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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2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 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技术”)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克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刘群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刘群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唐金泉、何启贤、陈爱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天津博信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博信”)、凤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资产”)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北京秉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秉原创投”)和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于境内创业板发行A股并上市前,秉原创投和海融创投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3.28万股、61.3602万股(合计114.6402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蔡杰、乔雅萍、钱波、田洋、黄惟红、赵延红、宫成波、何保华、甄海洋、徐明运、于涛、王连赫、纪振钢、陈慈乐、梁育强、高金玲、王乾坤、王成权、许景凡、陈永和、徐海波、韩家厚、汪祥春、于雷、东大勇、张哲、罗志英、金万金、李子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韩忠环、韩志勇、刘艳军、张军、贺永贵、陆文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2009年9月其新增股份,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唐兆伟、张源、方亮、陈光亮、李德付、于海、何荣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2009年9月其新增股份,自公司增资扩股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于庆新、芦兴源、胡印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易世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发行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55.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2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易世达”,股票代码“30012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0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0月13日
3、股票简称:易世达
4、股票代码:30012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9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09年9月新增股份的持有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力科技术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克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刘群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刘群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唐金泉、何启贤、陈爱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天津博信、凤凰资产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秉原创投和海融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于境内创业板发行A股并上市前,秉原创投和海融创投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3.28万股、61.3602万股(合计114.6402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蔡杰、乔雅萍、钱波、田洋、黄惟红、赵延红、宫成波、何保华、甄海洋、徐明运、于涛、王连赫、纪振钢、陈慈乐、梁育强、高金玲、王乾坤、王成权、许景凡、陈永和、徐海波、韩家厚、汪祥春、于雷、东大勇、张哲、罗志英、金万金、李子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韩忠环、韩志勇、刘艳军、张军、贺永贵、陆文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2009年9月其新增股份,自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唐兆伟、张源、方亮、陈光亮、李德付、于海、何荣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外,2009年9月其新增股份,自公司增资扩股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09年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于庆新、芦兴源、胡印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300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首次公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份 开发行后 (非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比例 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力科技术 17,816,436 30.20% 2013年10月13日
 2 唐金泉 7,918,416 13.42% 2013年10月13日
 3 天津博信 5,000,000 8.47% 2012年9月21日
 4 何启贤 1,979,604 3.36% 2013年10月13日
 5 于庆新 1,979,604 3.36% 2011年10月13日
 6 阎克伟 1,979,604 3.36% 2013年10月13日
 7 秉原创投 967,200 1.64% 2012年9月21日
 8 海融创投 636,398 1.08% 2012年9月21日
 9 凤凰资产 1,000,000 1.69% 2012年9月21日
 10 蔡杰 400,000 0.68% 2012年9月21日
 11 乔雅萍 320,000 0.54% 2012年9月21日
 12 钱波 250,000 0.42% 2012年9月21日
 13 田洋 180,000 0.31% 2012年9月21日
 14 韩忠环 134,211 0.23%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15 韩志勇 123,024 0.21% 2011年10月13日
  30,500 0.05% 2012年9月21日
 16 黄惟红 150,000 0.25% 2012年9月21日
 17 赵延红 130,000 0.22% 2012年9月21日
 18 刘艳军 107,349 0.18%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19 张军 93,918 0.16%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0 唐兆伟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1 张源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2 方亮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3 宫成波 100,000 0.17% 2012年9月21日
 24 贺永贵 78,276 0.13%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5 陈光亮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17,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6 李德付 73,821 0.13%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7 于海 73,821 0.13% 2011年10月13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28 何荣贵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10,000 0.02% 2012年9月21日
 29 胡印胜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30 芦兴源 80,520 0.14% 2011年10月13日
 31 陈爱军 78,276 0.13% 2013年10月13日
 32 何保华 50,000 0.08% 2012年9月21日
 33 陆文君 50,000 0.08% 2012年9月21日
 34 甄海洋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35 徐明运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36 于涛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37 王连赫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38 纪振钢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39 陈慈乐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0 梁育强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1 高金玲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2 王乾坤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3 王成权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4 许景凡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5 陈永和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6 徐海波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7 韩家厚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8 汪祥春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49 于雷 20,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50 东大勇 15,000 0.03% 2012年9月21日
 51 张哲 12,500 0.02% 2012年9月21日
 52 罗志英 12,500 0.02% 2012年9月21日
 53 金万金 12,500 0.02% 2012年9月21日
 54 李子君 10,000 0.02% 2012年9月21日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55 持三户 1,146,402 1.9431% 2012年9月21日
  小计 44,000,000 74.58%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56 网下询价发行 3,000,000 5.08% 2011年1月13日
  的股份
 57 网上定价发行 12,000,000 20.34% 2010年10月13日
  的股份
  小计 15,000,000 25.42%
  合计 59,000,0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Dalian East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Ltd.
3、注册资本:4,400万元(本次发行前);5,900万元(本次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刘群
5、住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学子街2-1号楼3单元4楼
6、经营范围:余热发电技术、环保、节能、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安装及工程总承包;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组装、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主营业务:余热发电技术服务、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以及合同能源管理。
8、所属行业:专业科技服务业(行业代码:k20)
9、电话:0411-84732571
10、传真:0411-84732571
11、电子邮箱:dalianyishida@163.com
12、董事会秘书:刘艳军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的职务 任职期间 持股数量(股)
1 刘群 董事长 2008年11月21日 17,816,346
 2011年11月20日
2 何启贤 董事、总裁 2008年11月21日 1,979,604
  2011年11月20日
3 唐金泉 董事、总工程师 2008年11月21日 7,918,416
 2011年11月20日
4 陈爱军 董事 2008年11月21日 78,276
 2011年11月20日
5 贺永贵 董事 2008年11月21日 98,276
 2011年11月20日
6 陆卫明 董事 2009年10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7 曾学敏 独立董事 2009年11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8 尹师州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9 穆铁虎 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10 邵鸿武 监事会主席 2008年11月21日 -
 2011年11月20日
11 庄德才 监事 2009年11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12 孔强 监事 2009年10月18日 -
2011年11月20日
13 韩忠环 副总裁 2008年11月21日 154,211
 2011年11月20日
14 韩志勇 副总裁 2008年11月21日 153,524
 2011年11月20日
 副总裁:
 2008年11月21日-
 2011年11月20日
15 刘艳军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127,349
董事会秘书 2009年9月30日-
 2011年11月20日
16 张军 副总裁 2008年11月21日 113,918
2011年11月20日
17 陆文君 财务总监 2009年9月30日 50,000
2011年11月20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781.64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份总额的30.20%。力科技术成立于2003年11月,营业执照号为大新工商企法字2012312104248,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刘群和阎克伟夫妇分别出资660万元、340万元。力科技术主营业务为液压、气动、电气控制系统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及相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技术咨询服务。
力科技术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持有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重工”)75%股权、大连力科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自动化”)75%股权。世达重工注册资本15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混匀堆取料机、斗轮堆取料机、装卸船机等的生产、销售。力科自动化注册资本3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液压、气动、电气控制系统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及相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技术咨询服务。
力科技术最近一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3,208.36 81,430.65
  所有者权益 33,672.10 29,41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924.44 15,953.99
  项 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41,855.04 81,374.83
  利润总额 5,143.16 5,935.30
  净利润 4,252.69 4,88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70.45 2,805.40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群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1021119630811****。
实际控制人刘群女士除通过力科技术控制本公司、世达重工和力科自动化外,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4,142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性质 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力科技术 17,816,436 30.20%
  2 唐金泉 7,918,416 13.42%
  3 天津博信 5,000,000 8.47%
  4 何启贤 1,979,604 3.36%
  5 于庆新 1,979,604 3.36%
  6 阎克伟 1,979,604 3.36%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146,402 1.94%
   理事会转持三户
  8 凤凰资产 1,000,000 1.69%
  9 秉原创投 967,200 1.64%
  10 海融创投 636,398 1.0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二、发行价格:55.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89.72倍(每股收益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66.91倍(每股收益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30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3,89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25575555%,认购倍数为79.63倍;网上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中签率为0.7042274185%,超额认购倍数为142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2,50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4,720.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4,017.75
  审计及验资费 331
  律师费 35
  信息披露费、招股书印刷费 293.01
  证券登记费、上市初费 4.55
  印花税 38.91
  合 计 4,720.22
每股发行费用3.15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六、募集资金净额:77,779.78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6.79元(按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613元(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本公司自2010年9月1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采购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1、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玮
3、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4、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5、电 话:010-68561011
6、传 真:010-68562355
7、保荐代表人:张应彪、程建新
8、联系人:王庆刚、曹珍、孟娜、朱卫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齐鲁证券认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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