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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01-0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5,470,000 股
2、发行后股本总额:342,033,817 股
3、发行价格:29.04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739,648,80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722,381,563.32 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41,046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28,954
合 计 25,470,000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2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2 名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
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1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1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 1
目 录 ................................................................................................................................ 2
公司声明 ............................................................................................................................ 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8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8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1
五、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3
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情况 .................................................................................. 16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9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 .................................................................................................. 20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2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22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3
第五节 持续督导 .......................................................................................................... 24
一、持续督导期间 ............................................................................................................. 24
二、持续督导方式 ............................................................................................................. 24
三、持续督导内容 ............................................................................................................. 24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1-2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6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6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
三、审计机构声明 .............................................................................................................. 28
四、验资机构声明 .............................................................................................................. 2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 30
二、文件查阅时间 ............................................................................................................. 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 30
1-3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其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
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
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明虬 黄浩挺 陈静波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国昀 潘海强 徐兴荣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钟瑞庆 孔爱国 许永斌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思美传媒、本公司、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首创投资 指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掌维科技 指 杭州掌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掌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鼎维投资 指 杭州鼎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萌皓投资 指 杭州萌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睿文华 指 诸暨华睿文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睿新锐 指 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哲永晖 指 宁波高新区上哲永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观达影视 指 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青春旋风 指 舟山青春旋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鹿捷咨询 指 上海鹿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骅伟投资 指 上海骅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芒果投资 指 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翼传播 指 上海科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配套募集资金的非公开发行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掌维科技 100%股权、发行股
资产重组、本次收购、
指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观达影视 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科翼传播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20%股权
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在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
套融资金额不超过 74,143.17 万元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定价基准日 指
8月3日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指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1-6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的。
1-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mei Media Co.,Ltd.
公司简称:思美传媒
代码:002712
法定代表人:朱明虬
注册资本:31,656.38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9 日
注所:浙江省杭州市南复路 59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八卦田公园正大门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8803R
邮政编码:310008
联系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792612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
形象策划,市场调研服务,会展服务,培训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为掌维科技 100%股权、观达影视 100%股权和科翼传播 20%
股权。
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和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1-8
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
(一)本次收购
思美传媒拟向交易对方张子钢、张瑾、张萍、张琦、鼎维投资、萌皓投资、
华睿文华、华睿新锐、上哲永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掌维科技 100%股权;
向交易对方鹿捷咨询、青春旋风、芒果投资、骅伟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观达影视 100%股权;向交易对方陆慧斐、邓翀发行股份购买科翼传播 20%股权。
各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标的 在标的公司 转让对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公司 的持股比例 (元)
(%) 金额(元) 金额(元) 数量(股)
张子钢 71.50 378,950,000.00 189,475,000.25 189,474,999.75 6,544,905
鼎维投资 10.00 53,000,000.00 26,500,009.55 26,499,990.45 915,371
张瑾 7.00 37,100,000.00 18,550,026.95 18,549,973.05 640,759
萌皓投资 3.20 16,960,000.00 6,784,017.10 10,175,982.90 351,502
掌维 华睿文华 3.00 15,900,000.00 15,900,000.00 - -
科技 张萍 2.00 10,600,000.00 5,300,007.70 5,299,992.30 183,074
华睿新锐 2.00 10,600,000.00 15.40 10,599,984.60 366,148
上哲永晖 0.80 4,240,000.00 1,696,018.75 2,543,981.25 87,875
张琦 0.50 2,650,000.00 1,325,016.40 1,324,983.60 45,768
小计 100.00 530,000,000.00 265,530,112.10 264,469,887.90 9,135,402
鹿捷咨询 88.58 813,775,820.00 326,990,197.10 486,785,622.90 16,814,702
芒果投资 8.33 75,298,014.20 43,377,657.35 31,920,356.85 1,102,603
观达
骅伟投资 2.08 18,824,502.55 10,844,435.05 7,980,067.50 275,650
影视
青春旋风 1.00 9,186,556.76 9,186,556.76 - -
小计 100.00 917,084,893.51 390,398,846.26 526,686,047.25 18,192,955
陆慧斐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科翼
邓翀 10.00 49,999,979.25 - 49,999,979.25 1,727,115
传播
小计 20.00 99,999,958.50 - 99,999,958.50 3,454,230
合计 - 1,547,084,852.01 655,928,958.36 891,155,893.65 30,782,587
注:以上股份对价数量计算结果经四舍五入后精确到个位并取整;若发行价格调整的,
股份对价数量相应调整。
1-9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观达影视 100%的股权和掌维
科技 1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科翼传播 20%的股权。本次交易之前,
上市公司已持有科翼传播 8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观达影视、掌维科
技、科翼传播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964.88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拟投向:
65,592.90 万元用于向交易对手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金额用于掌维科
技动漫 IP 库建设项目。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8 月 1 日,思美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 年 8 月 22 日,思美传媒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11 月 9 日,思美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票发行
价格不予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4 月 26 日,思美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中有关募集资
金发行价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11 月 24 日,思美传媒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1-10
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7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向张子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78 号),核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470,000 股新股募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向 2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思美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2 名投资者按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独立财务顾问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1:00 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
股款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17〕549 号)。经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1:00 时止,缴款
人已将资金缴入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的账号为
4000029129200448871 人民币账户内,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柒亿叁仟玖佰陆拾肆万
捌仟捌佰元整(739,648,800.00)。
2017 年 12 月 25 日,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
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7 年 12 月 2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50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止,思美传媒实际已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票 25,470,00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739,648,8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17,267,236.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81,563.32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25,470,000.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96,911,563.32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思美传媒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1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70,000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 87.47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87.47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29.11 元/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含
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29.1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29.04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
1-12
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
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9.04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39,648,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股权登记费和其他)17,267,236.68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722,381,563.32 元。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或退出合伙。
获配投资者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五、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国信
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认
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1-13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9.04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25,470,000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73,964.88 万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25,47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
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限(月)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41,046 369,999,975.84 12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28,954 369,648,824.16 12
合 计 25,470,000 739,648,800.00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注册资本:34,000 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法定代表人:刘岩
注册资本:25,000 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6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14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 2 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获配投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
人、独立财务顾问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
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
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朱明虬直接持有 131,573,433 股上市
公司股份,持股占比 41.56%,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东首创投资 42.99%的合伙份额,
首创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4.26%股份。综上,朱明虬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合计 145,054,901 股,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45.82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1-15
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朱明虬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2.41%,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
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
权状况也未发生变化。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
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
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或退出合伙。
获配投资者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16
(一)独立财务顾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105 号凯喜雅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571-85115307
传真:0571-85215102
联系人:汪怡、何侃、田英杰、刘洪志、叶乃馨
(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总机)
传真:0571-87901500
联系人:孔瑾、熊琦
(三)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10 楼
负责人:吕苏阳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联系人:胡燕华、王福康、吴美琦
1-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朱明虬 131,573,433 41.56
2 上海鹿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14,702 5.31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长
3 安投资 974 号(浙银资本)证券投资集合资 15,477,079 4.89
金信托计划
4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3,481,468 4.2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鑫金十五号证券投
5 11,120,305 3.51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余欢 9,717,798 3.07
7 吴红心 9,445,411 2.98
8 上海圭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19,880 2.38
9 张子钢 6,544,905 2.07
10 马希骅 6,200,000 1.96
合计 227,894,981 71.99
公司股本 316,563,817 1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朱明虬 131,573,433 38.47
2 上海鹿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14,702 4.92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长
3 安投资 974 号(浙银资本)证券投资集合资 15,477,079 4.53
金信托计划
1-18
4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3,481,468 3.94
5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41,046 3.73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28,954 3.72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鑫金十五号证券
7 11,120,305 3.25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余欢 9,717,798 2.84
9 吴红心 9,445,411 2.76
10 上海圭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19,880 2.20
合计 240,342,901 70.35
公司股本 342,033,817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25,470,000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981,320 47.69 176,451,320 51.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582,497 52.31 165,582,497 48.41
总股本 316,563,817 100.00 342,033,817 100.00
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316,563,817 股变更为 342,033,817 股。因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2016 年度调整后每股收益(调整后每股收益=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
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最新总股本)为 0.4139 元。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
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
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向交易对手支付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掌维科技动漫 IP 库建设项目”。本次
1-19
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
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454,304.68 259,925.82 169,337.55 119,325.99
负债总额 202,776.22 107,983.37 76,230.78 36,135.36
股东权益合计 251,528.46 151,942.44 93,106.76 83,190.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9,949.50 150,846.62 92,793.40 83,095.37
1-2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01,633.31 382,173.87 249,372.63 215,076.13
营业利润 20,278.76 18,325.78 11,417.77 9,103.48
利润总额 21,970.56 19,593.34 11,876.24 9,573.02
净利润 19,769.70 14,943.57 8,880.04 7,14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8,982.87 14,155.41 8,833.40 7,081.93
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17,564.21 12,902.95 8,184.63 6,476.4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41.75 39,107.02 31,124.94 -37,21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17.50 -20,286.76 -36,456.81 -827.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82.11 19,127.52 6,821.32 25,039.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77.14 37,947.78 1,489.45 -13,007.68
4、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301,633.31 266,677.47 13.11
营业成本 254,920.80 235,117.76 8.42
营业利润 20,278.76 12,755.91 58.98
利润总额 21,970.56 13,971.77 57.25
净利润 19,769.70 10,616.42 86.2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982.87 10,076.87 88.38
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7,564.21 8,968.71 95.84
净利润
1-21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 73,964.88 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占比(%)
1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 65,592.90 88.68
2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3,605.63 4.87
3 掌维科技动漫 IP 库建设项目 4,766.36 6.44
合 计 73,964.88 100.00
注: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包括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 1,726.72 万元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费用 1,878.90 万元。
掌维科技动漫 IP 库建设项目已于取得杭州市上城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
的编号为上发改投备案[2016]22 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若上市公司实际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等的时间早
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账的时间,则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以募集
资金置换上市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1-22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向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 2 名认购人合计发行 25,470,000 股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
股份登记申请。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预计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
跌幅限制。
认购者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1-23
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本次交易负有持续督导
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国信证券结合思美传媒本次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
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
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2、交
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3、利润承诺的实现情况;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6、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
情况;7、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24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思美传媒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
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
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
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思美传媒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承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1-25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田英杰 刘洪志 叶乃馨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汪 怡 何 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6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办律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孔 瑾 熊 琦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27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3058号、天健审〔2016〕5188号、天健审
〔2017〕4858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翁伟 胡燕华
王福康 王晓敏
吴美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二六日
1-28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验证报告》(天健验〔2017〕549 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50 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福康 吴美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十六日
1-2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浙江天册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子钢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8 号);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验字〔2017〕549 号《验证报告》、天健验字
〔2017〕550 号《验资报告》;
5、《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上市公司: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八卦田公园正大门内
联系电话:0571-86588028
联系人:周栋
1-30
【此页无正文,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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