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2010年3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勇、法人股东黄冈永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勇、罗成龙、张敬兵、马学芳、陈春松、何顶新、吴国森、宋颂、李聃、李剑、董世豪、吕新武12名股东还均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62号文《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2,35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880万股,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76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永安药业”,股票代码“00236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8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3月5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3月5日
3、股票简称:永安药业
4、股票代码:00236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35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35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勇、法人股东黄冈永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
上述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勇、罗成龙、张敬兵、马学芳、陈春松、何顶新、吴国森、宋颂、李聃、李剑、董世豪、吕新武12名股东还均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发行后总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万股) 股本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陈 勇 2,115.60 22.63% 2013年3月5日
罗成龙 1,189.10 12.72% 2011年3月5日
张敬兵 688.9 7.37% 2011年3月5日
马学芳 552.9 5.91% 2011年3月5日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500.97 5.36% 2013年3月5日
陈春松 467.31 5.00% 2011年3月5日
贺小芝 368.5 3.94% 2011年3月5日
何顶新 315.15 3.37% 2011年3月5日
宋 颂 286.68 3.07% 2011年3月5日
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
熊盛捷 113 1.21% 2011年3月5日
戴 隽 87 0.93% 2011年3月5日
李 聃 77.33 0.83% 2011年3月5日
李 剑 68.18 0.73% 2011年3月5日
吴国森 66.7 0.71% 2011年3月5日
董世豪 56.22 0.60% 2011年3月5日
吕新武 46.46 0.50% 2011年3月5日
小 计 7,000.00 74.87%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470 5.03% 2010年6月5日
本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880.00 20.11% 2010年3月5日
行的股份
小 计 2,350.00 25.14% —
合计 — 9,350.00 100.00% —
注:表中持股比例数据的明细项之和与合计项的细微差异系由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所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ANJIANG YONGAN PHARMACEUTICAL CO.,LTD.
2、注册资本:7,000万元(发行前);9,350万元(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陈勇
4、设立日期:2006年4月14日
5、住所: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竹泽路16号
6、邮政编码:433132
7、经营范围:原料药——牛磺酸、吡诺克辛钠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8、主营业务:牛磺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9、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03)
10、董事会秘书:燕艳
11、电话号码:0728-6204039 传真号码:0728-6204039
12、电子邮箱:tzz@chinataurine.com
13、公司网址:http://www.chinataurine.com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万股) (万股)
陈勇 董事长 男 50 2009.5~2012.5 2,115.60 300.98
罗成龙 董事 男 58 2009.5~2012.5 1,189.10 0
张敬兵 董事 男 47 2009.5~2012.5 688.9 83.86
马学芳 董事 男 52 2009.5~2012.5 552.9 72.74
陈春松 董事、总经理 男 43 2009.5~2012.5 467.31 0
何顶新 董事 男 43 2009.5~2012.5 315.15 0
杨金祥 独立董事 男 74 2009.5~2012.5 0 0
梅敬民 独立董事 男 52 2009.5~2012.5 0 0
陈全云 独立董事 男 46 2009.5~2012.5 0 0
燕艳 董事会秘书 女 44 2009.6~2012.6 0 0
吴国森 监事会主席 男 51 2009.5~2012.5 66.7 0
宋颂 监事 男 51 2009.5~2012.5 286.68 5.81
梁伟勤 监事 女 54 2009.5~2012.5 0 0
李聃 常务副总经理 男 37 2009.6~2012.6 77.33 0
李剑 副总经理 男 41 2009.6~2012.6 68.18 0
吕新武 副总经理 男 40 2009.6~2012.6 46.46 0
董世豪 副总经理 男 38 2009.6~2012.6 56.22 0
童志刚 副总经理 男 39 2009.6~2012.6 0 2.51
吕金朝 财务总监 男 33 2009.6~2012.6 0 0
桂耀海 技术总监 男 42 2009.6~2012.6 0 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自然人股东陈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23%的股份,通过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3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34.53%的股份,公司本次发行2,350万股后陈勇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25.84%,为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陈勇先生还投资并控股黄
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60.08%的股权和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8.10%的股
权,并通过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59.78%
的股权。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黄冈永安日用化
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法定 经营范围
代表人
出口自产丝氨酸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进口
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料及机械设备、仪
黄冈永安药业 1995年11 表、仪器和零配件。生产及销售医药中间体
有限公司 687万元 月9日 陈 勇 (非成品药)、食品添加剂、非压力容器、
医药化学技术研究咨询及转让
黄冈永安医疗 500万元 2004年2 钱帮贵 生产、销售中药材加工机械、中药煎药机、
器械有限公司 月18日 中药液体包装机及配件、包装材料
黄冈永安日用 120万元 2004年2 陈 勇 生产销售日用化工原料和产品及来料加工;
化工有限公司 月20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陈勇先生简介如下:
陈勇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2121195901260839,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59年1月26日,硕士学历,民盟潜江支委主委。曾先后任湖北摩托车厂厂长秘书及办公室副主任、黄州市医药化工厂常务副厂长,于1995年11月创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在潜江市泽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潜江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黄冈永安药业有
限公司董事长、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雅安
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6,098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 勇 2,115.60 22.63%
2 罗成龙 1,189.10 12.72%
3 张敬兵 688.9 7.37%
4 马学芳 552.9 5.91%
5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500.97 5.36%
6 陈春松 467.31 5.00%
7 贺小芝 368.5 3.94%
8 何顶新 315.15 3.37%
9 宋 颂 286.68 3.07%
10 熊盛捷 113 1.21%
合计 -- 6,598.11 70.5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3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1,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分别为:
(1)46.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4.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7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1,58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488284%,认购倍数为67.19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880万股,中签率为0.3699867169%,超额认购倍数为27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38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
72,85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2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05号《验资报
告》。
5、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184.8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1.78元,具体明细
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3,342.55
审计、验资费用 124
律师费用 92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费用 626.3
合计 4,184.85
6、募集资金净额:68,665.1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为25,665.15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81元/股(以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67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发行后的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2月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0620
保荐代表人:邵立忠 吴安东
项目协办人:刘文宁
项目经办人:郭文俊 王立立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永安药业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永安药业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永安药业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