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信电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0-30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发行人”
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0 年 10 月 13 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弘信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6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7,000 万元(57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7,000 万元(57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弘信电子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5.7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5.7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公司 5.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弘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68”。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
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信电子

股票代码:300657

注册资本:34,173.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强

董事会秘书:宋钦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办公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电话:0592-3160382

联系传真:0592-3155777

公司网址:http://www.fpc98.com

电子信箱:hxdzstock@fpc98.com

经营范围: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派发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发行新股等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数量(万股) 变动后总股本(万股)
1 2017 年 5 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600.00 10,400.00
2 2019 年 4 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280.00 17,680.00
3 2019 年 9 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 3,031.34 20,711.34
4 2020 年 5 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462.38 34,173.72

(一)2017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2,600 万股。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本次公开共发行 2,6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400.0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 20,202.00 万元。

(二)2019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0,4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该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4 月 9 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
增至 17,680.00 万股。

(三)2019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文核准,公司非发行
新股不超过 2,080 万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
整发行数量)。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031.34 万股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20,711.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2,236.90 万
元。

(四)2020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 20,711.3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5 股。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34,173.72 万股。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4,173.7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所示: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34,173.72 100.00
其中:非限售流通股 28,396.62 83.09
限售流通股 5,777.09 16.91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股) 件股份数(股)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
1 境内一般法人 27.67 94,574,929 3,462,022
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张洪 境内自然人 3.20 10,934,076 -
中银基金公司-中行-中 基金、理财产
3 3.04 10,385,925 10,385,925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等
4 李毅峰 境内自然人 2.94 10,043,814 7,532,860
5 邱葵 境内自然人 2.84 9,711,232 -
6 王毅 境内自然人 2.32 7,933,302 -
上海 金融发展投资 基
7 境内一般法人 2.15 7,356,019 -
金(有限合伙)
8 李奎 境内自然人 2.13 7,270,247 7,270,247
共青 城胜恒投资管 理
有限 公司-胜恒十 期 基金、理财产
9 1.91 6,534,155 6,534,155
定增 私募股权投资 基 品等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 公
基金、理财产
10 司-华夏中证 5G 通信 1.30 4,455,273 -
品等
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 指

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 49.50 169,198,972 35,185,209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
术企业。同时,公司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板业务,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硬结合板业务。

公司自成立专注 FPC 产业,经过 10 多年的成长和运营,已成为国内 FPC 行
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凭借技术、产品质量、供货效率等优势,公司与天马集团
(000050.SZ)、京东方集团(000725.SZ)、欧菲光(002456.SZ)、TCL 科技
(000100.SZ)、深超光电、群创光电、联想集团、小米、OPPO 等国内外知名
的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触控模组、手机、平板电脑等制造商建立了良
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FPC 的销售,2017 年以来背光板收入实现快
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构成如下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FPC 60,137.73 58.51 144,452.40 59.70 133,910.42 60.58 91,385.66 62.31
背光板 32,825.09 31.94 77,166.11 31.89 75,135.68 33.99 44,520.29 30.35
软硬结合板 9,815.95 9.55 20,326.74 8.40 12,007.25 5.43 10,768.68 7.34
合计 102,778.77 100.00 241,945.24 100.00 221,053.35 100.00 146,674.62 100.00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弘信创业持有公司 9,457.4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67%,为公司控股股东。

名称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 号 6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注册资本 36,34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10-30

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创业投资业务;2、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业务;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等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33.90%股份,通过
其控制的厦门弘琪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弘信创业 12.02%股份,合计持有
弘信创业 45.92%股份,为弘信创业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其通过控
制弘信创业从而对发行人实现间接控制。此外,李强先生还直接持有弘信电子
0.09%股份。

李强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
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
长/副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企业
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70 亿元(57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3,843,386 张,即 384,338,6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43%。

3、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5.70 亿元。

6、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5.7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名次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1 1,577,415.00 27.67
公司
2 张洪 182,369.00 3.20
3 李毅峰 167,521.00 2.94
4 邱葵 152,712.00 2.68
5 李奎 121,261.00 2.13



1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名次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99,838.00 1.75
胜恒十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7 王毅 95,276.00 1.67
8 杨伟强 72,241.00 1.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9 证 5G 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61,794.00 1.08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稳健配置二号混合型养老
10 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2,336.00 0.57
公司
合计 2,562,763.00 44.96

8、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 778.12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600.00
律师费 84.91
审计及验资费 54.72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14.91
合计 778.12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70 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 3,843,386 张,
即 384,338,6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43%。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为 85,199,890,400 张,网上最终配售 1,824,051 张,即 182,405,1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00%。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32,563 张,包销
金额为 3,256,3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7%。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565,230,000.00
元(包含弘信电子前期支付的保荐费 1,590,000 元)已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商)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


1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0]361Z0084 号”《验证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经办人员:宋钦、贺雅

办公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电 话:0592-3160382

传 真:0592-3155777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保荐代表人:王浩、郭振国

项目协办人:洪运

项目组成员:徐少英、王琢、李越、徐文峻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5199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项目组成员:周飞、仵沛志、王炜岚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电 话:010-88300999



1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传 真:010-85285229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桑健、温定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 话:010-66090088

传 真:010-66090016

(五)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纹、叶春、林炎临、廖金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电 话:010-85665588

传 真:010-85665120

(六)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炎临、詹湛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

电 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经办人员:肖旅菲、蒋申


1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电 话:0755-82871641

传 真:0755-82872090

(八)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人员:陈纹、陈有桂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 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1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8 次审议会议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文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70 亿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570 万张。

5、上市规模:5.70 亿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7,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21.88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含 5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 62,394.47 30,000.00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
2 19,223.61 10,000.00
设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 计 98,618.08 5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1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29680100101028519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分行
期工程项目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
2210000100000228319 科技有限公司软硬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门分行
结合板建设项目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92900024510603 偿还银行贷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含 57,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 0.4%,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
六年 3.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即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1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4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1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1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2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2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0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弘信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①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A、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667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


2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弘信电子现有 A 股总股本 341,737,15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5,699,83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总额的 99.99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
略有差异。

B、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C、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657”,
配售简称为“弘信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
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
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
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弘信电子”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②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370657”,
申购简称为“弘信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
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具体发行方式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六节、二、(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
象”的相关规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
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业绩承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
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
有人书面提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15 日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至
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


2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含
57,0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 62,394.47 30,000.00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
2 19,223.61 10,000.00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 计 98,618.08 5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
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之日起计算。

(二十一)转股来源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2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证鹏元担任评级机构,弘信电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证鹏元担任评级机构,弘信电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0.85 7.16 5.55 6.6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2、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3、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2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1.22 1.32 0.96 0.86
速动比率 1.05 1.17 0.81 0.72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88 57.27 75.69 69.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3 49.70 67.15 57.92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0.85 7.16 5.55 6.67

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6、0.96、1.32 及 1.22,速动比率分
别为 0.72、0.81、1.17 及 1.05。2019 年 9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显著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9.27%、75.69%、57.27%及 58.88%,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较
快,为满足营运资金及资本支出的增长,公司银行借款持续增加。2019 年 9 月
末,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67、5.55、7.16 及 0.85。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良好水平。2020 年
1-6 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系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
阶段性亏损所致。

总体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财务风险较小。




2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 350ZA0107 号及致同审字(2019)
第 350ZA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14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披
露,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0.13% 0.01 0.0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9 年度 25.89% 0.97 0.97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1.25% 1.13 1.13
2017 年度 12.85% 0.78 0.78
2020 年 1-6 月 -2.12%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15.38% 0.57 0.57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0.90% 0.58 0.58
2017 年度 2.69% 0.16 0.16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利息保障倍数 0.85 7.16 5.55 6.6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6 3.35 4.64 3.46
存货周转率(次/年) 3.50 8.39 10.57 9.6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29 0.36 3.30 1.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6 0.71 1.60 -0.0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61 3.94 3.73 4.32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1.22 1.32 0.96 0.86
速动比率 1.05 1.17 0.81 0.72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88 57.27 75.69 69.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3 49.70 67.15 5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
4.09 6.83 5.74 4.93
(元/股)
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净额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
总数;
(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410 号)及 2020
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89.69 -253.01 -160.05 -




3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4,607.05 10,394.43 7,788.81 8,852.53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490.50 202.05 -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02.40 -253.15 -421.05 -427.5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68.40 124.57 161.98 -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182.07 10,214.90 7,369.68 8,424.9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74.73 2,274.70 1,635.66 1,939.3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07.34 7,940.20 5,734.03 6,485.6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117.07 618.27 -10.85 772.43
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2,390.27 7,321.94 5,744.88 5,713.22
性损益
净利润 313.87 17,142.75 10,632.35 8,119.27
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9.11 18,038.05 11,794.37 7,228.32
利润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93.47 9,202.55 4,898.32 1,633.63
其中: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2,992.95 10,716.11 6,049.49 1,515.10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也可浏
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5.7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089.43 万股。



3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3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 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保荐代表人: 王浩、郭振国

项目协办人: 洪运

项目经办人: 徐少英、王琢、李越、徐文峻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 真: 0755-8213519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弘信电子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弘信电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同意推荐弘信电子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
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

返回页顶