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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9-02-25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9 东林 02
证券代码: 112829
发行总额: 7.8 亿元
上市时间: 2019 年 2 月 28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董事会成员
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
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
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
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
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
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
东权益)为 122.76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0.43%,母公司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1.1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5 年-2017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58 亿元,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8 年,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政策的导向,主动、
及时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根据项目的融资进展合理的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
节奏,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2018 年预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63,344.13 万元至 217,792.17 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述业绩预告公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6 年-2018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仍将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
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
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
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
素”等有关章节。
1、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债券名称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 年签订
的相关法律文件仍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东方园林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2、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本公司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表示本期债券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
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
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
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
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东方园林外部经营环境的
变化、影响东方园林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东方园林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
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东方园林的信用状况。在持续跟踪评级
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
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
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5、2018 年 4 月 19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6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为适应东方园林经营业务
发展需要,东方园林将经营范围由“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
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
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水污染
治理;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
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
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下项目限外
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变更为“水污染治理;
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
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
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
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
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268,115.528 万元”变更为“268,277.8484 万
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6、2015-2017 年末以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0.40
亿元、87.83 亿元、124.33 亿元和 142.21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9.78%、36.58%、
35.41%和 34.25%,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其中,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
末,公司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19,580.89 万
元、772,642.31 万元、1,173,213.98 万元和 1,355,915.67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存货
的 88.01%、87.97%、94.36%和 95.34%,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
生态景观工程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一般结算过程
需要 3 至 6 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
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从
而导致已完工未结算存货余额较高。在工程结算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因政府签
批流程、结算流程手续复杂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部分延迟,但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
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不存在因业主方主观原因推迟
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尽管公司于每期期末对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单
项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对单项测试未减值且超过 2 年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
提减值准备,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683.09 万元,其中建
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2,922.30 万元,但仍可能存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此外,虽然公司目前已成立结算工作组加快结算
进度,但是仍不排除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发行人面临
着部分项目无法按时结算及回款的风险。
7、2015-2017 年末以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7.89
亿元、51.24 亿元、74.71 亿元和 99.76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1.41%、21.34%、
21.28%和 24.03%,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一般在 3 年左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回收期较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入主要以综合环境治理工
程为主,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司给予发包方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应
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高反映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大
额坏账损失,但存在合同欠收情况,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主要项目欠收款余
额为 3.83 亿元,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8、目前,工程建设仍然是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公司按照完工进度
确认工程项目收入。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在全国分布区域较广,在东北地区、华
北地区施工作业易受到冬季严寒气候影响,从而导致公司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
公司工程建设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所属单位,一般在年底进行工程款项结算,行
业特点导致公司集中于年底回款,公司收款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公司所属行业
特征导致公司收入及回款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给公司业务开展及资金周转带来一
定困难和压力,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
9、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将名下持有东方
园林的 1,070,278,485 股股票进行质押,占何巧女、唐凯夫妇持有公司股份的
81.13%,占公司总股份的 39.89%,如果该部分资产因为融资问题产生纠纷,或
因公司股价大幅下滑,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将需追加股票质押担保乃至
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影响到公司股权的稳定或者导致控制权变更,将对发行人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0、因公司与胡显春先生在申能环保的后续经营理念、发展战略方面难以达
成完全一致,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出
售申能环保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申能环保 60%股权以 15.115 亿元转让
给申联环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产生影响。
由于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仍主要来源于以水系治理为主的 PPP 项目施工业
务,出售申能环保股权对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此外,本次
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公司的产业布局,
从而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11、2015-2017 年末以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149,000.15
万元、211,815.00 万元、167,178.37 万元和 232,348.9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
为 8.42%、8.82%、4.76%和 5.60%,由于东方园林近年来频繁并购导致其商誉规
模较大,占比较高。
截至报告期末,被收购公司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商誉发生减值迹象,故发
行人的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如果未来被收购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商誉大幅
减值,将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因此发
行人面临着商誉减值的风险。
12、2018 年 5 月,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关联方资产,因该事项可能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及有关各方
针对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对标的公司的分立程序及重组方案
进行了多轮谈判与论证。2018 年 12 月,因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中小股东针对本次
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估值等存在较大分歧且近期国内宏观经济、市场及融资环境
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和《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
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1、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nvironment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5、股票代码:002310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68,277.8484 万元
7、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8、公司设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6928R
10、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11、董事会秘书:陈莹
12、证券事务代表:夏可钦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14、邮政编码:100015
15、联系电话:010-59388888
16、联系传真:010-59388885
17、电子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18、互联网网址:www.orientscape.com
19、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
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
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
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
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
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
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
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
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
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北京东方园
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9 东林 02
债券代码:112829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8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 号”文核准公开发
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
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 日,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9.3
亿元,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全部网下发行,最终发行规模 7.8 亿元,票面利率 7.50%。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
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评级报告的
声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7.8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已汇入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出具了《资金到账及承诺责任》。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85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
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9 东
林 02”,证券代码为“112829”。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602 号、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733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823 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计 4,151,620.21 3,511,433.68 2,401,050.24 1,769,563.56
负债合计 2,923,995.54 2,374,416.57 1,456,781.74 1,129,51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11,899.11 1,131,452.81 919,010.39 625,047.36
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964,895.29 1,522,610.17 856,399.70 538,067.78
净利润 97,624.10 222,062.59 138,084.76 60,00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508.18 217,792.17 129,535.06 60,196.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2.65 292,356.19 156,798.91 36,775.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364.39 2,127.48 -2,376.47 -56,215.53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亿元) 415.16 351.14 240.11 176.96
总负债(亿元) 292.40 237.44 145.68 112.95
所有者权益(亿元) 122.76 113.70 94.43 64.01
营业总收入(亿元) 96.49 152.26 85.64 53.81
利润总额(亿元) 10.90 26.15 16.37 7.11
净利润(亿元) 9.76 22.21 13.81 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9.75 21.78 12.95 6.02
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0.43 29.24 15.68 3.68
额(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35.12 -45.11 -26.44 -16.37
额(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18.55 16.11 10.53 7.07
额(亿元)
流动比率 1.01 1.13 1.59 1.49
速动比率 0.47 0.54 0.78 0.76
资产负债率(%) 70.43 67.62 60.67 63.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1 21.29 18.13 10.10
(%)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1 2.42 1.92 1.50
存货周转率 0.49 0.98 0.73 0.58
总资产周转率 0.25 0.52 0.41 0.35
注:2018 年 1-9 月(9 月末)财务指标未进行年化处理;财务指标涉及使用平均资产的,
2015-2017 年末以及 2018 年 9 月末均采用年初和年末算术平均。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81 0.51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81 0.51 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1% 21.29% 18.13% 10.10%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参见《北京东方园
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书》。


第七节 本期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
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
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请参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公
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本期债券计
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9.3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 7.8 亿元,其中 2.8 亿元
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剩余部分拟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务,公司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拟偿还公司债务明细
单位:亿元

用款主体 债务类型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总规模
发行人本部 18 东方园林 CP002 1年 2018-02-12 2019-02-12 5.00
18 东方园林
发行人本部 180 天 2018-08-20 2019-02-16 12.00
SCP002
合计 - - - - 17.00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2018 年 4 月 19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6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为适应东方园林经营业务发展
需要,东方园林将经营范围由“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
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
育用品、花卉、日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水污染治
理;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
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
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下项目限外
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变更为“水污染治理;
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
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
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
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
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268,115.528 万元”变更为“268,277.8484 万
元”。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根据 2018 年 5 月 25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公告》,发行人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关联方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股
权,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 12 月,因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中小股东针对本次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
估值等存在较大分歧,且近期国内宏观经济、市场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
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该次股权收购事项,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暨拟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终止该次收购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2019 年 2 月 12
日,因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 18 东方园林 CP002 未按时足额兑付,2019 年
2 月 13 日相关付息兑付款项已划转,18 东方园林 CP002 已完成兑付。除此之外,
公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法定代表人: 何巧女
董事会秘书: 陈莹
联系人: 李垚
电话: 010-59388399
传真: 010-59388399
邮政编码: 100015

二、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住所:
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项目主办人: 谢智星、汤海波
项目组其他人员: 李航
电话: 010-57615900
传真: 010-57615902
邮政编码: 100032

三、分销商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王仁惠
电话: 020-87555888-8342

传真: 020-87553574
邮政编码: 510075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 20 号 1 号楼 3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 20 号 1 号楼 303
负责人: 王刚
签字律师: 王刚、李勇
电话: 010-68711130

传真: 010-68711132

邮政编码: 100029

五、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9层9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杨雄、冯雪
电话: 010-6827888

传真: 010-68238100

邮政编码: 100039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层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经办人: 黄蔚飞、蒋卫
电话: 021-63220822

传真: 021-63610539
邮政编码: 20000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住所:
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联系人: 谢智星、汤海波
电话: 010-57615900

传真: 010-57615902

邮政编码: 100032

八、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望京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9550880042551601992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 王建军
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 518010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住所:
场25楼
总经理: 戴文华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1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部
分相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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