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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2-2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股份”“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承诺在股票上市之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伯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琳先生、郭亚娟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股东王新潮、苗繁荣等26位自然人股东和两位法人股东深圳格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伯康、宋琳、杜国桢、汪培毅、赵刚、徐继坤、陈华、王云舟、陆泽洪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新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了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6,000万股,已于2009年12月18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9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朋股份”,股票代码“00232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6,00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2月30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三)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328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3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7,5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伯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琳先生、郭亚娟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股东王新潮、苗繁荣等26位自然人股东和两位法人股东深圳格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伯康、宋琳、杜国桢、汪培毅、赵刚、徐继坤、陈华、王云舟、陆泽洪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1,5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6,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时间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宋伯康 97,290,000 32.43 2012年12月30日
2 宋 琳 60,330,000 20.11 2012年12月30日
3 郭亚娟 40,230,000 13.41 2012年12月30日
4 王新潮 4,850,000 1.6167 2010年12月30日
5 苗繁荣 4,700,000 1.5667 2010年12月30日
6 深圳格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700,000 1.2333 2010年12月30日
7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0.6667 2010年12月30日
8 叶高荣 1,980,000 0.66 2010年12月30日
9 章卢英 1,838,500 0.6128 2010年12月30日
10 朱剑锋 1,700,000 0.5667 2010年12月30日
11 李东霖 1,000,000 0.3333 2010年12月30日
12 苏凤娟 750,000 0.25 2010年12月30日
13 赵 刚 445,000 0.1483 2010年12月30日
14 陈 平 388,000 0.1293 2010年12月30日
15 王云舟 330,200 0.1101 2010年12月30日
16 凌全军 330,100 0.11 2010年12月30日
17 凌建忠 273,000 0.091 2010年12月30日
18 徐继坤 272,800 0.0909 2010年12月30日
19 赵纪明 272,400 0.0908 2010年12月30日
20 林惠康 272,000 0.0907 2010年12月30日
21 凌建平 250,000 0.0833 2010年12月30日
22 桂志明 245,000 0.0817 2010年12月30日
23 杜国桢 245,000 0.0817 2010年12月30日
24 陈 华 215,000 0.0717 2010年12月30日
25 张维欣 188,000 0.0627 2010年12月30日
26 赵海燕 160,000 0.0533 2010年12月30日
27 张永玉 160,000 0.0533 2010年12月30日
28 汪培毅 160,000 0.0533 2010年12月30日
29 陆泽洪 160,000 0.0533 2010年12月30日
30 诸卫东 145,000 0.0483 2010年12月30日
31 林树岚 120,000 0.04 2010年12月30日
小计 225,000,000 75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32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15,000,000 5 2010年3月30日
33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60,000,000 20 2009年12月30日
小计 75,000,000 25 —
合 计 300,000,000 1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Xinpeng Indust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22,500万元(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宋伯康
住 所 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
成立日期 1997年10月30日
生产加工复印机零件、电脑配件、汽摩配件、电动工具、冷冲、塑料模
具,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专控)、日用百货、木
经营范围 材、精密金属零件、复印机,机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的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主营业务 各类金属冲压钣金件和微型电机的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 C69金属制品业
联系电话 021-59798285
传真号码 021-59798108
互联网址 http://www.xinpeng.com
电子信箱 Peiyi.wang@xinpeng.com
董事会秘书 汪培毅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身份 任期 持股情况
宋伯康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97,290,000
宋琳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60,330,000
杜国桢 董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245,000
汪培毅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160,000
会秘书
赵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445,000
徐继坤 董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272,800
张人骥 独立董事 2007年9月25 日—2010年9月24日 无
郑韶 独立董事 2007年9月25 日—2010年9月24日 无
张新宝 独立董事 2007年9月25 日—2010年9月24日 无
王云舟 监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330,200
顾桂新 监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无
陆泽洪 监事 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 160,000
张永仁 副总经理兼执行总裁 2009年2月23日—2010年9月24日 无
陈华 副总经理 2007年9月25 日—2010年9月24日 215,000
沈晓青 副总经理 2009年2月23 日—2010年9月24日 无
付叔詹 副总经理 2009年2月23 日—2010年9月24日 无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宋伯康家族(指宋伯康先生、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三人,下同,其中宋伯康与郭亚娟为夫妻关系,宋琳为宋伯康与郭亚娟之子),合计持有公司19,785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87.9334%,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65.9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伯康先生。
宋伯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22919580927****,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宋伯康先生曾任上海市青浦县(现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村办工厂技术厂长、上海青浦华新镇镇办工厂厂长,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任期为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宋伯康先生同时兼任上海市工商联执委、青浦区工商联副会长、华新镇工商联商会会长,为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青浦区人大代表,并曾先后获得“上海市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上海市青浦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宋 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1022919811202****,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06年毕业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并获得该校金融学学士学位。宋琳先生曾任新
朋金属总经理、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任期为2007年9月25日—2010年9月24日,同时兼任新朋伯琳执行董事。
郭亚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22919580216****,1958年出生,中学文化程度。曾先后就职于青浦县(现为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村办工厂、华新镇镇办工厂、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康琳科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宋伯康家族除投资本公司外,其中宋琳和郭亚娟另合计持有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500万股股权,除此之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四、本次上市前相关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118,203人。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宋伯康 97,290,000 32.43
2 宋 琳 60,330,000 20.11
3 郭亚娟 40,230,000 13.41
4 王新潮 4,850,000 1.6167
5 苗繁荣 4,700,000 1.5667
6 深圳格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700,500 1.2333
7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0.6667
8 叶高荣 1,980,000 0.66
9 章卢英 1,838,500 0.6128
10 朱剑锋 1,700,000 0.5667
合 计 218,619,000 72.8729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7,5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9.38元/股,此价格对应市盈率为:
1、51.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8.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1,5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23,6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21359223%,认购倍数为82.4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6,000万股,中签率为0.8280135190%,超额认购倍数为121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5,35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2478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 5,814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 393
律师费 100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650
发行登记、上市费用 33
合 计 6,990
每股发行费用约为0.93元/股。
六、募集资金净额:138,360万元;超募资金数额:68,93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46元/股(以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8元/股(按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未经审计的2009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项 目 2009年9月末 2008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727,585,565.74 613,562,283.85 18.58
流动负债(元) 262,251,375.85 245,590,270.40 6.78
总资产(元) 996,405,232.05 862,278,169.81 15.5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00,913,646.08 496,919,747.82 20.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67 2.21 20.81
项 目 2009年7-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2009年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57,053,238.06 -4.22 866,866,806.09 -17.14
利润总额(元) 86,193,195.33 50.42 190,333,452.17 2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 46,282,674.09 43.68 103,993,898.26 26.39
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5,898,079.88 47.47 102,546,284.81 27.16
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21 43.68 0.46 26.39
净资产收益率(全 7.7 增加0.78个百分点 17.31 下降0.38个百分点
面摊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7.64 增加0.95个百分点 17.07 下降0.27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 182,647,138.63 171.69
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0.81 171.69
二、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受金融危机、产品材质更换、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86.68万元,同比下降了17.14%,但7-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35,705,32万元,同比仅下降了4.22%,公司已经基本上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1-9月,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033,35万元、10,399,39万元,同比增长了28.60%和26.39%;其中7-9月份实现的利润总额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8,619.32万元、
4,628.27万元,同比增长了50.42%、43.68%,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有:产品的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同时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使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同比大幅增加,2009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8.50%,而2008年同期综合毛利率为19.43%。
200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64.71万元,同比增加了171.69%,主要原因是公司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大幅增加,以及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较多。
200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99,640.52万元,净资产60,091.3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5.55%、20.93%。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9年12月1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出现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5、公司无重大投资活动;
6、公司无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保荐代表人: 郑齐华、林新正
项目协办人: 陈伟
项目经办人: 万炎华、刘春、王笑
电话: 021-58307357
传真: 021-5830740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其推荐意见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 件:
1、2009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09年1-9月利润表
3、2009年1-9月现金流量表
4、2009年7-9月利润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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