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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11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股票代码:002228 公告编号:2019-069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exing Packaging Printing Co., Ltd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 556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一九年九月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包装”、“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9 年 8 月 1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厦门合兴包装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合兴包装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中,“报告期”、“三年及一期”特指“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除前述情况外,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
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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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 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合兴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7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9,575.00 万元(595.75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9,575.00 万元(595.75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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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 AA
级,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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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
开发行了 595.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9,575.00 万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547 号”文同意,公司 59,575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合
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71”。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的《证券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募 集 说 明 书 》 全 文 及 相 关 资 料 可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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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exing Packaging Printing Co., Ltd.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12016388E

法定代表人 许晓光

注册资本 1,169,516,948.00 元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228

股票简称 合兴包装

注册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 556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 2 号楼 19 楼

邮政编码 361106

联系电话 0592-7896162

公司传真 0592-7896162

公司网址 www.hxpp.com.cn

电子邮箱 zqb@hxpp.com.cn

生产中高档瓦楞纸箱及纸、塑等各种包装印刷品,研究和开

经营范围 发新型彩色印刷产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机械设备的批发、

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二、历史沿革及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情况

合兴包装前身为成立于 1993 年 5 月 17 日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1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商资批
[2006]2541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申请转变为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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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商务部(商外资资审 A 字[2006]0405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77 号)批准,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0.15 元/股。经深交所《关于厦门合兴包
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53 号)文件
同意,前述 2,500 万股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8 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合兴包装上市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厦门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50.25 48.50
宏立投资有限公司 1,879.50 18.80
厦门市新福源工贸有限公司 770.25 7.70
社会公众股 2,500.00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二)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09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9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上述方案于 2009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0,00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经北京京都天华验字(2009)第 02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8 月 4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过 2010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0]60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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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50,000,000 股。截至 2010 年 6 月 24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27,190,000 股,
增发后股本总数为 217,190,000 股。

201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3、2011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7,19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增 130,314,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 347,504,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事宜经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 0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5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过 2015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7,398,000 股。截至 2015 年 4 月 9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24,986,118 股,增
发后股本总数为 372,490,118 股。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5、2015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72,490,1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计转增 670,482,212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 1,042,972,330 股。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过 2017 年 6 月 7 日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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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可[2017]74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14,000 万股新股。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126,544,618 股,增发后股本总数
为 1,169,516,948 股。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了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瓦楞纸包装行业,经营范围为生产中高档瓦楞纸箱及纸、
塑等各种包装印刷品,研究和开发新型彩色印刷产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机械
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发行人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中高档瓦楞纸箱
(板)的研发与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瓦楞包装制造商和供应商之一,目前公司在全国拥有近
50 个生产基地,是瓦楞行业在全国布点最多的企业;同时公司多次获得行业协
会等单位颁发的荣誉,具体如下:

颁发年
名称 颁发单位

2017 中国包装联合纸制品包装委员会主任单位 中国包装联合纸制品包装委员会
2016 2016 年度纳税 1000 万-2000 万元纳税特大户 中共同安区委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6 2015 年度纳税 2000 万-5000 万元纳税特大户 中共同安区委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6 2016-2017 年度厦门市重点文化企业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6 2015-2016 中国纸包装工业纸箱彩盒 50 强企业 上海华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 2016 年中国印刷企业 100 强(排行第三) 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杂志
2015 福建省包装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单位 福建省包装联合会
中国包装联合会、全国包装标准化
2015 2014 年度全国包装标准化先进单位
技术委员会
2015 2014-2015 年度福建省包装龙头企业 福建省包装联合会
2015 2015 年中国印刷企业 100 强(排行第五) 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杂志


四、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1,169,516,948 股,股本结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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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下:

项目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79,890 0.35%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4,079,890 0.3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4,079,890 0.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5,437,058 99.65%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165,437,058 99.65%

三、股份总数 1,169,516,948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397,173,280 33.96% A 股流通股

2 宏立投资有限公司 124,703,040 10.66% A 股流通股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50,000,000 4.28% A 股流通股
-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4 徐勇 16,905,463 1.45% A 股流通股
5 孙长根 14,450,092 1.24% A 股流通股
6 许丽明 13,729,977 1.17% A 股流通股
7 夏光淳 13,571,180 1.16% A 股流通股
兴证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兴证资管鑫
8 12,482,291 1.07% A 股流通股
众 1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 沈素芳 11,516,350 0.98% A 股流通股
10 夏平 10,796,597 0.92% A 股流通股

合计 665,328,270 -
56.89%

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新疆兴汇聚持有发行人股份 397,173,280 股,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33.96%,其中 201,980,000 股已设置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50.85%,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27%;宏立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 124,703,04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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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其中 65,800,000 股已设置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52.77%,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
兴汇聚”),其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08 号

合伙事务执行人 石河子兴汇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10-08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
经营范围
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项目 2018 年末/2018 年度(万元)
财务数据(合并口 总资产 743,636.80
径,经厦门中泰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净资产 300,471.94
司会计师事务所审 营业收入 1,216,612.76
计)
净利润 26,276.51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新疆兴汇聚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许晓光 57.99% 1159.80

许晓荣 20.00% 400.00

吕秀英 11.00% 220.00

许天津 11.00% 220.00

石河子兴汇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1% 0.20

合计 100.00% 2,000.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包括由许晓光、许晓荣、许天津、吕秀英构成的许晓光
家族,其中许天津、吕秀英为配偶关系,许晓光、许晓荣为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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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许晓光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201111967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住所为厦门市思明区。许晓光先生自 1997 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许晓荣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50206197103******,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许晓荣女士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许天津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5020419370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住所为厦门市思明区。
吕秀英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50204194610******,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住所为厦门市思明区。
目前发行人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图如下:




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于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长江资管
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9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2016
年5月18日,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许晓光先生通过“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5,41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公司于2017年完
成非公开发行后,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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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金额与数量:59,575 万元(595.75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合兴转债 549,271 张,共计
54,927,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22%。

3、发行价格:100 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59,575 万元

6、发行方式: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
认购金额不足 5.9575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5.9575 亿元。

7、本次发行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十名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
1 徐勇 86,100.00 1.45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558.00 1.42
3 夏平 57,381.00 0.96
4 李月美 47,542.00 0.80
5 丁泉 46,956.00 0.79
6 王荣华 45,728.00 0.77
7 张谨 16,349.00 0.27
富国基金-宁波银行-富国资产管理(上
8 12,550.00 0.21
海)有限公司
9 夏光 12,078.00 0.2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0 8,600.00 0.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11 8,600.00 0.14
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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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12 8,600.00 0.14
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广发银行-中银资产管理有限
13 8,600.00 0.14
公司
合计 443,642.00 7.43


8、本次发行费用具体如下:

项目 不含税费用金额(万元) 税金(万元) 合计(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1,200.00 72.00 1,272.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8.11 11.89 210.00

律师费用 47.17 2.83 50.00

资信评级费用 18.87 1.13 20.00

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 99.96 6.00 105.96

合计 1,564.11 93.85 1,657.96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9575 亿元,向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549,271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22%;网下对机构投资者最终配售 1,829,540 张,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30.71%;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最终配售 3,494,131 张,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58.65%;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84,558 张,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1.4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此前已预付费
用)后的余额 58,334.8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汇
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ZB11881 号《验资报告》。


四、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本次可转债不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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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晓光
住所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 556 号
联系电话 0592-7896162
传真号码 0592-7896162
联系人 康春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电话 0591-38281701
传真号码 0591-38281707
保荐代表人 黄实彪、李蔚岚
项目协办人 李俊
项目组成员 林纪武、陈霖、李宣达、吴诚彬、徐彬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孙卫星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栋 16、17 层
联系电话 0592-5883666
传真号码 0592-5881668
经办律师 曾招文、黄臻臻

(四)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国志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2、3、10 层
联系电话 010-6828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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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10-88210608
签字会计师 于长江、田玉川、刘海山、郑飞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衍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 7 号 3 幢 1 层 C 区 113 室
联系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号码 010-66426100
经办人员 王维、汪智慧、王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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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1)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已由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合兴包装第四
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已由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修订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4)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印发《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4 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9,575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可转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6)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出具《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9〕547 号),同意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9,575 万元
4、发行数量:595.75 万张
5、发行价格:100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75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108,891.52 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75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依次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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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环保包装工业 4.0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4,444.65 33,512.00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 29,802.00 26,063.00
合计 64,246.65 59,575.00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100028519200159428
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75.00 万元。

3、票面金额、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发
行 595.75 万张。

4、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
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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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
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8 月 22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2 月 24 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 年 8 月 16 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3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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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A×k)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 /(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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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
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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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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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
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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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
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
购金额不足 59,575 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有权放
弃配售权。公司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合兴包装股份数量按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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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 0.5093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
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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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9,575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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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环保包装工业 4.0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4,444.65 33,512.00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 29,802.00 26,063.00
合计 64,246.65 59,575.00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不提供担保。

20、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1、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合兴包装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设立债券
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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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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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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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评
委函【2019】G252-2),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次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
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02,388.43 万元,
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已发行的债券均已按期偿还,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
日,无其他未偿还债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将不超过最近一期
末净资产的 4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
定。


四、公司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信用情况良好,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均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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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35 1.31 1.40 1.28
速动比率(倍) 1.07 0.99 1.00 0.88
资产负债率
67.47% 67.77% 60.03% 61.31%
(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
54.03% 56.89% 57.13% 62.49%
(合并)
利息保障倍数
5.45 4.18 3.37 7.71
(倍)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

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净额)÷利息支出

净额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水平和短期偿债指标存在一定波动。2017 年末资
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短期偿债能力提升系因为 2017 年 11 月定增募集资金净
额 5.36 亿元;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平稳,2017 年度,因此偿还 2.99 亿
元债券,资产负债率(合并)有所下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合并)为 54.03%,不存在较大的长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71、3.37、4.18 和 5.45,表明公司
具备偿还借款利息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各银行的贷款都能按时还本付息,
在各贷款银行有良好的信用,未发生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
付率均为 100%。
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未来现金流量充足,具
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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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对公司 2016 年
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0684 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161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1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参与设立架桥合兴并购基金,2016 年度公司基于
其不是并购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并购基金仅占有 18%的份额,且不具备单方
面主导或控制并购基金的权力,故未在当期将并购基金纳入合并范围。2018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出具的《2017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明确了对
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结合该文件以及目前的监管趋势,鉴于合兴包装拥有并
购基金大部分的可变回报并拥有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一票否决权,故将并购基金于
初始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进而对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重
述,立信所对重述后的 2016-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B101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0,445.77 701,360.35 646,186.14 542,902.83
负债总额 362,255.02 398,971.92 369,192.30 339,246.31
股东权益 308,190.75 302,388.43 276,993.84 203,656.5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80,928.77 273,733.88 256,258.36 193,938.27
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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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48,510.97 1,216,612.76 874,781.24 456,011.23
营业利润 17,560.30 35,550.41 26,101.31 14,577.92
利润总额 17,593.84 35,635.39 26,229.28 47,588.36
净利润 14,509.29 28,537.03 19,006.31 43,913.44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375.71 23,305.52 14,168.01 41,668.34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73.61 55,805.13 -22,865.56 34,869.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25.51 -25,307.01 -15,567.94 -44,638.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3.04 -24,510.10 37,882.89 27,386.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98.40 5,566.63 -365.54 17,785.44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35 1.31 1.40 1.28
速动比率 1.07 0.99 1.00 0.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4.03% 56.89% 57.13% 62.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47% 67.77% 60.03% 61.31%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 4.78 4.60 4.13
存货周转率 5.09 8.79 6.74 5.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5.45 4.18 3.37 7.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5 0.48 -0.20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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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05 -0.00 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0 0.13 0.40
扣除非
经常损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0 0.13 0.40
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 8.79% 7.00% 23.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0.12 0.07
扣除非
经常损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0.12 0.07
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8.07% 6.28% 4.18%
注 1:2019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未进行年化处理;
注 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净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
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
均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10、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11、稀释每股收益=/(S0 + S1 + Si×Mi÷M0 - 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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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50 -525.81 -301.87 34.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692.92 2,278.10 1,525.53 3,076.88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 - 30,778.99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94.88 379.83 406.77 -733.3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7.46 421.48 334.12 2,285.99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9.37 342.80 324.42 643.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74 -288.50 -167.92 -451.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1,349.64 1,922.31 1,472.21 34,348.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2,026.07 21,383.21 12,695.80 7,320.08
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5.9575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13,601.6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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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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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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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电话 0591-38281701
传真号码 0591-38281707
保荐代表人 黄实彪、李蔚岚
项目协办人 李俊
项目组成员 林纪武、陈霖、李宣达、吴诚彬、徐彬


二、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合兴包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兴包装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兴业证券同意推荐合兴转债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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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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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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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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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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