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金刚玻璃”)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大建以及汕头市凯瑞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香港)龙铂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61.12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555.88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00.08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349.92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5.35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91.65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南玻(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3.27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9.73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海富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22.8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77.1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大建先生、龙炳坤先生、程国发先生、陈纯桂先生、吴国斌先生、裘政先生、包雪青女士、林文卿女士、李慧庆先生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的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年度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金刚玻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本次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6月28日完成,发行价格为 16.2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2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金刚玻璃”,股票代码“ 30009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
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7月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7月8日
3、股票简称:金刚玻璃
4、股票代码:30009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所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以及凯瑞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龙铂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61.12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555.88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天堂硅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00.08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349.92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南玻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5.35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91.65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保腾创投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汇众工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南玻香港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3.27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9.73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海富通创投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22.8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77.1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大建先生、龙炳坤先生、程国发先生、陈纯桂先生、吴国斌先生、裘政先生、包雪青女士、林文卿女士、李慧庆先生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发行人所有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
600万股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
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年7月8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后持股比 可上市交易时间
例(%)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 金刚实业 3,229.00 26.91 2013-7-8
前已发行的股
461.12 3.84 2013-7-8
龙铂投资 1,555.88 12.97 2011-7-8
400.08 3.34 2013-7-8
天堂硅谷
1,349.92 11.25 2011-7-8
175.35 1.46 2013-7-8
南玻集团
591.65 4.93 2011-7-8
保腾创投 97.16 0.81 2013-7-8
327.84 2.73 2011-7-8
项 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后持股比 可上市交易时间
例(%) (非交易日顺延)
97.16 0.81 2013-7-8
汇众工贸 327.84 2.73 2011-7-8
53.27 0.44 2013-7-8
南玻香港 179.73 1.5 2011-7-8
22.86 0.19 2013-7-8
海富通创投
77.14 0.64 2011-7-8
凯瑞投资 54 0.45 2013-7-8
小计 9,000.00 75 -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询价发行股份 600 5 2010-10-8
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400.00 20 2010-7-8
小 计 3,000.00 25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ANGDONG GOLDEN GLASS TECHNOLOGIES LIMITED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庄大建
5、成立日期:1994年6月18日
6、住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
7、邮政编码:515063
8、董事会秘书:王荀
9、电话:0754-82514288
10、传真:0754-82535211
11、发行人网址:http://www.golden-glass.cn
12、电子邮箱:wangx@golden-glass.cn
13、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各类高科技特种玻璃及系统,生产加工各类玻璃制品
及配套金属构件,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及部件制造,工程安装咨询及售后服务。
14、主营业务:本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5、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持股单位及高管持股比例
庄大建 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金刚实业80%股份
龙炳坤 董事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龙铂投资66.93%股份
程国发 董事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保腾创投45%股份
陈纯桂 董事、副总经理、财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凯瑞投资90%股份
务总监
裘政 董事 2009年6月至2011年4月 间接持有天堂硅谷0.02%股份,间
接持有汇众工贸0.24%股份
吴国斌 董事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南玻集团0.13%股份,间
接持有南玻香港0.13%股份
王守仁 独立董事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 无
蒋毅刚 独立董事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 无
卢伟强 独立董事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 无
林文卿 监事会主席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凯瑞投资10%股份
包雪青 监事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间接持有天堂硅谷0.01%股份,间
接持有汇众工贸0.09%股份
何伯昌 监事 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 无
李慧庆 副总经理 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 直接持有金刚实业20%股份
林汉德 副总经理 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 无
张坚华 副总经理 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 无
郑鸿生 副总经理 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 无
王 荀 董事会秘书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 无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刚实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35.88%的股份。金刚实业成立于1992年10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慧庆先生,营业执照注册号44050800002596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金刚实业总资产为42,951.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472.64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173.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汕头市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庄大建先生持有金刚实业8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庄大建先生,男,中国国籍,具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52年12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40505195212191413,住址为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街道丹阳庄东区55栋A座2502房。庄大建先生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也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同济金刚玻璃幕墙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庄大建先生除持有金刚实业80%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48,058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1 汕头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3,229.00 26.91
2 (香港)龙铂投资有限公司 2,017.00 16.81
3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50.00 14.58
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7 6.39
5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25 3.54
6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425 3.54
7 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233 1.94
8 深圳市海富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0.83
9 汕头市凯瑞投资有限公司 54 0.45
1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1.95 0.1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60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二、发行价格:16.2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0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6.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3,000万股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6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30,1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1.99004975%,认购倍数为50.25倍;网上定价发
行股票数量为2,400万股,中签率为0.5174895847%,超额认购倍数为193倍。本次网下发
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48,600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2,987.0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 1,672.00
审计费用及验资费 166.49
律师费用 183
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用 957.85
上市初费等 7.75
合 计 2,987.09
每股发行费用 1.00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募集资金净额:45,612.91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240 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18元/股(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5元/股(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12.91万元。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
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的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年度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项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比上年度期 备注
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43,968,192.87 189,774,233.64 28.56% -
流动负债(元) 140,570,912.23 102,474,161.32 37.18% 主要系短期借款
增加所致
总资产(元) 472,045,563.63 419,941,073.63 12.4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 293,532,827.53 284,914,091.81 3.03% -
者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3.26 3.17 2.84% -
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10年1-3月 2009年1-3月 上年同期增 -
减(%)
营业总收入(元) 62,986,491.75 52,027,419.65 21.06% -
利润总额(元) 9,945,618.15 8,162,387.71 21.85%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8,620,820.61 6,819,935.96 26.41% -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7,486,772.60 6,501,042.38 15.16% -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1 0.08 25.00% -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2.94% 2.39% 0.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55% 2.28% 0.27% -
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系本年购买
净额(元) 12,917,713.54 48,017,022.31 -73.10% 商品增加所致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本年购买
流量净额(元) 0.14 0.53 -73.58% 商品增加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
201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06%,其中安防玻璃4,430万元,占70.33%;光伏建筑组件1,869万元,占29.67%。公司综合毛利率34.63%,较去年同期增长3.09%。公司实现净利润8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4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外销增长较快,使得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提高较大。
2、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010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47,205万元,较去年末增加5,210万元,主要系由于货币资产较去年末增加2,855万元、预付账款较去年末增加2,144万元、其他应收款较去年末增加159万元所致。
2010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510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增加4,199万元所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27万元,主要系增加购置固定资产所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748万元,主要系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3、除上述事项外,2010年1-3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注】公司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的股本总数为9,000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增至
12,000万元。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6月1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
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