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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25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 60,109,7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3、本次配售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 263,501,200 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发
行人”、“公司”、“本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
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7 月 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配股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 5%以上股东朱新爱、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承诺在本次配股增发股份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获配的本公司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减持所获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1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5 号)核准。

(三)配股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 60,109,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将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20 年 7 月 30 日

3、 股票简称: 徕木股份

4、 股票代码: 603633

5、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 203,391,500 股

6、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 60,109,700 股

7、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263,501,200 股

8、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 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 603633

注册资本: 203,391,500 元(发行前);263,501,200 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朱新爱

董事会秘书: 朱小海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 651 弄 88 号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aimu.com.cn

电子信箱: ir@laimu.com.cn

联系电话: 021-67679072

联系传真: 021-67679725

经营范围:模具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机电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冲
压制品、注塑制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序列 姓名 职务 发行前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数(股)
1 朱新爱 董事长,总经理 23,125,752 30,063,478
2 方培教 董事 43,360,786 56,369,022
3 方培喜 董事,副总经理 2,254,762 2,931,191
4 刘静 董事,财务总监 539,601 701,481
5 朱小海 董事,董事会秘书 539,601 701,481
6 吴杰 董事 - -

3
序列 姓名 职务 发行前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数(股)
7 刘亚岚 独立董事 - -
8 王雪 独立董事 - -
9 张晓荣 独立董事 - -
10 沈建强 监事会主席 525,073 682,595
11 刘以刚 监事 - -
12 杨小康 监事 68,117 88,552
13 朱尚辉 监事 - -
合 计 70,413,692 91,537,80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方培教先生。方培教直接持有发
行人 43,360,786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1.32%,其全资持有的上海贵维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5,301,052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52%。方
培教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 58,661,83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8.84%。
本次配股后,方培教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260,39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94%。

方培教的个人信息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方培教 中国 否
2009年9月至今任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理;2012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海纳水产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情况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694195550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2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方培教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 3528 号 A 栋 502 室
成立日期 2009-09-11


4
经营期限 2009-09-11 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代理记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方培教:100.0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本次发行股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3,391,500 100% 60,109,700 263,501,200 100%
股份总数 203,391,500 100% 60,109,700 263,501,200 10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263,501,200 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方培教 56,369,022 21.39%
2 朱新爱 30,063,478 11.41%
3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88,788 7.70%
4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891,368 7.55%
5 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22,290 4.75%
6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92,500 2.08%
7 杨旭明 4,201,762 1.59%
8 方培喜 2,931,191 1.11%
9 方永涛 2,756,268 1.05%
10 任玲 952,939 0.36%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配售 60,109,700 股,全部配售股份均为网上配售;

2、发行价格:3.90 元/股;

3、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5
4、募集资金总额情况:234,427,830 元;

5、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926,518.58 元

(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
用、发行手续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 0.15 元;

6、募集资金净额:225,501,311.42 元;

7、募集资金验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29 号验资报告;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74 元/股(按照 2019 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16 元/股(按照 2019 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张捷、孙炜

项目协办人: 张坤

项目经办人员: 韩丽、马意华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6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
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
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同意推荐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关的
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5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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