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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06-11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股票代码:002094.SZ 公告编号:2018-05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8 金王 01
债券代码:112716
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
上市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8年6月11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青岛
金王”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
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
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93,415.62.万元(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3.45%,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2.1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2,628.35 万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9,057.36 万元、18,533.78 万元和 40,293.91 万元的平均值),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
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是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
成立时间 1997 年 3 月 3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青岛金王
注册资本 39,254.8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索斌
注册地址 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5、16 楼
邮政编码
电话 0532-85779728
传真 0532-857186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6143182166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
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
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
经营范围
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沐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
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悠可 63%股权项目募集配
套资金部分股份之非公开发行,发行完成后,青岛金王注册资本变更为 407,383,485 元。
经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总股本 407,383,48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
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692,551,924 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
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8 金王 01”,债券代码为 112716。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43 号”批复,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债券。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
慎判断,决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2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万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2、网下发行期限: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 日。
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
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
年的 5 月 3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金王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公
告年报后 2 个月内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已全部到账,发行人已出具《青岛金王应用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到
账及责任承诺》。
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
执行。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265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起在
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证券简称为
“18 金王 01”,证券代码为“112716”。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末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总资产 518,815.97 466,027.00 288,429.52 191,798.33
总负债 225,400.35 179,392.26 96,046.19 111,399.19
所有者权益 293,415.62 286,634.74 192,383.33 80,399.14
营业总收入 119,414.09 467,652.87 237,099.63 147,688.84
利润总额 7,531.48 53,345.88 24,181.91 13,611.56
净利润 5,754.18 44,479.47 19,938.22 11,31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781.61 40,293.91 18,533.78 9,057.36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520.99 19,197.45 17,295.44 8,937.92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
-26,846.26 4,478.72 -6,213.50 19,042.23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15,255.09 -34,206.76 -37,000.35 -16,121.79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38,520.79 59,384.16 55,746.85 23,693.64
量净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3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流动比率 1.79 1.76 2.04 1.35
速动比率 1.23 1.25 1.61 1.07
资产负债率(%) 43.45 38.49 33.30 58.08
债务资本比率(%) 35.24 29.41 26.36 49.28
营业毛利率(%) 22.02 21.31 20.57 21.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 19.00 14.71 1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87 9.05 13.72 13.21
均净资产收益率(%)
EBITDA(万元) 9,969.38 61,170.85 29,812.42 19,408.2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6 0.51 0.43 0.25
EBITDA 利息倍数 6.05 14.20 7.76 4.77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4 9.74 7.21 5.53
存货周转率 1.11 6.79 6.47 5.70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
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
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倍数= EBITD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
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
《募集说明书》第二节、第四节。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2-23 楼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9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77,346,680.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高新投是国内较早成立的担保机构,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以融资担保和
保证担保业务为主、创业投资业务为辅、资金管理及咨询、典当、小额贷款等延
伸业务作为补充的多元业务结构。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1.80%
2 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14.94%
4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11.04%
5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51%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2.38%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0.33%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高新投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31 9.91
速动比率(倍) 12.31 9.91
资产负债率 15.07% 16.88%
总资产 1,344,233.97 1,346,952.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41,110.82 1,119,107.66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营业收入 34,969.43 150,517.45
利润总额 29,725.08 110,942.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2,356.63 83,467.62
注:2017 年财务数据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18
年 1 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2016 年 9 月 27 日,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高新投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评级结果考虑到跟踪期内高新投成功引入战
略投资者,资本实力大幅提升;高新投整体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创投业务形成一
定规模,并对公司利润形成较好补充;高新投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较完善,风险准
备金计提充分,持续稳健发展较有保障。同时,该评级结果也关注到了企业整体
信用风险上升,担保行业代偿压力加大,融资担保组合区域及行业集中度有所提
高,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模较大,其违约及追偿情况需持续关注,融资担保业务
代偿规模持续上升等风险因素。
四、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高新投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 889.03 亿元(其
中银行融资性担保额 35.91 亿元,保证担保额 351.79 亿元,保本基金担保额 321.45
亿元,固定收益类增信业务担保 179.87 亿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高新
投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778.72%。
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 16.88%,流动比率为 9.91,
速 动 比 率 9.91 , 总 资 产 为 1,346,952.97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1,119,107.66 万元,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3,467.62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 15.07%,流动比率为 12.31,速动比率 12.31,
总资产为 1,344,233.9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41,110.82 万元,2018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2,356.63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高新投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高,财务状况较好。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
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
级。评级机构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
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评级机构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
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评级机构亦将持续
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
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
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
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
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
《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343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
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
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一)偿还有息债务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该资
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偿还的有息债务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
借款机构 融资总额 偿还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16,100.00 8,500.00 2017.10.09 2018.10.09
青岛金
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1,500.00 1,500.00 2017.09.27 2018.09.27

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2,000.00 2,000.00 2017.09.26 2018.09.26
合计 19,600.00 12,000.00
(二)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公司大力拓展化妆品业务导致近年来营收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日常经
营活动中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亦大幅增加。因此,公司拟视实际发行情况将本
期债券发行所募资金中 8,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
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充实流动资产,提升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2018年3月31日
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
下,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79上升至发行后的1.98。公司
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二)改善债务期限结构,增强资金使用稳定性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占负债的比重为
25.93%。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非流动负
债占比将上升至 33.61%。中长期债券融资规模的提升使公司债务平均期限延长,
改善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增强公司资金使用的稳定性。
(三)规避未来融资成本提升的风险
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固定利率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可以
锁定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有助于公司规避未来利率上升导致的融资成本提升
的风险。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发行并以募集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促进长远
健康发展。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大事
项。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住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5、16 楼
经办人员: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项目组成员:张征宇、沈一冲、季卫、谢涛
电话:021-38676499
传真:021-38670499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7 号时代科技大厦
项目组成员:周雨霖、张思维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82830333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克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 1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经办律师:郭恩颖、郭芳晋
电话:010-85407666
传真:010-85219992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正嘉、丁兆栋
电话:010-68364878、0532-85796507
传真:0532-85798596
(六)担保机构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联系人:全君瑜
电话:0775-82852475
传真:0755-82852555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八层 806
评级人员:李君臣、王贞姬
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负责人:孔海涛
营业场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T11 号楼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T11 号楼
联系人:西德民
电话:0532-88617761
传真:0532-88917707
2、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负责人:刘美
营业场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75 号甲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75 号甲
联系人:易永浩
电话:0532-66066985
传真:0532-66066997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银行账户:20000032551800022845774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313452042007
2、账户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802530200562919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313452069489
(十)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十一)本次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25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部分相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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