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17 欣旺 01 证券代码:11252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7 欣旺 01
证券代码:112528
发行总额:4.8 亿元
上市时间:2017 年 8 月 15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董事会
成员已经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
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
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上市前,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为 248,804.73 万元(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
为 68.3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01%。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430.38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三年
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97.04 万元、32,501.09 万元和
44,993.0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本次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
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
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
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期
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相关材料已刊登在 2017 年 6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查询。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UNWODA ELECTRONICS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欣旺达
5、股票代码:300207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291,912,500 元
7、法定代表人:王威
8、设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9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46850J
10、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2 楼 D 区-9 楼
1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曾玓
12、联系电话:0755-27352064
13、联系传真:0755-29517735
1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
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电池、充电器、精密模具、精密注塑、
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
制造、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
在分公司进行)。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欣旺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概况
债券全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 欣旺 01
债券代码:112528
二、债券发行总额
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319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78,000 万元(含
78,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额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即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计划总额为 6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8 亿。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5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公开询价、根据簿记建档
情况进行配售的方式发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
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
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配
售);在边际区域配售时,原则上按比例配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05%。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五、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起息日:2017 年 6 月 12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6 月 12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
续期内,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
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十、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 78,000 万元,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为 4.8 亿元。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一)偿还银行贷款
本期募集资金中,拟将 2.4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偿还银行
融资主体 金融机构 贷款金额 借款到期日
借款的金额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0 2017.07.13 5,00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9,500 2017.08.28 9,50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3,000 2017.08.08 3,00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6,700 2017.12.22 6,700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之后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增长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公司承诺: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将
依法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事项,不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发行人委托,
审验了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止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
出具了会验字【2017】4255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所述,截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止,发行人已实际公开发行本
期债券 4.8 亿元,共募集资金 4.8 亿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佣金等发行费用 480
万元后,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752 亿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发行人在广东华兴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账户收妥入账(账号为:805880100029222)。
截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止,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52 亿元(大写:肆亿柒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500 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证
券简称“17 欣旺 01”,证券代码“11252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785,144.15 832,886.22 571,149.85 481,244.12
负债合计 536,339.42 588,897.28 377,606.57 324,551.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33,885.94 227,696.87 179,639.56 144,659.9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21,580.16 805,196.56 647,155.80 427,918.78
净利润 7,055.50 46,266.46 33,191.54 17,143.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58.28 44,993.00 32,501.09 16,797.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55 104,819.71 63,595.42 73,468.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53.86 6,977.20 1,237.46 66,889.01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总资产(亿元) 78.51 83.29 57.11 48.12
总负债(亿元) 53.63 58.89 37.76 32.46
所有者权益(亿元) 24.88 24.40 19.35 15.67
营业总收入(亿元) 22.16 80.52 64.72 42.79
利润总额(亿元) 0.82 5.19 3.57 2.00
净利润(亿元) 0.71 4.63 3.32 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73 4.50 3.25 1.68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0.12 10.48 6.36 7.35
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4.11 -6.71 -5.13 -4.46
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3.78 -3.08 -1.11 3.81
元)
流动比率 1.07 1.08 1.20 1.28
速动比率 0.75 0.78 1.00 0.99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资产负债率(%) 68.31 70.71 66.11 67.44
债务资本比率(%) 179.01 185.69 203.38 186.20
营业毛利率(%) 11.96 15.19 15.34 13.86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87 6.59 6.31 4.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 22.30 20.05 1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2.23 20.29 20.57 11.82
净资产收益率(%)
EBITDA(亿元) 1.43 6.92 4.97 3.1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5 0.24 0.27 0.17
EBITDA 利息倍数(倍) 8.94 11.78 8.57 5.5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6 4.31 5.02 4.45
存货周转率 1.26 5.96 7.05 5.44
利息保障倍数(倍) 6.13 9.84 6.87 4.4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年份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14% 0.06 0.06
2017 年 净利润
一季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2.23% 0.04 0.0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2.30% 0.36 0.35
净利润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20.29% 0.33 0.3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05% 0.26 0.25
净利润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20.57% 0.27 0.2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1.56% 0.14 0.14
净利润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11.82% 0.14 0.1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4年-2016年每股收益数据皆以2016年12月31日股本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得出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应对策略措施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
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
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
获得足够的自己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
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
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公司
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进一步降低了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
第七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
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的含义为发行人偿还债
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公司债券品种
一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的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极强,违约风险极
低。本次公司债券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的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
质量很强,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公司的主要优势
(1)较强的产品配套生产能力。公司研发实力领先,拥有锂离子电池模组
及其主要部件的核心生产技术,且产能扩张迅速,2013~2015 年主营产品手机数
码类锂离子电池年产能分别达 8,736.00 万只、13,104.00 万只和 18,720.00 万只,
产品配套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增强了订单承接能力,市
场竞争优势明显。
(2)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渠道,已与华为、联想及索尼等
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的背景下,2015 年
公司主营业务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92.78%至 50.18 亿元。
(3)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公司已形成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对上游供应商
议价能力不断增强,且产销量大幅增长使其具备一定规模效应,整体盈利能力提
升。
(4)良好的获现能力。得益于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 2015 年 EBITDA 与
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 4.97 亿元和 6.36 亿元,对债务利息的保障倍数分别达 8.57
倍和 10.96 倍,整体获现能力良好。
(5)担保安排对本次债券偿付安全性的有效提升。担保方深圳高新投和深
圳担保集团作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很强的综合实力,由其提供的保证担保
能有效提升本次债券本息到期偿付的安全性。
2、公司主要风险
(1)销售环节资金占用量增大。因客户较强势,公司给予的信用账期相对
宽松,近年业务规模扩张致使销售环节资金占用量大幅增加,2015 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45.05%至 15.26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26.72%,对公司
资产流动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公司不断加大产能扩张力度,债务规模随之增长,
2015 年末总债务增至 18.72 亿元,且集中于短期债务(同期长短期债务比指标为
4.79),公司面临较大的短期债务偿付压力。
第八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
有效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
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欣旺达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欣旺
达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欣旺达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
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欣旺达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评级机构对欣旺达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跟踪一次,于欣旺达年度报
告公布后的两个月内出具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
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
异的,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
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欣旺达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
事项。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欣旺达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
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欣旺达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
向欣旺达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
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商定在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同
时在评级机构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
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
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期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
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
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即使通
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
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式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
期债券的本息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
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发行人律师是否存在立案调查的说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债券发行人律师,出具了“无违法违规情况的
专项说明”。根据该说明,发行人律师自发行人领取核准文件至说明出具之日,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及因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
第十二节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偿还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 78,000 万元,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为 6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
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一)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70,759.86 87.77 525,474.16 89.23 337,293.07 89.32 287,126.88 88.47
非流动负债 65,579.56 12.23 63,423.12 10.77 40,313.51 10.68 37,424.79 11.53
负债合计 536,339.42 100 588,897.28 100 377,606.57 100 324,551.67 100
报告期初,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绝对多数,占比达 88.47%,且公司流
动负债占负债比存在上升的趋势。2017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为 87.77%,
仍远超过 80%,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负债的期限结
构,降低短期债务占比,为公司长远发展筹得稳定的长期资金。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公司
投融资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业务规模
的扩大而不断增长,自有资金已难以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
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支持,促进主
营业务持续增长。
(三)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
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
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考虑到评级机构给
予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较高,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
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可能低于公司境内同类型、同期限
人民币贷款利率。综合考虑,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节约发行人财务成本,提高
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发行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高成本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
三、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
于约定的用途,不会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同时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确保资金的合理有
效使用。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中明确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根
据法律、法规、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
本金,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受托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开户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在三方监管协议中将严格规定按照证监会核准的用途使用本次募
集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二级市场投资。
三方监管协议将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督权,发行人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检查和问询。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
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可以随机进行书面问
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项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
印发行人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的资料。
此外,发行人出具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用
途,严格遵守《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二级市
场投资,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约定。
四、募集资金的偿还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 年至 2020 年间
每年的 6 月 12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
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
告中加以说明。
(三)具体偿债计划
1、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利润。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7,918.78 万元、647,155.80 万元、805,196.56 万元和
221,580.16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7,143.72 万元、33,191.54 万元、46,266.46
万元和 7,055.50 万元。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良好
合作关系。发行人的贷款在报告期内未出现逾期情况,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基
于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发行人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这有助
于发行人在必要时可通过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更有力地为本期债券的偿
付提供保障。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 54.30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 26.02 亿元,未使用额度 28,28 亿元。
在本次债券本息兑付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可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
以解决,为发行人债务的偿还提供较有力的保障。但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偿还债券
本息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2、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64%、71.08%、68.15%和 64.05%。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
货等构成,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502,874.55
万元,除存货外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354,034.75 万元。因此,如果发行人未来本息
偿付发生困难时,可通过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
第十三节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 楼 A-B 区、
2 楼 D 区-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威
联系人:颜洪
电话:0755-29516888-63637
传真:0755-29517820
二、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1 号证大五道口大厦 16 楼
经办人员:龚岑、徐伟
联系电话:021-51097188
传真:021-68889165
三、分销商
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 101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103 室
经办人员:陈臣、滕越
联系电话:021-61062321
传真:021-6159019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负责人:张炯
经办人员:任宝明、王茜、韩若晗
联系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1061 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 A 栋 16 楼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人员:郭淮江、王熙、钟宇、邹军梅、卢志清
联系电话:0755-82584500
传真:0755-82584508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C 座 14 层
负责人:关敬如
经办人员:钱建中、吴振华、莫蕾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担保人
1、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联系电话:0755-82852588
传真:0755-82852555
联系人:毛伟平
2、名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泽恩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2 栋 C 座 17 楼
联系电话:0755-27754019
传真:0755-27757172
联系人:迟振华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民生路 1199 弄-1 号证大五道口大厦 16 楼
经办人员:龚岑、徐伟
联系电话:021-51097188
传真:021-68889165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27 楼
负责人:刘泓
联系电话:0755-22667613
传真:0755-23724251
十、本次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一期的财务报告级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担保协议和担保函;
8、担保人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及上
述备查文件: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电话:0755-29516888-63637
传真:0755-29517820
联系人:颜洪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1 号证大五道口大厦 16 楼
电话:021-51097188
传真:021-68889165
联系人:龚岑、徐伟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