务人 指 影视之股东鹿捷咨询、青春旋风及其实际控制人周丹、沈璐、
严俊杰;科翼传播的股东陆慧斐、邓翀及原股东巧瞰投资
发行对象 指 包括交易对方和配套融资投资者
交易各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掌维科技 100%股权、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达影视 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科翼传播
本次交易 指
2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募集资金的非公开发行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掌维科技 100%股权、发行股
资产重组、本次收购、
指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达影视 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科翼传播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20%股权
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在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
套融资金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
根据交易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就购买标的资产而应向转让方中
现金对价 指
有关各方支付的现金部分对价
根据交易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就购买标的资产而应向转让方中
股份对价 指
有关各方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度实施完毕,则掌维科技、观达影视的承
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如本次交易在 2017
承诺期、业绩承诺期 指 年实施完毕,则掌维科技、观达影视的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科翼传播的承诺期为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即标的资产之上的股东权
资产交割日 指
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全部转由上市公司享有及承担之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定价基准日 指
8月3日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指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
专项审核意见 指
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
思美传媒与掌维科技全体股东签署的《掌维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
《购买资产协议》、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观达影视全体股东签署的《观达影视发

本协议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科翼传播的股东陆慧斐、
邓翀签署的《科翼传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
指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本补偿协议
本评估报告、评估报 指 中企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3603 号《思
告 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杭州掌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3602
号《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上海观达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
第 3601 号《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上海科翼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本报告书、本重组报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告书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评估机构、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3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报告期
指 2016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8 月
一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8 月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mei Media Co.,Ltd.
公司简称:思美传媒
代码:002712
法定代表人:朱明虬
注册资本:28,586.523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9 日
注所:浙江省杭州市南复路 59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八卦田公园正大门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8803R
邮政编码:310008
联系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792612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调研服务,会展服务,培训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为掌维科技 100%股权、观达影视 100%股权和科翼传播 20%股权。
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
(一)本次收购
思美传媒拟向交易对方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萌皓投资、华
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掌维科技 100%股权;向交
易对方鹿捷咨询、青春旋风、芒果投资、骅伟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达影
视 100%股权;向交易对方陆慧斐、邓翀发行股份购买科翼传播 20%股权。
各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标的 在标的公司 转让对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公司 的持股比例 (元)
(%) 金额(元) 金额(元) 数量(股)
张子钢 71.50 378,950,000.00 189,475,000.25 189,474,999.75 6,544,905
鼎维投资 10.00 53,000,000.00 26,500,009.55 26,499,990.45 915,371
张瑾 7.00 37,100,000.00 18,550,026.95 18,549,973.05 640,759
萌皓投资 3.20 16,960,000.00 6,784,017.10 10,175,982.90 351,502
掌维 华睿文华 3.00 15,900,000.00 15,900,000.00 - -
科技 张萍 2.00 10,600,000.00 5,300,007.70 5,299,992.30 183,074
华睿新锐 2.00 10,600,000.00 15.40 10,599,984.60 366,148
上哲永晖 0.80 4,240,000.00 1,696,018.75 2,543,981.25 87,875
张琦 0.50 2,650,000.00 1,325,016.40 1,324,983.60 45,768
小计 100.00 530,000,000.00 265,530,112.10 264,469,887.90 9,135,402
鹿捷咨询 88.58 813,775,820.00 326,990,197.10 486,785,622.90 16,814,702
芒果投资 8.33 75,298,014.20 43,377,657.35 31,920,356.85 1,102,603
观达
骅伟投资 2.08 18,824,502.55 10,844,435.05 7,980,067.50 275,650
影视
青春旋风 1.00 9,186,556.76 9,186,556.76 - -
小计 100.00 917,084,893.51 390,398,846.26 526,686,047.25 18,192,955
陆慧斐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科翼
邓翀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传播
小计 20.00 99,999,958.50 - 99,999,958.50 3,454,230
合计 - 1,547,084,852.01 655,928,958.36 891,155,893.65 30,782,587
注:以上股份对价数量计算结果经四舍五入后精确到个位并取整;若发行价格调整的,股
份对价数量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观达影视 100%的股权和掌维科
技 1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科翼传播 20%的股权。本次交易之前,上市
公司已持有科翼传播 8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观达影视、掌维科技、科翼
传播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00%,配套募集资金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拟投向:65,592.90
万元用于向交易对手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金额用于掌维科技动漫 IP 库建
设项目。
三、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思美传媒分四期支付掌维科技的现金
交易对价:1)在掌维科技股权交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张子钢、鼎维投资、张瑾、
张萍和张琦支付现金对价总额的 50%,分别为 94,737,500.13 元、13,250,004.78 元、
9,275,013.48 元、2,650,003.85 元和 662,508.20 元。2)掌维科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
披露 2016 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且不早于第一笔现金对价支付
时间)向张子钢、鼎维投资、张瑾、张萍和张琦 支付第二笔现金对价分别为
47,368,750.06 元、6,625,002.39 元、4,637,506.74 元、1,325,001.93 元和 331,254.10
元。3)掌维科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2017 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向张子钢、鼎维投资、张瑾、张萍和张琦支付第三笔现金对价分别为
47,368,750.06 元、6,625,002.38 元、4,637,506.73 元、1,325,001.92 元和 331,254.10
元。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帐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萌皓投资、
华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晖分别支付其现金 6,784,017.10 元、15,900,000.00 元、
15.40 元和 1,696,018.7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思美传媒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文后 60 日内,未能完成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募集,则
思美传媒应于收到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满 60 日到期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以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向萌皓投资、华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晖现金对价。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思美传媒分两期支付观达影视的现金
交易对价:1)在观达影视股权交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鹿捷咨询、青春旋风、芒果
文创、骅伟投资分别支付 196,194,118.26 元、5,511,934.06 元、43,377,657.35 元和
10,844,435.05 元。2)观达影视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2016 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且不早于第一笔现金对价支付时间)向鹿捷咨询、青春旋风支
付第二笔现金对价分别为 130,796,078.84 元和 3,674,622.70 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思美传媒已支付掌维科技原股东第一笔现金对价,共计
120,575,030.44 元,已向青春旋风支付观达影视第一笔现金对价 5,511,934.06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
部分,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上市公司采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
础,即 86.98 元/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2016 年 6 月 17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价格为 28.9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782,587 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至各交易对方名下之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股份锁定安排
(1)掌维科技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
届满后按照如下约定逐步解除限售: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6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7 年度的《专项审
张子钢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3)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2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4)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
解除限售。
若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前完成新增股份登
记,则自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上述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届满后各自所持 85%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解除限售,自上述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解除限售。
若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后完成新增股份登
记,则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如下约
定逐步解除限售: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6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张瑾、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25%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张萍、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张琦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7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3)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4)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解除限
售。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
鼎维投资、
届满后按照如下约定逐步解除限售:
张子钢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85%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
解除限售。
(3)张子钢作为鼎维投资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持有鼎维投资财产份额而
间接持有的股份亦遵循上述锁定承诺。
萌皓投资、
华睿新锐、 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哲永晖
(2)观达影视
承诺人 锁定期安排
(1)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上
述股份上市起满 12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绩承诺期间 2016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
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
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30%扣除
上述补偿义务履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24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
绩承诺期间 2017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
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
足之日为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行
鹿捷咨询、
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严俊杰、
周丹、 (3)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36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
沈璐 绩承诺期间 2018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
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
足之日为准),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20%
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行过程中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
限售。
(4)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48 个月后观达影视管理
层股东持有的剩余全部 20%股份扣除约定的暂缓解锁部分解除限售。
(5)周丹、沈璐和严俊杰三位自然人所持有的鹿捷咨询的合伙份额亦遵循上
述锁定期的承诺。
芒果投资、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骅伟投资
(3)科翼传播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陆慧斐、 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日起满 24 个月届
邓翀 满、科翼传播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且转让方已履行完毕其应当
履行的利润补偿义务(如有)后,解锁 50%;剩余股份于科翼传播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后解锁,上述时间以较晚成就的时间为准。上述解锁条件成就后,
扣除约定的暂缓解锁部分解除限售。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87.47 元/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2016 年 6 月 17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
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发行
价为不低于 29.11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
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至各交易对方名下之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股份锁定安排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85,865,230 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
本次将发行 30,782,587 股股票及支付 655,928,958.36 元现金用于购买掌维科技 100%
股权、观达影视 100%股权和科翼传播 20%股权。拟发行普通股不超过 2,547 万股
用于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发行后
现金购买资产前 配套融资前 配套融资后
主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朱明虬 131,573,433 46.03 131,573,433 41.55 131,573,433 38.46
首创投资 16,116,327 5.64 16,116,327 5.09 16,116,327 4.71
上市 董监高持股 7,197,121 2.52 7,197,121 2.27 7,197,121 2.10
公司
上市公司现
130,978,349 45.82 130,978,349 41.36 130,978,349 38.28
有其他股东
小计 285,865,230 100.00 285,865,230 90.28 285,865,230 83.56
张子钢 - - 6,544,905 2.07 6,544,905 1.91
鼎维投资 - - 915,371 0.29 915,371 0.27
张瑾 - - 640,759 0.20 640,759 0.19
掌维 萌皓投资 - - 351,502 0.11 351,502 0.10
科技 张萍 - - 183,074 0.06 183,074 0.05
华睿新锐 - - 366,148 0.12 366,148 0.11
上哲永 - - 87,875 0.03 87,875 0.03
张琦 - - 45,768 0.01 45,768 0.01
鹿捷咨询 - - 16,814,702 5.31 16,814,702 4.91
观达
芒果投资 - - 1,102,603 0.35 1,102,603 0.32
影视
骅伟投资 - - 275,650 0.09 275,650 0.08
科翼 陆慧斐 - - 1,727,115 0.55 1,727,115 0.50
传播 邓翀 - - 1,727,115 0.55 1,727,115 0.50
配套融资认购对象 - - - - 25,470,000 7.44
合计 285,865,230 100.00 316,647,817 100.00 342,117,817 100.00
注:配套融资后的股权结构按募集配套资金发股数量上限计算。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6〕7827号《审阅报告》并经计算,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财务数据 备考财务数据 增长率
项 目
(万元) (万元) (%)
2016 年 8 月 31 日/2016 年 1-8 月
总资产(万元) 268,326.07 433,393.04 61.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142,839.33 295,980.95 107.21
营业收入(万元) 238,441.23 266,545.77 11.79
利润总额(万元) 12,659.12 22,754.59 79.75
净利润(万元) 9,138.69 18,389.27 101.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8,624.88 18,427.13 113.65
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9 90.32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69,337.55 321,969.90 9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92,793.40 237,880.61 156.36
营业收入(万元) 249,372.63 277,671.14 11.35
利润总额(万元) 11,876.24 18,074.75 52.19
净利润(万元) 8,880.04 13,616.33 53.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8,833.40 13,584.88 53.79
每股收益(元/股) 1.03 1.42 37.8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
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均将得到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朱明虬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
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股本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16,647,817 股,社会
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仍旧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16年8月1日,思美传媒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思美传媒独立董事于2016年8月1日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2016年8月11日,董事会收到的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临时提案,并提交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思美传媒独立董事于2016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股份发行数量上限及其用途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调整上述事项;
2016年8月22日,思美传媒召开了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16年11月9日,思美传媒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充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思美传媒独立董事于2016年11月9日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2、标的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16年7月,掌维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016年7月,观达影视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016年7月,科翼传播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交易对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中除自然人外的9家机构,分别履行了以下授权与批准程序
(1)2016年7月,鼎维投资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掌维科技全部股
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2)2016年7月,萌皓投资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掌维科技全部股
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3)2016年7月,华睿文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将其
持有的掌维科技全部股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4)2016年7月,华睿新锐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将其
持有的掌维科技全部股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5)2016年7月,上哲永晖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掌维科技全部股
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6)2016年7月,鹿捷咨询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观达影视全部股
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7)2016年7月,芒果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将其持有的观达影视全部股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8)2016年7月,骅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将其
持有的观达影视全部股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9)2016年7月,青春旋风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观达影视全部股
权转让给思美传媒。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
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批准,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7 年 2 月 10 日,经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萌皓投资、华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
晖及思美传媒就掌维科技 100%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掌维科技
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思美传媒名下。
2017 年 2 月 27 日,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核准,鹿捷咨询、青春旋风、
芒果投资、骅伟投资及思美传媒就观达影视 100%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观达影视 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思美传媒名下。
2017 年 2 月 27 日,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陆慧斐、邓翀及思
美传媒就科翼传播 20%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科翼传播 20%股权
已过户登记至思美传媒名下。
变更后思美传媒直接持有掌维科技、观达影视、科翼传播 100%股权,掌维科
技、观达影视、科翼传播成为思美传媒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是掌维科技 100%股权、观达影视 100%股权和科翼传播
20%股权,因此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二)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实施情况
1、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
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2、验资情况
2017 年 3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
53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思美传媒实际已向张子
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萌皓投资、华睿新锐、上哲永晖、鹿捷咨询、
芒果投资、骅伟投资、陆慧斐、邓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82,587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8.95 元,由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
萌皓投资、华睿新锐、上哲永晖所持有的掌维科技 49.90%股权作价 264,469,887.90
元认购,鹿捷咨询、芒果投资、骅伟投资所持有的观达影视 57.43%股权作价
526,686,047.25 元 认 购 , 陆 慧 斐 和 邓 翀 所 持 有 的 科 翼 传 播 20.00% 股 权 作 价
99,999,958.50 元认购。扣除券商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
行费用 18,789,015.91 元后,思美传媒本次发行新股计入实收资本 30,782,587.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41,584,290.74 元。思美传媒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
收金额为人民币 316,647,817.00 元。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思美传媒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
登记,合法有效。
(三)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00%。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尚未实施。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程中,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1、与掌维科技签署的交易合同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掌维科技及掌维科技之股东张子钢、张瑾、张萍、
张琦、鼎维投资、萌皓投资、华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晖签署了《掌维科技收
购协议》。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掌维科技之股东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
维投资签署了《掌维科技业绩补偿协议》。
2016 年 11 月 9 日,思美传媒与掌维科技之股东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
鼎维投资签署了《掌维科技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6 年 12 月 6 日,思美传媒与掌维科技之股东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
鼎维投资签署了《掌维科技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与观达影视签署的交易合同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观达影视及观达影视之股东青春旋风、鹿捷咨询、
芒果投资、骅伟投资签署了《观达影视收购协议》。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观达影视之股东青春旋风、鹿捷咨询、周丹、沈
璐、严俊杰签署了《观达影视业绩补偿协议》。
2016 年 12 月 6 日,思美传媒与观达影视之股东青春旋风、鹿捷咨询、周丹、
沈璐、严俊杰签署了《观达影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3、与科翼传播签署的交易合同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巧瞰投资、科翼传播及其股东陆慧斐、邓翀签署
了《科翼传播收购协议》。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与巧瞰投资、陆慧斐、邓翀签署了《科翼传播业绩
补偿协议》。
2016 年 12 月 6 日,思美传媒与巧瞰投资、陆慧斐、邓翀签署了《科翼传播收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交易各方均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
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各方出具的承诺主要包括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承诺,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关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关于任职期限及竞业限制的承诺,关于减少
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关于合
法合规的承诺,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对上述承诺内容均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述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
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七、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一)支付现金对价
思美传媒尚需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二)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思美传媒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尚需向工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没有
迹象表明上述后续手续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
(三)需继续履行相关承诺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作出的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关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作出的关于任职期限及竞业
限制的承诺等承诺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上述未尽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上述后续事项对思美
传媒不构成重大法律风险。
思美传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后续
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事项
思美传媒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00%。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八、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认为:
思美传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
得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思美传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股份已在中国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登记,合法有效。本次涉及资产过户和新增股
份发行上市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
财务数据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程中,公司不存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交易各方均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了
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思美传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不存在重大风险。
思美传媒具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思美传
媒用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交易各方权力机构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已经按照相关协议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思美传媒对应的增资相关验资手续,
思美传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份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登记手续;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实施后续事项的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
幅限制。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00271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交所
三、新增股份的发行数量及限售安排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30,782,587 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标的 在标的公司 转让对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公司 的持股比例 (元)
(%) 金额(元) 金额(元) 数量(股)
张子钢 71.50 378,950,000.00 189,475,000.25 189,474,999.75 6,544,905
鼎维投资 10.00 53,000,000.00 26,500,009.55 26,499,990.45 915,371
张瑾 7.00 37,100,000.00 18,550,026.95 18,549,973.05 640,759
萌皓投资 3.20 16,960,000.00 6,784,017.10 10,175,982.90 351,502
掌维 华睿文华 3.00 15,900,000.00 15,900,000.00 - -
科技 张萍 2.00 10,600,000.00 5,300,007.70 5,299,992.30 183,074
华睿新锐 2.00 10,600,000.00 15.40 10,599,984.60 366,148
上哲永晖 0.80 4,240,000.00 1,696,018.75 2,543,981.25 87,875
张琦 0.50 2,650,000.00 1,325,016.40 1,324,983.60 45,768
小计 100.00 530,000,000.00 265,530,112.10 264,469,887.90 9,135,402
鹿捷咨询 88.58 813,775,820.00 326,990,197.10 486,785,622.90 16,814,702
观达
芒果投资 8.33 75,298,014.20 43,377,657.35 31,920,356.85 1,102,603
影视
骅伟投资 2.08 18,824,502.55 10,844,435.05 7,980,067.50 275,650
青春旋风 1.00 9,186,556.76 9,186,556.76 - -
小计 100.00 917,084,893.51 390,398,846.26 526,686,047.25 18,192,955
陆慧斐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科翼
邓翀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传播
小计 20.00 99,999,958.50 - 99,999,958.50 3,454,230
合计 - 1,547,084,852.01 655,928,958.36 891,155,893.65 30,782,587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为:
本次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所取得
的对价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后解禁:
(1)掌维科技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
届满后按照如下约定逐步解除限售: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6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7 年度的《专项审
张子钢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3)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2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4)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
解除限售。
若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前完成新增股份登
记,则自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上述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届满后各自所持 85%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解除限售,自上述
张瑾、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解除限售。
张萍、 若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后完成新增股份登
张琦 记,则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如下约
定逐步解除限售: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6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25%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7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3)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4)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解除限
售。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期限
届满后按照如下约定逐步解除限售:
(1)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后,掌维科技 2018 年度的《专项审
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
鼎维投资、 (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上述股份中的 85%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
张子钢 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2)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之后剩余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如有)
解除限售。
(3)张子钢作为鼎维投资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持有鼎维投资财产份额而
间接持有的股份亦遵循上述锁定承诺。
萌皓投资、
华睿新锐、 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哲永晖
(2)观达影视
承诺人 锁定期安排
(1)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上
述股份上市起满 12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绩承诺期间 2016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
见》已经出具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
较晚满足的条件满足之日为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30%扣除
上述补偿义务履行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鹿捷咨询、 (2)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24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
严俊杰、 绩承诺期间 2017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
周丹、 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
沈璐 足之日为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30%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行
过程中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限售。
(3)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36 个月后、观达影视业
绩承诺期间 2018 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并且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
已经履行完毕其当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以较晚满足的条件满
足之日为准),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的 20%
扣除上述补偿义务履行过程中观达影视管理层股东应补偿股份数的部分解除
限售。
(4)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满 48 个月后观达影视管理
层股东持有的剩余全部 20%股份扣除约定的暂缓解锁部分解除限售。
(5)周丹、沈璐和严俊杰三位自然人所持有的鹿捷咨询的合伙份额亦遵循上
述锁定期的承诺。
芒果投资、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骅伟投资
(3)科翼传播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日起满 24 个月届
陆慧斐、 满、科翼传播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且转让方已履行完毕其应当
履行的利润补偿义务(如有)后,解锁 50%;剩余股份于科翼传播 2019 年度
邓翀
审计报告出具后解锁,上述时间以较晚成就的时间为准。上述解锁条件成就后,
扣除约定的暂缓解锁部分解除限售。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此页无正文,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股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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