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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1-0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埻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2)需安排网络投票的重大事项;(3)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和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时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和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许巧婵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普宁市创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陈泳洪先生和陆擎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许巧婵女士还均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佳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5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2,080万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50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佳隆股份”,股票代码“00249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1月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1月2日
  3、股票简称:佳隆股份
  4、股票代码:00249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4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0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 (%) (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林平涛 22,503,975 21.64 2013年11月2日
  2 林长浩 10,913,955 10.49 2013年11月2日
  3 林长青 10,866,245 10.45 2013年11月2日
  4 林长春 10,608,390 10.2 2013年11月2日
  5 许巧婵 10,107,435 9.72 2013年11月2日
  6 普宁市创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 3.37 2011年11月2日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600,000 2.5 2012年6月5日
  8 陈泳洪 2,500,000 2.4 2011年11月2日
  9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 2.31 2012年6月5日
  10 陆 擎 2,000,000 1.92 2011年11月2日
   合计 78,000,000 75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200,000 20 2011年2月2日
  1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0,800,000 80 2010年11月2日
   小计 26,000,000 25 ——
   合计 104,000,000 100 ——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佳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其所持有的260万股公司股份。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GuangdongJialongFoodCo.,Ltd.
  2、注册资本:10,4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林平涛
  4、设立日期:2002年5月30日
  5、住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6、邮政编码:515343
  7、董事会秘书:王钰明
  8、电话号码:0663-2912816
  传真号码:0663-2918011
  9、发行人电子信箱:Jialongshipin@126.com
  10、公司网址:Htp:/www.Jialong88.com
  11、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研究开发;调味品、罐头食品生产、销售。
  12、主营业务:鸡粉、鸡精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囮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合计占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始日期 股数 股数 总股本的比例
   (万股) (万股)
  林平涛 董事长 男 61 2008-11-25至 2,250.40 — 21.64%
   2011-11-24
  许巧婵 副董事长 女 60 2008-11-25至 1,010.74 — 9.72%
   2011-11-24
  林长春 董事 男 38 2008-11-25至 1,060.84 — 10.20%
   总经理 2011-11-24
   董事
   副总经理 2008-11-25至
  林长浩 生产总监 男 33 2011-11-24 1,091.3955 — 10.49%
   董事 2008-11-25至
  李青广 营销总监 男 32 2011-11-24 — — —
  陈鸿鑫 董事 男 37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卫祥云 独立董事 男 53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方钦雄 独立董事 男 36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王俊亮 独立董事 男 53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林长青 监事会主席 男 39 2008-11-25至 1,086.62 — 10.45%
   2011-11-24
  赖延河 监事 男 49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李革胜 监事 男 43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赖庆妤 财务总监 女 42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翁明辉 技术总监 男 72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王钰明 董事会秘书 男 39 2008-11-25至 — — —
   2011-11-24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林平涛先生持有2,250.3975万股股份,林长浩先生持有1,091.3955万股份,林长青先生持有1,086.6245万股份,林长春先生持有1,060.8390万股份,许巧婵女士持有1,010.7435万股股份。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平涛先生与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为兄弟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83.33%,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62.50%,因此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许巧婵女士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林平涛先生: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49年2月28日;住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园228幢101号;身份证号:44052719490228****。林平涛先生于1984年创办普宁县池尾佳隆副食厂并先后担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普宁市双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8)委员。
  林长浩先生: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12月29日;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279号701房;身份证号:44528119771229****。林长浩先生曾任普宁市泰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林长青先生: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1月1日;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213号601房;身份证号:44052719710101****。林长青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监事、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普宁市家家福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长春先生: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9月22日;住址:广州市白云区汇侨四街9号706房;身份证号:44052719720922****。林长春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调味品协会常务理事。
  许巧婵女士: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50年9月9日;住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园228幢101号;身份证号:44052719500909****。许巧婵女士曾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副经理、广东省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佳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工商联执委、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揭阳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揭阳市工商联副主席、
  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许巧婵女士和林长青先生除投资本公司外,还投资并控制深圳佳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 758万元
  实收资本 758万元
  注册号 4.40307E+14
  法定代表人 许巧婵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平东路南湖商场侧边综合楼1#第一
   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许巧婵 出资689.78万元 占比91%
   林长青 出资68.22万元 占比9%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五金、建材、化工产品、
   机电的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主营业务 自有房产租赁业务
  林长青先生的妻子赖佩华女士还投资并控制普宁市天正服装标识设计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9日
  注册资本 10万元
  实收资本 10万元
  注册号 4.45281E+14
  法定代表人 赖佩华
  注册地址 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园160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普宁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赖佩华 出资10万元 占比100%
  经营范围 服务:服装标识设计
  主营业务 服装标识设计业务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1,612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林平涛 2,250.40 21.64
  2 林长浩 1,091.40 10.49
  3 林长青 1,086.62 10.45
  4 林长春 1,060.84 10.2
  5 许巧婵 1,010.74 9.72
  6 普宁市创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50 3.37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60 2.5
  8 陈泳洪 250 2.4
  9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240 2.31
  10 陆 擎 200 1.92
   小 计 7,800.00 7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数量为2,6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5.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9.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2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9,3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691511%,认购倍数为37.1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0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8617036129%,超额认购倍数为116倍。本次网下配售及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83,2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591.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4,460.00
  审计验资费用 504
  律师费用 332
  信息披露费用 233.59
  登记托管费用 10.45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 9.25
  上市初费 3
  印花税 38.8
  合 计 5,591.10
  每股发行费用2.15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77,608.90万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140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62元(按2010年9月30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人每股收益:0.49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敬请
  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158,755,575.31 148,557,365.82 6.86%
  流动负债(元) 39,106,447.78 50,160,421.54 -22.04%
  总资产(元) 263,686,417.08 236,358,801.69 11.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24,579,969.30 186,198,380.15 20.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88 2.39 20.50%
  项目 2010年1-9月 2009年1-9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元) 181,594,115.51 161,065,682.59 12.75%
  利润总额(元) 44,677,553.66 46,838,837.50 -4.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38,381,589.15 40,143,396.53 -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 37,548,589.15 34,405,896.53 9.13%
  东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49 0.53 -8.18%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7.09% 23.72% -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 16.72% 20.33% -3.61%
  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618,593.98 21,777,234.38 -9.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5 0.29 -13.65%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0年三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發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0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壱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埻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埻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1766
  保荐代表人: 吴安东、邵立忠
  项目协办人: 贺耀辉
  项目联系人: 何鑫、郑琨
  二、上市保荐埻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佳隆股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佳隆股份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佳隆股份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利润表
  3、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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