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8-11-2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东方电气")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增发A股"或"增发")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增发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公司本次增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8]1100号文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共计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8年12月2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电集团")本次增发中认购优先配售股份共计80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东电集团承诺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如有减持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本次增发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08年12月2日
3、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4、 股票代码:600875
5、 本次增发前公司总股本:817,000,000股
6、 本次发行增加的股份:6,500万股
7、 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882,000,0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486,421,75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395,578,246股,具体可流通日期如下: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可上市流通时间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158,800,000 2009年4月17日
236,778,246 2010年11月8日
8、 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500万股。
9、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DongFang Electric Corporation Limited
3、 注册资本:817,000,000元(本次公开增发前)
4、 法定代表人:斯泽夫
5、 董事会秘书:龚丹
6、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
7、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8、 邮政编码:610036
9、 电话号码:028-8758 3666
10、 传真号码:028-8758 3551
11、 公司网址:http://www.dongfang.com
12、 电子信箱:dsb@dongfang.com
13、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核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制造、销售及研发;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环保设备(脱硫、脱硝、废水、固废)、节能设备、石油化工容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等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工业气体的制造及销售;电站设计、电站设备成套技术开发,成套设计销售及服务;总承包与分包境外发电设备、电机、成套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以上经营范围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14、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设备、水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核能发电设备、燃气发电设备等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以及电站设计、电站设备成套技术开发、成套设计销售及服务。
15、 所属行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持股数(股) 本次发行后持股数(股)
斯泽夫 董事长 0 0
张晓仑 董事 0 0
温枢刚 董事、总裁 0 0
朱元巢 董事、高级副总裁 0 0
张继烈 董事 0 0
李红东 董事 1,270 1,270
陈章武 独立董事 0 0
谢松林 独立董事 0 0
郑培敏 独立董事 0 0
文秉友 监事会主席 4,119 4,119
文利民 监事 0 0
马宗琼 监事 0 0
韩志桥 副总裁 1,270 1,270
吴焕琪 副总裁 0 0
张志英 副总裁 0 0
龚丹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1,270 1,270
(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08年9月30日,东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40,578,246股,占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3.9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东电集团为一家成立于1984年1月23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目前注册资本为1,149,915,000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法定代表人为王计,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水火核电站工程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设备的成套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成套设备制造及设备销售;机械、电子配套设备的销售,相关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东电集团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4,806,512.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2,194.11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14,941.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100.90万元。以上数据业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东电集团为其直接管理的企业。
2、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情况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0.12%,依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A股前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1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国有股东 62.08% 442,042,886 395,578,246
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88% 27,608,108  
3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09% 22,004,012  
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0% 10,665,886  
5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4% 8,827,175  
6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8% 7,700,000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其他 0.88% 6,271,424  
8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5% 6,049,743  
9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4% 4,571,293  
10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3% 4,511,295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截止2008年11月26日;持股比例根据股东所持A股占A股总数的比例计算。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增发前 本次增加(股) 本次增发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5,578,246 48.42% 0 395,578,246 44.8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1,421,754 51.58% 65,000,000 486,421,754 55.15%
三、股份总数 817,000,000 100.00% 65,000,000 882,000,000 100.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500万股
(二)发行价格:20.5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原A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08CDA3047]。
(五)发行费用总额、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合计35,154,000 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54元。
(六)募集资金总额:1,332,500,000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1,297,346,000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88元(按照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2.26元(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保荐代表人:郁俊松、毛成杰
项目主办人:路明
经办人员:钱伟琛、叶平平、殷雄、路明、宋永新、史云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联系电话:021-6882 5188
传 真:021-6882 0388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方电气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公开增发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东方电气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8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